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內容包括加工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加工方法、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
2.加工方提供材料的,加工方應當按照約定選擇材料,並接受定作方的檢驗;
3.加工方發現定作方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時,應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人逾期答復給承攬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4.定作方中途改變加工工作要求,給加工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5.加工工作需要定作方協助的,定作方有協助的義務。定作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交接工作無法完成的,加工方可以督促定作方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義務,並可以順延履行期限;定作方逾期不履行的,加工方可以解除合同;
6.在工作期間,加工方應接受定作方必要的監督和檢查。定作方不得因監督檢查妨礙加工方的正常工作;
7.加工方完成工作後,應向定作方交付工作成果,並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相關質量證明。定作人應當驗收工作成果;
8.定作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攬人承擔修理、返工、減少報酬和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9.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報酬。對支付報酬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六十壹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定作方應當在加工方交付工作成果時支付報酬;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方應當相應支付;
10.定作方未向加工方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的,加工方對已完成的工作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1.加工者應當妥善保管定作方提供的材料和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2.加工方應當按照定作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保存復制品或者技術資料。
13.定作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給加工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以上13條需在加工合同中約定。由於合同是雙方建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協商* * *同意的法律表達,所以具體的合同條款細節需要妳和客戶協商,不能照搬別人的合同。下面我附上壹份合同樣本供您參考:
_ _ _ _ _ _ _ _加工合同
合同號:
承包商: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甲方)
定制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合同的條款如下: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1.委托加工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以下簡稱“標的物”)。
1.1,標的物價格=鋁錠價格+加工費。
1.2.鋁錠價格按乙方提交訂單且甲方確認當日上海有色金屬網長江現貨鋁錠均價計算,周六日按周五價格計算。
序號、規格、型號及材質要求、表面處理數量(噸)、原材料成本(元/噸)、加工成本(元/噸)、備註。
標的物暫定總價(人民幣元):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標的物的質量標準: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標的物加工地(即合同履行地):山東省龍口市南山工業園區。
4.交貨地點:甲方工廠交貨..
5.如乙方在下單後24小時內更改訂單,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訂單總金額的1%作為違約金。
6.支付和結算方式:
6.1乙方提交訂單當日預付訂單總金額的30%為定金,定金到達甲方指定賬戶後,甲方安排生產計劃..
6.2乙方支付定金後十五日內付清全部貨款,乙方支付的定金抵作結算款。
6.3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承諾不向甲方員工支付現金,所有貨款應以支票、匯票、電子匯款等方式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戶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財務部,否則仍有義務向甲方償還貨款..
6.4為避免歧義,在任何情況下,甲方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後通知乙方發貨。
7交貨時間:甲方在收到第六條約定的乙方全部貨款後8天內通知乙方提貨。如果新開模,需要延長30天供貨。(如因特殊情況延期交貨,甲方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8交貨時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交貨通知後65,438+05天內提貨,乙方應就到期未交貨的貨物向甲方支付65,438+000元/噸的倉儲費,並自甲方發出交貨通知後65,438+06天起承擔貨物風險及由此產生的壹切責任和費用..
9交貨方式和運費承擔:
9.1如乙方委托甲方代為發貨,運費由甲方承擔,或【每次發貨超過10噸,甲方承擔每噸450元以內的運費,乙方承擔超過450元部分的運費;如果每次交貨少於10噸,所有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但運輸風險在任何情況下均由乙方承擔。貨到後,乙方應進行現場驗收,並出具驗收單(詳細註明標的物的品種、規格、數量、價格),由乙方相關人員簽字或蓋章..標的物到達乙方後,如有損壞等外觀質量不符,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核實,否則視為標的物外觀符合約定標準。乙方無正當理由拒收標的物的,除承擔全部運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標的物總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由此產生的壹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貨物毀損、滅失等風險。).
9.2乙方自行提貨或委托他人提貨時,運費及運輸風險由乙方承擔,甲方提貨前應提交加蓋公章的提貨憑證(註明提貨人姓名、提貨物品種、數量、價格),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提貨,乙方承擔延期交貨等壹切責任。
10.對標的物質量提出異議的期限:乙方收到貨物後如對標的物質量有異議,應在五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交的,視為乙方對標的物的質量無異議。
11.違約責任:
11.1乙方按約定對甲方標的物質量提出異議,經甲方證明屬標的物本身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更換,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是,如果因乙方保管或搬運不當而出現任何問題,由此產生的所有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甲方收到乙方訂單及全款後未按時向乙方發貨,且未提前書面通知乙方的,每逾期壹天,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銀行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3乙方未按約定支付全部貨款或提貨的,每逾期壹天,應向甲方支付應付貨款總額的0.5%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但無義務)取消該訂單,乙方支付該訂單貨款總額的30%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處分標的物,由此產生的壹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11.4合同履行期間,任何壹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未支付合同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11.5乙方保證向甲方交付的付款票據真實、合法、有效。如發生退票或退票,乙方除應及時支付票面金額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票面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12.其他人
12.1不可抗力:因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傳染病等不可抗力導致壹方不能履行合同的。,不履行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出具當地有關部門的書面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免除違約責任。
12.2爭議解決:
(壹)本合同在甲方所在地龍口南山工業園區簽訂。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壹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決。
(b)在法院審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但審理中的爭議部分除外。
(c)為主張權利而支付的其他費用,如訴訟費、合理的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12.3雙方承諾在本合同的討論、簽署和執行過程中,對屬於對方且不能從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和資料(價格信息、財務信息、商業信息、技術信息和其他商業秘密)保密。未經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者同意,另壹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五年。
12.4通知和送達: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發送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和資料,均應按照簽名頁標明的聯系方式,通過專人送達、電子郵件、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如壹方移動或變更相關信息,應自變更之日起立即書面通知另壹方。否則,當面交付的,以收到時視為交付;電子郵件在發出24小時後被視為送達;傳真發出即視為送達;郵寄的,以掛號信或者特快專遞寄往原地址的當天視為送達。
12.5任何個人、其他公司、組織或分支機構在所有文件中的任何位置簽字或蓋章,在任何時候均不視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除非經甲方書面明確授權(加蓋公章)。
12.6本合同構成雙方就合同標的物達成的完整協議,並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合同所涉及的事項進行的任何及所有討論、磋商和協議(書面或口頭)。除非雙方根據本合同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是對本合同約定事項的唯壹、最終和完整的協議。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或修訂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合同專用章,否則不視為對本合同的修改、變更或修訂。
12.7任何壹方允許另壹方免除或中止履行其義務,但這不影響或被視為放棄本合同項下的相關權利。
12.8如果本合同的某壹條款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其他條款的有效性不受影響。
12.9標題:添加不同的段落標題只是為了便於參考,不影響本合同或任何段落本身的含義或解釋。
12.10合同生效:
(壹)本合同自雙方蓋章後生效。
(b)本合同壹式六份,買方四份,賣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經手人:經手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地址: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稅號:稅號:
電話:電話:
傳珍:
郵政編碼:
郵箱:郵箱
簽名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