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師範大學考研調劑公告
三。調整的基本要求
(壹)必須符合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轉專業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首選專業進入B區復試的基本要求(包括單科和總分)。
(3)調劑生第壹誌願專業與申請調劑專業相同或相近(同壹專業代碼為同壹專業,前四個專業代碼為同壹級別學科),應優先考慮同專業考生的調劑申請;
(四)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轉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原則上相同。
1,優先調劑統考科目相同的考生;
2.轉教育學碩士和新聞傳播學碩士,外語同時考英語壹和英語二。
3、轉入專業初試科目有數學的,考生初試科目必須有數學。
(五)第壹誌願報考碩士學位的,不能轉入學術學科。
(六)優先考慮報考全日制本科對口專業的考生。
(7)我校不接受以下類型考生的轉學申請。
根據教育部《2017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規定》,我校不接受以下類型考生的轉學申請:
1.本人誌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項目管理、旅遊管理、會計學、圖書情報、審計學”專業學位和法學碩士(非法學)。
2.單獨考試考生(含強軍援藏計劃考生)、國防生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
(八)學院和學科有調整的附加要求,應書面提交研究生院審核發布。
四、調整復試工作流程
1.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公布學生余缺信息和調劑要求,及時修改和更新本單位各專業學生缺額狀況和或數量。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提交調劑申請(註意,考生只能查詢或填報招生單位公布缺額的專業,未公布缺額的不能查詢或填報)。
3.對於復試有選考科目的科目,需要提前明確考生的選考科目,並在上報調劑名單時進行相應標註。
4.經審查符合調劑條件,雙方達成調劑意向後,在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上向擬同意調劑復試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
5、調劑考生須在限定時間內(48小時),通過碩士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參加我校復試,否則取消調劑資格。
6.按我校要求轉考生參加資格審查和復試。
7.參加復試後,我校研究招生辦將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在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中設置為“待錄取”。
8.擬錄取的轉學生須在限定時間內登錄碩士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同意擬錄取的成績。未在規定時間內(48小時內)回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