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許多地方都實施了限制電動三輪車行駛的措施,並強調不允許使用電動三輪車接送學生。安徽亳州某幼兒園去年4月發布通知,禁止家長使用三輪車接送孩子。學生應自覺拒絕乘坐三輪車、違規車輛上下學,主動制止駕駛員不安全駕駛行為,防止事故發生。亳州市主管部門同月公布的數據顯示,自2019以來,電動三輪車在當地已造成上萬起交通事故,傷亡人數超過5000人,占市區全部交通事故的70%以上。亳州職業技術學院教育管理學院院長劉漢認為,這與電動三輪車制動性能差、駕駛員安全意識不強有關。劉漢說:“壹些三輪車行駛速度較快,但沒有安全警示燈,或者不明顯。有些司機開車技術不太好,交通法規意識不強。他們壹邊開車壹邊隨意變道……”
2月19日,河南開封尉氏實驗小學發布通知,禁止家長騎三輪車接送學生。截圖來自關註視頻的人。
據gztv《百姓關註》欄目報道,2月19日,河南開封尉氏縣實驗小學發布通知,禁止家長騎三輪車接送學生,否則直接將車拖走,處罰家長和學校。20日,當地三輪四輪車整治指揮部工作人員表示,由於三輪車不安全,如果家長騎三輪車接送學生,不僅會扣車,還會通知學校,部分學校會停止學生上課。尉氏縣教體局工作人員在接受吉姆新聞采訪時表示,暫時不了解相關情況。
學校因為停課而強制家長禁止騎三輪車是沒有道理的。所以這個通知壹經發布,就引起了家長和社會的廣泛關註。把三輪車整治和學生上課掛鉤,確實不合適。更何況,出版機構還是壹個以教書育人為己任,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權利的學校。
中國憲法將教育列為公民的壹項基本權利。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也規定,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違規使用三輪車的家長,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牽連”兒童甚至威脅受教育權利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據透露的信息,自2月10起,當地開展“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月”活動,目前處於集中整治階段。三輪車、四輪車在禁行區行駛時是重點整治對象。
三輪車上路確實存在安全隱患,需要集中局部整治。尤其是早晚高峰時段,學校周邊有各種交通工具接送孩子。保證學校門口的交通秩序也是為了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但是,通過給孩子停課來整頓交通秩序,強迫家長過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不難猜測,校門口作為堵點之壹,承受了很大的壓力和任務,學校可能不得不做出這個決定。威脅停課,戳家長“軟肋”,或許也能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這不是城市治理的正確方式。
歸根結底還是要解決孩子上下學的交通問題。有些縣開校車不現實,必須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滿足家長接送孩子上下學的需求,創造便利條件,也是交通管理的應有之義。
從發布的通知中可以看出,當地政府也給出了解決方案——市區所有學校都設立了公交站,市區的公交車將繼續免費乘坐。這無疑滿足了部分家長接送孩子的需求。
然而,對於居住在縣城以外的家庭來說,三輪車可能仍然是許多家庭的主要出行工具。進入禁止三輪車通行的城區,需要停車再換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便。很多家長試圖忽略他們的安全風險。這些人的需求也應該得到重視。
無論如何,交通管理和學生上學是兩回事,不是非此即彼的關系。交通管理部門和學校應各司其職。而且,誰違法誰處罰,也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不要牽連無辜,更不要讓孩子“背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