合同由雙方簽署。如果口頭承諾不是由合同當事人作出的,該口頭承諾對合同當事人沒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的定義及身份關系協議的法律適用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訂立合同的條件是什麽?
1.合同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
所謂締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承包主體不同於承包主體。締約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有合同權利、承擔合同義務的屬人法。
2.雙方必須“依法”訂立合同。
所謂“依法簽訂合同”,就是合同的訂立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既然合同規定了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依法享有和承擔權利義務,那麽合同的訂立就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要求的,法律不予認可和保護。這樣,當事人之間達成協議的目的就無法實現,合同的訂立也就失去了法律意義。
3.雙方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壹致。
即合同必須是雙方約定的法律。所謂共識,是指經過談判和討價還價後達成的相同且無爭議的觀點。
4、合同的成立要有要約和承諾階段。
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歷的兩階段法。如果合同沒有被承諾,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那麽合同就沒有被立法。合同始於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協商,並通過合同要約和對其承諾之間的協議而成立。以上只是合同成立的壹般條件。事實上,由於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不同,許多合同都有其獨特的成立要求。
無論是口頭承諾合同還是書面合同,如果不是當事人承諾或者簽訂的合同,不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那麽簽訂的合同對當事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以上是邊肖整理的知識。如果有疑問,有在線律師。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