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吸食、註射毒品,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不滿3年的,不得申請駕駛證;
2.駕駛人吸食、註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或者正在實施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的,應當註銷駕駛證。
吸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的司機通常會被吊銷駕駛證。駕駛人吸食、註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或者正在實施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的,應當註銷其駕駛證。3年內吸食、註射毒品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不滿3年的,不得申請駕駛證。
交警隊吊銷駕駛證如下:
1,調查違法事實,詢問當事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信息,並制作筆錄;當事人拒絕接受詢問、簽名或者蓋章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詢問筆錄上註明;
2.以書面形式或者筆錄告知當事人擬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3、復核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並在筆錄中註明復核結果;
4、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
5、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由被處罰人簽名,並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印章;被處罰人拒絕簽字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處罰決定書中註明;
6、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被處罰人不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處罰決定書上註明,視為送達;被處罰人不在場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的有關規定送達;
7.在規定期限內將違法信息移送駕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綜上,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壹般的,處18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對吸毒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期限為三年。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七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車管所應當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1)死亡;
(二)申請註銷;
(3)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申請註銷的;
(四)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五)患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梅尼埃病、眩暈、癔癥、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等影響肢體活動、妨礙安全駕駛的神經系統疾病的;
(六)被發現吸食、註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被依法責令社區戒毒、社區康復,或者被決定強制隔離戒毒,或者長期吸食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的;
(七)代替他人參加機動車駕駛員考試的;
(八)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後超過壹年的;
(九)年齡超過70周歲,且在壹個記分周期結束後壹年內未提交身體狀況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三個記分周期結束後壹年內未提交身體狀況證明的;
(十)60周歲以上,機動車駕駛證只適用於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或者70周歲以上,機動車駕駛證只適用於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
(十壹)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吊銷或者駕駛證被依法吊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