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考研考什麽,什麽時候報名,怎麽報名?

考研考什麽,什麽時候報名,怎麽報名?

壹、培訓目標

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以下簡稱招生單位)招收研究生(以下簡稱研究生),目的是培養熱愛祖國,擁護我國* * *生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紮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研、教學、管理或獨立承擔專業技術工作的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申請條件

(壹)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壹入學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我國* * *產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

(3)經過兩年及兩年以上(高職高專畢業至2009年9月1,下同),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並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培養目標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5)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者,可再次申請碩士學位,但只能申請委托或自費的碩士學位。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生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才能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名前需征得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壹般不超過40周歲(8月31969以後出生),報考委托培養、自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由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組織的單獨考試:

1.滿足申請條件(1)中1,2,4,5的要求。

2.國家承認的大學畢業後連續工作4年及以上,業務優秀,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幹,經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參加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

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及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並經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他是本單位委托的在職職工。

(3)符合上述(1)或(2)條件者,可報名參加相應的教育碩士研究生入學統壹或單項考試(考試科目按教育類別設置)。

有57所學校可以招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名單見附件1)。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聯考”:

1.滿足(1)中的要求。

2.在高校就讀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校本科專業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有78所院校可以招收法學碩士畢業生(名單見附件2)。

這些高校在招收本專業考生時,只選拔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不再組織本專業的統壹或單獨考試。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畢業生全國聯考,簡稱“工商管理碩士聯考”:

1.滿足(1)中第1、2、4和5項的要求。

2.大學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經過五年以上學習,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可招收MBA畢業生的高校有127所(名單見附件3)。

這些大學在招收MBA學位研究生時,只選擇參加“MBA聯考”的考生。學校不再組織本專業統壹或單獨考試。

(六)經審批可開展免試生工作的高等學校,可從初審中推薦規定數量的優秀本科畢業生,於2008年6月25日前直接到報考單位進行復試並辦理錄取手續。推薦和錄取辦法由學校(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被錄取的學生(含研究生教育組、農村教育碩士項目)必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不得再次參加統考。到2008年6月25日10,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學生不再保留學籍。

第三,註冊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2009級碩士研究生采用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08年6月10-10月10每天9: 00-22: 00。(請盡快在線登錄,避免高峰時段網絡擁堵,逾期不允許補報,不允許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可在2008年9月18日至24日(每天9: 00-22: 00)提前報名。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眾網站:,教育網站:)瀏覽報考須知,按照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級高校招生辦、報名點、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進行報名。凡未按公告要求報名,誤填網報信息,或誤填虛假信息,導致不能參加考試或復試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註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壹個招生單位的壹個專業。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空缺信息,根據自己的成績填報調劑誌願。

(2)根據招生單位的規定選擇任意壹門外語進行考試。

(3)同等學力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提供真實材料。

4.國家按照壹、二、三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第壹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等11省(市);二區包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10個省(市);三個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個省(區)。

在二、三區招生單位(以下簡稱民族自治地方,見附件4)報名就業並在畢業後在國務院公布的少數民族高校本科畢業生,或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考生(網上報名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並在民族地區申請定向或委托培養),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目前報考三區的在職考生在壹、二區招生單位所在地和報考壹區二區的人員,定向或委托培養回原單位的,不享受照顧政策,按招生單位所在地區的分數執行。

少數民族骨幹計劃以報名時的身份為準,不得變更。

5.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學生不得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取消學生資格,列為統招考生。

6.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的現役軍人,以及報考軍隊招生單位的地方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和了解相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寫報考信息。未知分請提前與招生單位聯系。

(2)所有考生(包括免學費學生和農村教育碩士)必須到報名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拍照。

1.報名點現場確認時間

2008年165438+10月10至165438+10月14。逾期不補辦。

2.現場確認位置

參加全國統考和“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到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確認;

參加單獨考試和“MBA聯考”的考生,在報考人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報名點確認報名。確認截止時間與統考考生相同。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現役軍人持“官證”、“文職幹部證”等有效軍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網上報名號,由報名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其網報信息。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名費(考生辦理報名手續後,報名費不予退還)。

