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婦女的政治地位顯著提高。
婦女的政治地位是衡量婦女地位的核心內容,婦女的政治參與是衡量婦女政治地位的主要指標。在舊中國的封建制度下,婦女壹生被禁錮在家庭中,遭受著政治權力、宗族權力、神權和夫權的四重壓迫,失去了獨立的人格。舊中國的統治者不僅拒絕承認男女權利平等,而且直接用封建禮法和法制來確認和保護這種不平等的兩性關系。在禮儀方面,歷代王朝根據各自的需要,制定和編纂了壹套關於女子教育和女子道德的規章制度,如《女誡》、《內訓》、《女論語》、《女範潔錄》等,對婦女進行了“三從四德”的嚴格約束[2]。在整個法律體系中,女性幾乎沒有法律關系主體的地位,很難找到法律對其權益保護的內容和表現。在這樣的環境下,中國的婦女沒有政治和民主權利,更談不上參與國家的管理。近代以來,女性雖然為參政議政進行了不懈的努力,但卻鮮有進展。
新中國廢除了壹切歧視和壓迫婦女的法律,賦予婦女與男子平等的法律地位,婦女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 *同壹綱領明確規定,婦女在政治上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3]1953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1954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92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都明確規定婦女與男子發生關系。這些法律條款的頒布,使憲法中的男女平等精神成為國家生活的行為準則,為確立和提高婦女的政治地位奠定了重要基礎。
法律對婦女政治地位的確定,激發了婦女的參政熱情和主人翁意識。廣大婦女充滿信心,積極參加各地選舉。他們稱選民證為“萬事達卡”。1953 12,在中國第壹次大規模的普選運動中,廣大婦女積極參與投票。人民把選舉日當作節日,張燈結彩,載歌載舞,莊嚴地行使選舉權。來自天津郊區郭莊子的年輕女子蔣寶珍(音譯)結婚正好趕上了選舉。為了投票,她等了兩個小時才坐上彩車。她說:“結婚是大事,選舉更大。結婚是喜事,選舉更是喜事。”南京壹位剛生完孩子的婦女不能參加選舉大會,所以她給自己的孩子取名“於璇”作為紀念。本次選舉有566,965,438+044人當選基層人大代表,其中65,438+07.438+0%為女性。[4]此後,婦女參與選舉從未停止。1995-2005年,婦女參加地方人民代表選舉的比例已達73.4%。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婦女參與和討論國家事務的主要渠道。在歷屆NPC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中,女性都占了壹定的比例。1954年召開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時,有女代表147名,占代表總數的12%。[6]在隨後的幾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女代表的比例穩步提高。2008年,第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女代表為265,438人,占0.33%。[7]從1954到2009年,先後有14位女性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包括宋慶齡、何香凝、蔡暢、、鄧、石良、陳、雷潔瓊、彭佩雲、何、顧秀蓮、木格、陳至立、顏娟琪。[8]目前中國唯壹參加過壹屆至十壹屆全國人大的人。她也是女性,即山西省平順縣西溝村農民申紀蘭。1949期間,第壹屆政協女委員占委員總數的6.6%,女常委占委員總數的6.9%;
[9]截至2008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壹屆委員會中的女代表和女委員分別占265,438+0.33%和65,438+0.7%。[10]在地方各級人大和政協中,女性也占壹定比例。女人大代表、女政協委員密切聯系群眾,參與意識不斷提高,為國家立法和完善提供了許多有價值的建議。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
在黨員和女幹部中,婦女也占有相當比例。到2004年,黨員中的婦女人數已達654.38+0295.6萬人,占黨員總人口的654.38+08.6%。中國各級政府都有女性擔任領導。1951年,全國各級黨政機關女幹部約15萬人。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女幹部的數量大大增加。2007年,中國有15萬多名女幹部,占全部幹部的38%。[13]2008年,有230多名婦女擔任省級領導,40%以上的公務員是女幹部。[14]司法部門也有大量女法官、女檢察官和女律師。德才兼備、年富力強、有專業知識和領導才能、不斷被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的壹代女幹部。
中國* * *產黨不僅重視培養自己隊伍中的女黨員和女幹部,而且把這壹原則貫徹到各民主黨派。截至2005年底,在中國的八個民主黨派中,婦女已占有很高的比例,其中七個黨派的女黨員比例超過30%。[15]
新中國成立60年來,女性的知政議政能力也有了顯著提高。第壹次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65438-0990顯示,在了解政治信息方面,55.7%的女性知道中央總書記,44.9%的女性知道主席。到了200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席/委員長和美國總統的認知度比10年前有了顯著提高。女性對總統的知曉率達到87%,比1990高出42.1個百分點,其中城市女性知曉率達到96.7%,農村女性知曉率達到83.8%。[16]
以上事實表明,隨著我國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落實和婦女素質的不斷提高,我國婦女在政治上獲得了新生,地位和主人翁意識不斷提高,廣大婦女在政治平等的坦途上不斷向更高層次邁進。
