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種強迫用戶做出選擇的事情,似乎又在上演了。當然,主角不是騰訊,而是新浪微博。
微博更新後的微博服務使用協議規定,用戶在微博上發布的信息,不可撤銷地授權微博平臺為微博內容獨家發布平臺,用戶發布的微博內容僅在微博平臺獨家展示。未經微博平臺事先書面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或通過授權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使用微博內容。
微博讓用戶“選擇”:要麽同意我的協議,給我原創內容的版權,要麽不使用微博產品。
誰是內容的所有者?
新浪微博最新的微博服務協議15引發了部分微博用戶的討論,主要是因為以下條款:
用戶在微博上發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等。,無論微博內容是否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保護對象,用戶同意不可撤銷地授權微博平臺為微博內容的獨家發布平臺,用戶發布的微博內容只會在微博平臺獨家展示。
未經微博平臺事先書面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或授權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使用微博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自行或授權任何第三方發布、復制、轉載、更改、引用、鏈接、下載、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微博內容的部分或全部。
用戶在微博發布的內容被第三方抓取怎麽辦?請看下面的規則:
用戶同意並授權微博平臺以微博平臺的名義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在第三方平臺復制、使用、編輯、抄襲、轉載微博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投訴、訴訟及其他必要的維權措施,由此獲得的所有賠償均歸微博平臺獨立所有。同時,用戶承諾積極配合微博平臺行使上述權利,並按微博平臺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及相關協助。
簡而言之:微博維護內容排他性的維權收入歸微博所有,微博用戶不僅得不到任何補償,還與微博合作。
為什麽?微博是用戶在微博上發布的內容的所有者。
用戶自己發給第三方平臺怎麽辦?請看下面的規則:
例如微博平臺。或在收到第三方的舉報或投訴後,得知用戶存在或涉嫌違反本協議第壹條(特別提示)或第四條(使用規則)的行為,微博平臺或其授權主體有權根據其合理判斷,立即采取壹切必要措施而無需通知,並將在處理後盡可能通知用戶。損失和後果(包括但不限於錯過促銷機會、營銷收入損失等。)由此造成的費用由用戶自行獨立承擔。
在這壹點上,我覺得作為壹個微博用戶很累,要承擔很多責任。
微博的服務使用協議在微博中引起了壹些不滿:
評論截圖
微博裏的服務協議合法嗎?
對於微博的服務使用協議,某互聯網公司高級法務華林給出了以下意見:
1.微博的服務使用協議是壹種格式合同,是當事人為重復使用而事先擬定的條款,在訂立合同時不與對方協商。
在簽訂格式合同的過程中,雙方沒有經過討價還價的博弈過程,不存在用戶討論或修改部分條款的可能。用戶簽訂了格式合同,並不代表所有條款都具有法律效力。即使簽了,用戶也可以要求法院宣布不合理條款無效。
二、著作權的歸屬,壹是法律強行附加,誰創作誰擁有。二是按照合同約定,如委托創作,有約定,著作權歸屬按照合同約定。
平臺想要獲得創作者的版權,需要簽訂協議,但是這個協議需要合法有效,至少要公平。
3.根據《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顯失公平的合同是可以撤銷的,撤銷的結果自始無效。
綜上所述,微博做出的微博服務使用協議,不壹定具備全部具有法律效力的條款。
微博為什麽要這麽做?
盡管有用戶在微博上向微博CEO王高飛求證,但截至記者發稿時,微博尚未對此事做出回應。
對於微博突然強調用戶內容的獨家原創,壹種推斷是可能與今日頭條有關。
2017 8月10日,微博官方發布社區公告,稱某第三方新聞平臺在微博不知情、未授權的情況下,直接從微博抓取其自媒體賬號內容。鑒於其行為性質嚴重,微博先行暫停第三方界面,並表示將依法維權。
內容截圖
微博針對的第三方新聞平臺,就是最近風頭正勁的頭條。
在微博發布上述聲明之前,頭條社區官方已經向頭條作者發出了授權開放微博內容源的內測通知。根據通知,該功能啟用後,頭條平臺將提供技術能力,幫助用戶將微博等平臺發布的內容自動發布到今日頭條社交媒體產品——微頭條。
隨後,在9月10日晚,今日頭條向部分用戶發出系統通知,稱“今日頭條將於近期停止提供新浪微博的賬號服務”。
之後,微博在微博服務使用協議中加入了微博內容原有的排他性。
微博就是霸王條款,有的甚至觸犯了法律。事情如何發展,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