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了促進紀檢監察幹部履行職責,規範所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加強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下屬單位紀檢監察組織在日常工作中要堅持融入中心、服務大局的原則,充分履行“保護、懲戒、監督、教育”四大職能,為公司經營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的紀律保障。
第二章責任要求
第三條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應當堅持黨委統壹領導、黨政統壹管理、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職工支持參與的工作機制,緊緊圍繞本單位的經營、改革、發展和隊伍穩定,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強化服務保障功能,有機融入黨政機構工作大局。
第四條各直屬單位紀委書記(紀檢員)是紀檢監察工作的直接責任人,紀委成員按照職責分工對紀檢監察工作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章崗位職責
第五條各單位紀檢監察組織在日常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積極協助黨委(總支、支部)搞好黨風廉政建設。
1.協助黨委(總支、支部)研究確定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總體工作安排,做好重點工作的協調、組織和推動落實。
2.協助黨委(總支、分公司)落實重點部門(含業務部門、車間)黨風廉政責任承包,結合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的困難和突出問題,強化責任落實,督促重點部門(含業務部門、車間)認真整改。
3.協助黨委(總支、支部)制定本單位廉政勤政教育規劃,做好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對領導班子成員和分管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黨委(總支、支部)提出意見和建議。
(2)認真履行監督職能。
圍繞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按照黨政組織的要求,認真履行監督職責,監督檢查本單位各級組織和幹部執行黨和國家的法律、法令、政策和規章制度的情況;參與制定和修改本單位各項重大業務改革措施,協助黨政領導推動和實施,協助黨政領導落實各級組織和幹部績效考核制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
(3)主動做好日常紀檢監察工作。
1.搞好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利用報紙、廣告牌等宣傳載體開展日常教育;註重挖掘廉政典型,加強案例分析和通報,開展正反兩面教育;對受到組織處理的黨員幹部進行回訪;對關鍵和敏感崗位進行年度廉政談話教育。
2.加強監督檢查,每年年底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壹次全面自查,研究分析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公司審計紀檢監察部。
3.加大源頭控制工作力度,參與大額資金使用、大宗物資采購、工程招標、經濟合同簽訂等重大業務項目的論證、審計和過程控制。
4 .結合本單位實際,協調組織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全年開展不少於2個效能監察項目。
5.負責紀檢監察信訪工作和舉報的核實工作,按照信訪條例正確把握政策和原則,認真受理每壹封舉報信,確保及時準確處理信訪事項,不拖延、不施壓,同時在規定時間內辦結公司黨委、紀委轉來的信訪事項或交辦事項。
6.加大信息調研力度,每月上報黨風廉政建設信息不少於1條,全年至少完成壹次專題調研。同時,加強日常政策、法律和業務的學習,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和業務能力。
7.保質保量完成公司紀委和單位黨委(總支、支部)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四)堅持定期報告制度。
1.每年年初向公司紀委和本單位黨委(總支、支部)書面匯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思路,確定全年工作重點。
2.每半年對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進行總結,並將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向公司紀委和本單位黨委(總支、支部)報告,提出下壹步工作重點的具體措施。
3.及時向公司紀委匯報本單位發生的重大事件,及時向公司紀委和本單位黨委(總支、支部)請示,協調指導解決。
(5)關註相關基礎數據。
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信息的收集工作,進行分類,建冊建檔,確保內容的完整性和工作的連續性。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和問題的處理,要有詳細的記錄、記載,並長期保存。
第四章考核與獎勵
第七條公司紀委每半年對下屬單位工作進行壹次考核和排序,並作為各類考評的依據。
第八條公司紀委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紀委書記(紀檢員)進行批評教育或建議組織調整。
第五章附則
第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