第二,婦女獲得了經濟獨立的權利。
在舊社會,婦女沒有財產所有權和繼承權,沒有獨立的經濟來源,主要依靠丈夫謀生。這種依賴使得廣大女性不得不成為男性的附屬品,也失去了女性應有的個人尊嚴和人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婦女的經濟無力感得到了極大的改變,尊嚴得到了確立。全面參與社會和經濟生活也使婦女獲得了獨立的經濟地位。
新中國的法律規定,男女享有平等的就業權利,同工同酬。[17]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廣大婦女陸續離家,婦女就業人數和中國建設步伐前進。從65438年到0949年,城鎮女性從業人員為60萬人,僅占全國從業人員總數的7.5%。[18]
1958-1959期間,女性從業人數猛增至700多萬。從[19]到1994,我國女職工人數已達5600萬,占全國職工總數的38%。[20] 1998-2003年,各級婦聯積極爭取小額信貸,直接幫助250萬婦女就業。截至2004年底,全國城鄉女性從業人員為3.37億人,占全部從業人員的44.8%;全國城鎮單位女職工4227萬人,占城鎮單位職工總數的38.1%。[21]婦女的廣泛就業為她們獲得經濟獨立,消除對丈夫的經濟依賴奠定了基礎。
新中國成立60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第三產業的崛起,越來越多的工作適合女性,這也為女性更廣泛的就業和經濟獨立提供了條件。20世紀50年代計劃經濟時期,女工從事的工種比較單壹,主要集中在紡織行業和煙草行業。在紡織行業,女工人數幾乎占員工總數的70%。由於我國優先發展重工業的經濟戰略和建國初期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加之產業結構單壹,女性也參與了壹些不適合女性生理特點的工作,如內河航行、地質調查、建築、煉鋼冶金、機器制造、石油化工等。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從事建築、資源勘探等重體力勞動的女性勞動者比例明顯下降,而從事適合女性的第三產業的比例有所上升。在國民經濟12個行業中,有9個行業女從業人員超過1萬人,分別是工業、農業、建築、交通運輸、商業、衛生、教育、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由於第三產業更適合女性就業,更適合女性的身體條件,其快速發展增加了女性的就業機會,使女性的就業結構更加合理。在農村,隨著改革開放後鄉鎮企業的廣泛建立,許多農村婦女開始從農業領域走向非農領域,這為婦女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使她們能夠走出家門,進入工廠進行生產,從而證明了她們對社會的貢獻和價值。
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也催生了壹批舉世矚目的女企業家,如:海爾集團總裁楊綿綿;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明珠;重慶龍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吳亞軍;湘江集團總裁翟;陽光文化基金會理事長楊瀾;廣西金嗓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江佩珍;柯達全球副總裁葉穎;以及香港金利來集團大中華區行政總裁胡秉新。她們不僅是女性力量的象征,也是女性經濟獨立的典型代表。
對婦女來說,勞動報酬是她們生活的主要來源。勞動報酬的多少與女性生活水平的高低有關。毛澤東曾經說過:“中國的婦女是壹筆巨大的人力資源。我們必須發掘這種資源,努力建設壹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動員婦女參加勞動,必須貫徹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則。”我國《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也明確規定“男女同工同酬”,確保婦女在法律上享有與男子同等的勞動報酬。正是這個女人——申紀蘭,在中國率先實行了男女同工同酬。1952年春,申紀蘭在社區率先動員組織婦女參加勞動,帶領廣大婦女和男村民在壹個封閉貧瘠的山溝裏開展勞動競賽,在全國率先實行男女同工同酬。此後,同工同酬在全國逐步實施。1978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後,農業生產結構和產業結構日趨多元化。“當農村男女勞動力分配到多種生產項目、工作崗位和部門時,可以區分個人收入,使婦女的收入邊界清晰,提高了經濟貢獻的社會評價,增強了婦女的自主意識。”[25]目前,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則已在全國基本落實。雖然由於男女勞動者文化業務素質和職業構成的差異,實際收入仍有壹定差距,但在農村先富起來的人群中,男女收入差距並不明顯。男女同工同酬制度的實施,提高了女職工的收入,保障了她們的生活,真正保障了婦女獨立的經濟地位。
第三,婦女受教育水平不斷提高。
壹個國家女性的受教育程度直接反映了這個國家女性的社會地位。女性政治經濟地位的高低也與自身的文化素質密切相關。在我國,雖然國家已經從法律上保證了婦女與男子平等的地位和權利,但真正的男女平等還有賴於婦女文化素質的提高。新中國成立後婦女地位的極大提高,也可以從婦女受教育程度上體現出來。
