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貸款發生日期——必須寫清楚,最好精確到天。還款日期可以在借款單中約定。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借款人可以隨時主張歸還。如果約定了還款日期,則只能在還款日期到期時請求。若還款日未能歸還,出借人應在三年內提起訴訟,逾期後可能喪失勝訴權利。
3.貸款金額應同時用阿拉伯數字和中文大寫,並清楚地書寫貨幣,如“人民幣100000.00元整(人民幣壹拾萬元整)”以防止貸款持有人篡改。
4.款項盡量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交付,可以在借條中寫明對方的賬號和轉賬日期。對於轉賬,您可以註明貸款用途。如果金額較小,應在借條中註明雙方的貸款均以現金交付。無論哪種方式,借款人都需要為單獨收到的錢寫壹張收據。借條只能證明雙方存在借款合同關系,不足以證明借款人履行了還錢義務。
5.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取得配偶的簽字,這對債權人來說更有保障,以防止壹方以不知情為由拒絕承擔還款義務或在法院執行,壹方將財產轉移給配偶,導致無法償還。
6.借條出具後,應同時收集借款人親筆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和結婚證復印件。
7.如果金額較大,可以請律師或第三方見證並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還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時,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