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原《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的規定更加詳細。行政拘留隨著《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治安管理處罰法》所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發生了壹些變化。根據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壹種治安管理處罰,明確了行政拘留的性質,即壹種治安管理處罰。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個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判決,共同執行。合並行政拘留處罰的,最長不得超過二十日。”該法第二十壹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壹,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歲以上;4.懷孕或哺乳壹歲以下嬰兒。該條對適用對象作了消極排除,即對於符合壹定情形的人,行政拘留對其不適用,以體現人文關懷。《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於行政拘留制度的規定就是上述規定,其他的都是針對具體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是否可以適用行政拘留。行政拘留與刑事拘留、司法拘留的區別是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保證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強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司法拘留是對妨害民事訴訟的人采取的懲罰性措施;行政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的壹種處罰。2.適用對象不同:現行犯或主要嫌疑人的刑事拘留;司法羈押實施了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既包括民事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不構成犯罪。3、法律依據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4.適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殺或者繼續危害社會,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司法羈押保障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拘留是對普通行政犯的懲罰。5.適用機關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司法羈押人民法院決定由司法警察執行,移交公安機關相關場所羈押;公安機關行政拘留。6.羈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壹般為14天,對在逃作案、多次作案、合夥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長羈押期限為37天;司法拘留15天;行政拘留15日,合並處罰不超過20日。壹旦違反行政法律法規,可能會被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案件記錄長期保存在公安機關,可以查詢,可能對報考公務員、特殊部門職工的當事人的政審產生不利影響。
法律客觀性:
行政拘留處罰合並執行多長時間?行政拘留是最嚴重的行政處罰,壹般行政拘留不允許超過15天,因為作為壹種行政處罰,如果行政拘留時間過長,可能會造成不符合行政處罰精神的情況。但是,如果壹個人有壹次以上嚴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如何處罰?兩個以上行政拘留合並執行簡單嗎,行政拘留處罰合並執行的時間是多少天?讓我們去了解壹下。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壹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的行為,警告和罰款處罰不足以處罰。因此,法律對其設立、實施條件和程序都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的決定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壹般在10天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天;行政拘留決定公告後,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人及其親屬按照規定找到擔保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的,可以向行政主體申請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根據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壹種治安管理處罰,明確了行政拘留的性質,即壹種治安管理處罰。該法第十六條規定,行政拘留是指法定行政機關(具體是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時間內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壹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的行為,警告和罰款處罰不足以處罰。因此,法律對其設立、實施條件和程序都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的決定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壹般在10天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天;行政拘留決定公告後,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人及其親屬按照規定找到擔保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的,可以向行政主體申請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有兩個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共同執行。行政拘留處罰的合並執行最長不得超過20日,因為作為行政處罰,它不是以作為司法處罰的處罰為基礎的,行政處罰的目的或精神是警告和警示違法者。如果行政拘留時間過長,顯然是不合適的。這也是為什麽並罰不是簡單的疊加處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