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和規劃、行政審批、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工業企業大氣汙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第六條工業企業應當履行大氣汙染防治義務,建立健全大氣汙染防治和汙染物排放管理責任制,加強清潔生產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和減輕大氣汙染,並對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工業企業應當如實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自覺接受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抗拒監督檢查,不得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第七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工業企業有大氣汙染時,有權舉報和投訴。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經查證屬實的,按照規定獎勵舉報人。第八條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大氣汙染防治的科學研究,推廣先進適用的大氣汙染防治技術和設備,普及相關科學知識和法律法規,提高全社會的大氣環境保護意識。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對主動進行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能源替代,防治和減少大氣汙染的排汙單位給予政策支持;對防治大氣汙染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第九條本市實行大氣汙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制度。納入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證分類管理目錄的工業企業,應當依法取得排汙許可證;排汙單位應當按照排汙許可證規定的排放大氣汙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和方式的要求排放大氣汙染物;未取得汙染物排放許可證,不得排放大氣汙染物。
向大氣排放汙染物的工業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設置大氣汙染物排放口及其標誌。禁止通過其他排放渠道排放大氣汙染物,但因生產安全事故或者突發環境事件需要通過應急排放渠道排放大氣汙染物的除外。第十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環境容量,制定重點企業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規劃,將重點企業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分配給排汙單位,控制或者逐步削減大氣汙染物排放量,達到區域環境容量要求,逐步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排汙單位不得超過分配的總量控制指標排放大氣汙染物。第十壹條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每年確定本行政區域內重點排汙單位名單,並向社會公布。
列入名單的重點排汙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主動公開基本信息、排汙信息、管理信息等內容。第十二條工業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範,對其排放的工業廢氣和有毒有害大氣汙染物進行監測,並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重點排汙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安裝使用大氣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並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保證監控設備正常運行,依法公開排放信息;不得損毀、擅自拆除或者閑置大氣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不得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生態環境部門對數據異常的企業要及時查處。第十三條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工業企業大氣環境治理領域,實施大氣汙染第三方治理,提高治理的專業化水平和效果。
排汙單位應當承擔大氣汙染治理的主體責任,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治理機構代為運營大氣汙染治理設施或者實施大氣汙染治理。受委托的第三方治理機構應當依法並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委托要求,承擔約定的汙染治理責任。第十四條城市建成區和生態紅線控制區內的高排放、高汙染企業要逐步搬遷、改造或轉型退出,加快破解重重包圍。
A.如何寫免修或免檢申請書
壹、免修課免考原則1。作為免試課程和考試的替代,其專業水平、教學內容和教學要求不低於現有課程;2.對經考核允許以學分替換的課程,按照被替換課程在當前專業中規定的學分記入學分;3.經批準免試的課程成績應記為“合格”。4.統壹必修課比例規定如下:(以下課程為單科結業證書)課程類型替代必修總學分比例。替代方法電大課程(含註冊生)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