中國古代女子教育重在德育,不鼓勵也不要求女子有多大才能。甚至有壹種說法是“女人無才便是德”[26]。所以女性在學習詩詞散文的時候,心理是很矛盾的。宋代詞人朱才華橫溢,但詩作不多。她曾在壹首名為《自責》的詩中寫道:“女人老實是壹種罪,堪比吟月吟風;磨破鐵硯不關我事,炫耀金針有功。”[27]無論是題目還是詩句,都充分說明了她內心的矛盾、痛苦和不公,同時也是對中國古代女性無法享有與男性平等的受教育權利的哀嘆。民國以後,大多數婦女還是文盲或半文盲。從1931到1935,中國小學教育畢業女性人數為1361238;1937到1945的畢業生人數是6480459。14年期間,接受初等教育的總人數為7841697人。[28]在當時中國23000多名婦女中,這壹比例相當低。[29]中國歷史上雖然有很多才女,但總的來說是鳳毛麟角。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憲法賦予婦女與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權利。為了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水平,政府組織群眾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掃盲工作。在1952、1956和1958開展的掃盲活動中,在全國各地建立了夜校、私立學校和掃盲班。到1958,中國已有16萬婦女脫盲,初步改變了她們的愚昧無知。[30]到2004年,全國城鎮15歲及以上婦女文盲率為8.2%,比1995低5.7個百分點。農村15歲及以上婦女文盲率為16.9%,比1995低10.5個百分點。我國中青年女性文盲率為4.2%,比1995下降了5.2個百分點,超過了總文盲率的下降幅度。[31]基礎教育中女性受教育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小學階段,1951年女生比例為28%,1965年達到39%,1980年達到44%,1993年上升到46.8%。《中國統計年鑒(2005)》顯示,2004年,我國小學女生占46.96%。普通中學1951年女生占學生的25.6%,1965年提高到32.2%,1980年提高到39.6%,1993年提高到43.7%。《中國統計年鑒(2005)》顯示,2004年,初中女生占47.37%,高中女生占45.81%。此外,中國政府致力於消除義務教育中的性別差距,不斷改善女童的教育環境。2004年,男女生入學率分別為98.97%和98.93%,男女生差距從1995的0.7個百分點下降到0.04個百分點。國家努力確保婦女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機會,這大大增加了婦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建國以來,女大學生人數不斷增加,從1949年的2.32萬人增加到1993年的85.2萬人,占在校學生總數的33.6%,比23.4%高出1951年。2004年,我國本科、專科女生占45.65%。[34]從1978到1992,我國招收碩士研究生320472人,博士研究生28245人,其中女碩士研究生106482人。[35]此後,接受研究生教育的婦女比例逐年增加。到2004年底,女碩士和女博士的比例分別達到44.2%和31.4%,分別比13.6和15.9個百分點。
在科學館的頂端,也出現了女性的身影。新中國成立後,成長了壹批女院士。他們是:醫學家林、半導體材料學家、生物地層學、古生物和微體化石家郝壹春、固體力學專家、化學家、巖石學家遲濟尚、化學家蔣立金、沈天慧、、高、理論物理學家、物理學家李林、天文學家葉叔華、被譽為“中國科學殿堂”的最美女性。這些無數男人達不到的領域和高度,女人卻做到了。
可以看到,60年來,中國的女性教育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從20世紀50年代消除女性文盲,到改變女性的愚昧,再到20世紀初為女性提供高水平的教育機會,甚至出現了女性院士。中國婦女的整體文化素質有了質的飛躍。
第四,婦女的婚姻家庭地位明顯提高。
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不僅是女性地位的壹個要素,也是女性在社會中整體地位的壹個縮影。婚姻是女人余生幸福的關鍵。中國古代社會的夫妻關系,不是“夫妻相競”的平等關系,而是“女子低人壹等,不能專精,而作陽”的不平等關系。在這樣的婚姻制度下,女性在婚姻上沒有自主權,必須服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丈夫死後也不允許再嫁。包辦婚姻、童養媳、壹夫多妻制等封建社會制度成為婚姻生活中女性的噩夢,摧殘了女性的身心。
為了擺脫自古以來勞動婦女的悲慘命運,建國後頒布的第壹部法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法明確規定:“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不顧婦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男女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權利平等、保障婦女和兒童合法權益的新民主主義的婚姻制度”。婚姻法頒布後,許多長期受丈夫欺淩、虐待、折磨的婦女得以提起離婚訴訟,擺脫封建婚姻帶來的非人枷鎖。鑒於社會上出現的壹些新情況、新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以1980修改婚姻法,繼續重申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男女雙方都有自由決定自己婚姻的權利,並將“感情確已破裂”作為準予離婚的重要因素。[39]2006 54 38+0,政府再次提出婚姻法修正案,重申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則,強調夫妻地位平等和婚姻家庭權利義務平等,補充了禁止家庭暴力、重婚等有利於保障婦女權利的規定。[40]在法律的保護下,婦女獲得了婚姻自主權。在婚姻自由的前提下,女性和丈夫壹起勞動,成為家庭經濟的支撐者。家庭收入增加,女性在家庭中的貢獻和地位越來越受到重視。從此,女性獲得了作為“人”的尊嚴。
新中國婦女家庭地位的提高,不僅是因為婚姻自由,也是因為婦女獨立經濟地位的確立。自從男女同工同酬制度建立以來,婦女的收入不斷增加,這使婦女作為家庭財產的創造者與男子壹樣,獲得了更多的尊重,贏得了更多的家庭事務的發言權和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