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種方式在家裏討債是違法的:
1,非法占用他人房屋;
2、影響當事人人身安全的;
3.非法拘禁當事人討債。
追債是指主要針對客戶或銀行、信用卡公司等機構的追債活動。討債公司,另壹個更優雅的名字是催收賬款、信貸管理、資產管理公司等。中國臺灣省的壹些征信機構也提供收債服務。這些活動不壹定是合法進行的;但由於舉證困難等原因,這些機構依然存在,並出現了很多新的公司。
常用方法:
壹、和解決方案。
協商解決是指債權債務雙方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協商或邀請第三方調解解決爭議。債權到期或者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時無力償還債務但有償還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債務的履行期限、方式和數額與債務人對等進行協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簽訂償還協議。
如果債權有抵押擔保或由第三方提供擔保,債權人可以與抵押人或保證人協商,或請第三方“牽線搭橋”,讓抵押人以足夠的抵押資產清償債務,或由保證人清償債務。
協商解決債務糾紛應遵循以下原則:
1,平等自願;
2.遵守法律法規;
3、不損害國家、社會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調解法
債權人不願傷害和諧,迅速解決債務糾紛的,可以向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根據司法部頒布的《人民調解規定》,
申請調解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被申請調整人基本情況,如公民、法人等。
2.有具體的調解要求。是否要求被申請人履行還款義務等。
3.申請調解有事實依據,如借款合同、擔保協議等。
4.此糾紛屬於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受理範圍。經調解達成協議後,債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本協議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簽訂後,債務人反悔或部分反悔。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對方履行調解協議。
三。仲裁法
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與仲裁、審判、終審制度相統壹。與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於當事人之間糾紛的快速解決。當事人申請仲裁時,應當向仲裁機構提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其副本。申請書應當詳細寫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等事實和理由。仲裁解決債務糾紛具有很強的保密性,當事人大多沒有激烈的對抗。此外,申請仲裁的費用壹般低於提起訴訟的費用。
四。訴訟法
債務糾紛訴訟是壹種民事訴訟。對於壹些復雜的案件,對方當事人難以處理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難以解決的,債權人可以選擇訴訟程序解決。
訴訟的優勢如下:
1.法院對債務糾紛的處理是最終的、可執行的解決方案。
2.訴訟時效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民事案件的第壹審期間為法院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訴狀或者口頭訴訟後的六個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六個月;不服第壹審判決的,當事人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壹審裁定的,必須在10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民事案件二審審理期限為3個月。法院判決後立即宣判。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借條等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債務憑證。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借條等債權憑證未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事實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裁定原告不具備債權人資格,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