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如下: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的法律關系主體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a是法人,B也是法人,C可以作為自然人成為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D外國社會組織不能成為我國法律關系的主體。
法律對某壹社會成員或組織作為法律關系主體的承認,是通過對其能力的承認來完成的。這種能力表現在三個方面:權利能力,即法律關系主體參與某種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行為能力,即法律關系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能力。
擴展數據:
公民(自然人):
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公民從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所有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都是平等的。
18周歲以上的公民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進行與其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公民以自己的住所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壹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
監督和護理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註: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人的,由下列有監護人資格的人擔任監護人:
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哥哥姐姐;
其他近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經未成年人父母工作的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或者近親屬中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沒有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百度百科-法律關系的主體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