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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歷史背景

1,先秦

先秦時期,嶺南(包括香港)為百越之地,在《呂氏春秋》中稱為“百越”,《史記》中稱為“南越”,《漢書》中稱為“南越”。

2.秦漢時期

公元前222年,秦王嬴政統壹六國後,派屠呦呦率領50萬秦軍攻打嶺南。公元前214年,秦軍基本占領嶺南。在漢代,香港屬於南海縣博羅縣。

3.金朝

東晉鹹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屬東莞縣寶安郡。東晉鹹和帝六年,撥出南海郡東部,另設東關郡,轄寶安、興寧、海豐等六縣。

4.隋唐時期

寶安縣改為南海縣,香港仍由寶安縣管理。唐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寶安縣改為東莞縣,香港仍屬東莞縣。

5.明清兩代

明朝萬歷年間,從東關縣劃出壹些地方建立新安縣,也就是後來的香港地區。從明神宗萬歷元年(公元1573年)到清朝玄宗道光21年被英國占領時(公元1841年),該地區屬廣州府新安縣管轄。

1841年65438+10月26日,第壹次鴉片戰爭後,英國占領香港島,事後清政府試圖武力收復。道光為此發布了許多命令,但清朝永遠無法捍衛其領土完整。

1898年6月9日,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擴大香港邊界特許狀》(俗稱“新界租讓”),強行租借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地區,以及200多個大小島嶼,租期99年(截止於1997年6月30日)。

英國* * *通過三個條約占領了中國領土,總面積為1092平方公裏,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也就是現在的香港全境。

6.中華民國(1912—1949)

19411 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軍入侵香港,駐港英軍無力抵抗。當時的港督楊別無選擇,只好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領,開始了為期三年零八個月的“日治時期”。1945 9月15日,日本戰敗後,在香港簽署投降書,退出香港,香港由英國重新統治。

7.中華人民共和國

1997年7月1日,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基本法實施。香港進入了“壹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新的歷史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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