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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課程背景下中職經濟法教學的思考

新課程背景下中職經濟法教學的思考

摘要:隨著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不斷深入,中等職業學校的課程改革也如火如荼,專業教師在新課程改革理念的指導下承擔著這次課程改革的重任。作為中等職業學校會計與市場營銷專業的基礎課程,《經濟法規》(本文中以下簡稱“經濟法”)課程正處於現代與傳統新舊教學理念交替的關鍵時期。筆者通過總結近幾年的教學經驗,提出了經濟法教學應堅持的三個原則,並結合中職學校經濟法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從多個角度對教學進行了探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論文關鍵詞:新課程;中等職業學校;經濟法課堂教學;案例教學法;高效課堂

中等職業學校的教育教學雖然不同於基礎教育,有其自身固有的特點和規律,但新課改提出的普及教育理念仍然具有壹定的指導作用。在宏觀課程改革的背景下,筆者認為當前經濟法教學應堅持三個原則:壹是以人為本,體現中職學生的特點,客觀反映他們的知識結構和身心特點;第二,運用現代教育理論,特別是當前新課程改革的理念;第三,要充分體現經濟法的教學特點。在此,筆者擬對近年來經濟法課堂教學的探索與實踐進行總結,歸納該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壹些思考。

中等職業學校經濟法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在教材安排上,嚴重脫離學生實際情況。教材的編排是按照先抽象知識,後描述實質性法律內容的順序,嚴重脫離學生實際,造成教師難教,學生難學的現象。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經濟法》第壹章為“經濟法概述”,主要講述經濟法的本質、特征、基本原則和功能。第二章“經濟法律關系”,主要闡述經濟法律關系的概念、特征、構成、產生、變更和終止。這兩章是對經濟法知識的高度概括,具有抽象性、系統性和專業性。而對於中職生來說,直接接受這些純理性的知識,大大超過了他們現有的接受能力,教學效果較差。

在教學實施中,形式過於簡單。在當前的經濟法課堂教學中,教師仍然起著主導作用,“填鴨式”的教學模式並沒有得到根本改變。由於課堂活動單壹,片面強調對法律知識點的機械記憶,導致學生厭學,課堂紀律松懈。這樣培養出來的學生缺乏邏輯的口頭表達能力、雄辯的辯論勇氣和知識的實際應用能力。這種教學忽視了職業能力、情感、態度、價值觀的過程訓練,難以有效吸引學生,課堂缺乏活力,新課程提出的三維教育目標無法落實。

在教學方法的應用上,案例教學法的應用並不充分。在當前的經濟法教學中,為了完成繁重的教學內容,教師往往忙於講授各個章節的繁重法律內容,而忽略了法律教學中最具特色的案例教學法。案例教學法在課堂上只是充當教學法的“配角”,導致教師的案例意識淡薄,學生難以有效運用經濟法知識解決實際問題,制約了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和提高。

在課時分配上,時間緊,任務重,很難按時完成教學任務。壹方面,經濟法內容復雜、面廣、量大,實際教學需要90多個課時,而壹般學校只安排72個課時,課時缺口很大。另壹方面,該課程的課堂教學效率低下,存在大量重復教學現象。比如第三章《公司法》中的各種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第四章《中小企業法律法規》中的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在教學中就不需要詳細講解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章在初高中法學教材中有相關內容,《會計法》內容在會計專業課教學中有相應內容。大量的重復教學造成了課堂的低效或無效,浪費了教學時間。

在對學生的評價中,片面強調書面學業測試,而忽視過程性評價。老師對學生的評價被期末考試取代,學生平日的過程表現往往被忽略。評價方式多為閉卷筆試,內容主要是概念和知識點的記憶,真正能反映知識綜合應用能力的案例分析等應用性題目相對不足,造成學生靠高強度記憶就能得高分的現象。實踐證明,這種死記硬背的評價方式很偶然,很難反映學生真實的綜合能力和水平。

思考和體驗

積累感性知識,構築知識成長的沃土。新課程倡導課程內容要緊密聯系學生生活和現代社會科技發展,註重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體驗。皮亞傑的知識建構理論也指出,學生是在自己的生活經驗基礎上,在主動活動中建構自己的知識。如何充分發揮學生已有的經濟生活經驗,積累更多的經濟素材,成為經濟法有效教學的關鍵。因此,在教學中可以采取以下對策:(1)打破原有的編排順序,重新組織教材內容,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選擇學生相對熟悉、容易接受的具體經濟法律章節優先進行課堂教學。(2)教師在講授每壹章節時,都要從學生的實際出發,通過對學生生活經驗的挖掘,引導學生充分認識和分析社會經濟現象,積累素材,從而引起學生對經濟現象的關註。比如筆者講公司法、中小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的內容,都是師生互動的形式。第壹,結合義烏本地區域經濟中學生熟悉的典型企業,談其社會價值或問題,從而激發學生繼續探索的欲望。(3)拓展教學資源,發揮現代網絡媒體的教學優勢,實施直觀教學。教師可以從多媒體網絡上收集學生喜歡的經濟法案例和有趣的生活視頻,播放給學生聽,既能增強學生對法律知識背景的了解,又能吸引學生,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

搭建豐富多彩的活動舞臺,拓展法律技能的訓練空間。經濟法本身是以豐富多彩的經濟活動為基礎的法律,經濟法課堂應該成為壹個充滿活力的活動空間。新課改指出,要改變課程實施過於強調學習、死記硬背和機械訓練的現狀,倡導學生積極參與、樂於探索、勤於動手,培養學生收集和處理信息、獲取新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以及交流與合作的能力。在經濟法教學中,筆者經常開展專題討論或辯論、模擬庭審、組織學生旁聽庭審等活動,使其成為課程活動的重要載體。(1)專題討論或辯論。比如《公司法》講完後,筆者組織學生觀看了轟動壹時的“浙江東陽吳英集資案”網絡視頻,圍繞“吳英為了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需要,應該被判無罪,還是應該因個人非法集資詐騙被判死刑?”持相反觀點的學生被組織起來展開了壹場憤怒的辯論。(2)模擬審判。為了滿足學生親身實踐經濟法的願望,可以開展模擬審判教學活動。在具體操作中,教師提供典型疑難案例,學生自願扮演模擬審判的角色。模擬審判可以迎合所有學生,壹個班的學生可以分成幾個小組,比如法官組、律師組、當事人組、書記員組,讓每壹個學生都參與到模擬審判活動中來。(3)出席庭審。有條件的可以安排學生旁聽庭審,體驗整個庭審過程,作為課堂教學的有益補充。比如我在教合同法的時候,安排了壹次開庭,旁聽合同糾紛。結果,學生的興趣大大增加,他們非常認真地聽審判過程,從而為本章的有效教學鋪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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