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駕駛證期間繼續駕駛的,處200-500元罰款。
參加滿分教育,弄虛作假,罰款1000元。
第壹次酒後駕駛,再次酒後駕駛的,罰款1000-2000元。
無證駕駛,超速50%,駕駛有安全隱患的車,不聽勸告,將被罰款200-2000元。
偽造、變造駕駛證的,處以2000-5000元罰款。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5000元罰款。
新交通法規中扣分和罰款的速記公式:
1,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由3分調整為6分)。
2.貨車超載(由3分調整為6分)。
3、營運車輛超載不超過20%(由2分調整為6分)。
4.高速公路超速未達到20%扣6分。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扣6分。
6、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扣6分。
7.在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行駛的,扣6分。
8.機動車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扣6分。
9.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扣6分。
10,占用應急車道扣6分。
1.罰款和罰金有什麽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罰款屬於行政處罰,而罰金屬於刑事處罰;
2.執法機關不同:罰款壹般由行政執法機關決定,罰款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3.適用對象不同:罰金適用於違反行政法規,不構成犯罪的普通犯罪分子,罰金適用於觸犯刑法的犯罪分子;
4.法律依據不同:人民法院判處罰金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行政機關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二、以下七種行政處罰如下: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
新交規對超速扣分有什麽規定?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不處罰,記3分;
2、超過規定時速10%且不足20%的,罰款50元,記3分;
3、每小時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200元,記3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不滿70%的,處500元罰款,記6分,並可並處吊銷駕駛證;
5、超過規定時速70%以上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6分,並可並處吊銷駕駛證;
6、超過規定時速100%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6分,並可並處吊銷駕駛證。
法律依據
道路安全交通法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九十壹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六個月以下拘留,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狀態下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二條公路客運車輛超過核定載客人數載客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規載貨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拘留,直至消除違法狀態。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經處罰後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