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壹名教師看到兩名男女學生在課堂上舉止不雅,因嚴厲批評並掌摑女學生而受到處分。這種情況下,老師該不該打罵學生?
最近,黑龍江省雙鴨山壹中發生了壹件有爭議的事情。某畢業班女教師朱發現班裏壹對男女生,在教室裏太親密。當時班裏其他同學也看到了這壹幕。女老師氣得馬上把兩個學生帶到走廊深處,開始訓斥。
“當妳是妳家,還是酒店?我是怎麽教出來的?”女老師的聲音尖叫起來,她生氣了。
期間,朱還舉起右手,連扇女同學耳光。其中,男同學不時小聲辯解,而女生則不停哭泣,甚至向老師求饒,表示自己知道錯了。
但女老師並沒有停止訓斥,而是反復追問:“現在我知道我錯了,我當時是怎麽想的?還是不要臉?妳們兩個去開房!拿我瞎了眼!”
這壹幕被拍攝下來,迅速在網上傳播,引發熱議。
5月7日,黑龍江省雙鴨山市教體局發布通報稱:
4月30日下午,該中學教師朱發現兩名學生在課堂上行為不端。在教育過程中,朱言行失檢,存在體罰、辱罵行為,對學生身心造成傷害。
目前,雙鴨山市教體局已成立調查組,與學生家長進行溝通交流。據了解,這名教師朱被給予記過處分,並在全市進行了通報批評。
看到這個消息,我在極度難過和憤怒的同時,也為老師感到不公平。簡而言之,我覺得很不開心。
第壹,我為這兩個學生在公共場合,在學校的教育環境下,在同學面前的不雅行為感到惋惜。不知道他們的父母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對孩子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的?
二是對老師對兩個孩子的暴力溝通和教育行為感到憤怒。
雖然老師對孩子的不雅行為感到憤慨。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不應該知法犯法。
當今社會,教育局和公眾都呼籲老師不要體罰學生。國家也出臺了相關法律規定來約束教師的行為。但是老師情緒失控,完全不顧兩個孩子的感受,打了學生耳光,傷了他們的心。這讓我們對老師的行為感到憤怒和難過。
我剛和老公兒子溝通對這件事的看法時,兒子是三年級的學生。他認為老師的做法是正確的,因為那兩個學生的行為太不雅了。我老公同意這個觀點。
關於教師的批判教育方法,眾說紛紜。作為壹個母親,我很能理解老師的行為。我認為老師不希望看到他們的學生那樣,是嗎?作為老師,我覺得她應該是恨鐵不成鋼。如果她不嚴厲批評孩子,估計會出現更糟糕的結果。
但是,再怎麽生氣,也不能就這麽違法。
根據國家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教育局也已對涉事教師朱某進行了處罰,並相應通報批評。不過這件事希望能引起人們對學生教育的反思。
附: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1.根據我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禁止體罰學生”;
2.《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體罰學生經教育拒不改的”,給予教師“行政處分或者開除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也明確禁止體罰或變相體罰。
體罰是教師對學生身體進行懲罰,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如毆打、罰站、下蹲、超出身體極限運動、刮胡子、撕扯嘴巴等。變相體罰是指以其他間接方式對學生進行身心懲罰的行為,如勞動懲罰、抄作業過多、在臉上寫字、挖苦、辱罵、暴曬等。
關註@燕子李三瑪麗。對此妳怎麽看?妳認為老師打學生耳光不合適嗎?還是覺得老師應該因為學生彈得好而嚴厲批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