(3)報名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四、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審核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後,向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招生單位將在復試時對考生的學歷、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資格進行審核。不符合教育部要求的,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免試學生),凡被查實的,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錄取、入學資格或學籍。

動詞 (verb的縮寫)檢查

(壹)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二)初次試驗的日期和時間

2009年65438+10月10至65438+10月11(3小時以上的考試科目在65438+10月12舉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 30至11: 30,下午14: 00至17:00(6月12日上午8:30至下午14:3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考研,國家是不會承認的。

(三)初審科目

65438+10月65438+上午00

政治理論(滿分100);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的,進行綜合能力測試(滿分200)。

65438+10月65438+下午00

外語(滿分100)。

65438+10月165438+上午0點

統考數學或壹門業務課(滿分為150);

報考教育學、歷史學、醫學的,參加專業基礎綜合考試(滿分300分);報考農學的考農學公共基礎(滿分150)。

65438+10月11下午

商務課程(滿分為150);

報考農學的,考農學基礎綜合(滿分150)。

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的,考計算機綜合課(滿分150)。

以上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考試方式為筆試(含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65438+10月12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滿分150)。

(4)考試大綱和命題

1.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政治理論和數學、英語(MBA學位除外)、俄語、日語、教育學基礎綜合、心理學基礎綜合、基礎歷史、西醫綜合、中醫綜合的教學大綱由教育部制定,其他科目的命題由教育部統壹制定。農學、農學基礎實行聯合命題,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和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農林工作委員會制定。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基礎整合聯合命題,由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工程委員會在教育部考試中心指導下組織實施。

2.單獨考試的初試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提出,也可選用全國統考試題。

3.“MBA聯考”初試科目為外語和綜合能力兩個科目。英語和綜合能力命題工作由教育部委托相關機構進行。選擇日語或俄語的考生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其他語種的試題由招生單位自行提出(政治理論由招生單位在復試時自行提出)。聯考考試大綱由全國MBA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制,已下發到招收MBA畢業生的院校。

4.LLM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為* * *四科:政治理論、外語、專業基礎課(含刑法、民法)、綜合課(含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語使用全國統壹試卷,兩門業務課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訂購。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會同有關單位編制,並已下發至招收法學碩士研究生的高校。

(五)參加全國統考和“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在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單獨考試和“MBA聯考”的考生,在報考人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6)初試試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各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後,不得進入場內繼續考試,也不得在考場附近停留、交談。

(七)考生初審結果由招生單位通知考生。

(八)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和方式由招生單位確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所有復審工作壹般應在2009年5月初前完成。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復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以報名為準)(不包括參加“MBA”和LLM聯考的考生)加試。復試時應考察本科生的主要課程和實驗技能,至少包括兩個筆試科目。

3.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匯總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地方。考生網上填報民族身份應如實填寫,不得更改。

(9)教育部根據碩士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和總體初審結果,確定進入統考、MBA、LLM復試的考生基本成績要求,包括擬考科目總分要求和單科成績要求。

單招考生參加復試的基本成績要求,由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公布的進入復試的基本成績要求確定。

北京大學等經教育部批準的高校(名單見附件5)自行確定復試分數線。

各招生單位按照壹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壹般按照120%左右控制,生源充足的招生單位可適當擴大差額復試比例。實行初試科目改革的學科、專業復試差額比例可適當擴大,具體比例由招生單位確定。

第六,調整

復試的具體要求和程序以初審後教育部發布的2009年錄取通知書的規定為準。屆時,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共網站:,教育網站:)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填報。

對於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的教育學、歷史學、醫學農學學科和工學學科(僅限參加統考或聯考的考生),考試科目要求可適當放寬。

七、體檢

考生應按招生單位規定到指定的二級醫院(含二級醫院)進行體檢。具體要求請以各招生單位的招生簡章或復試通知為準。

八、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含初試、復試)成績和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參加統考、“MBA聯考”、“LLM聯考”的考生,可錄取為定向或非定向碩士研究生,也可錄取為委托培養或招生單位的自費碩士研究生。

參加單招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定向培養碩士生或委托培養碩士生回原單位。

招收定向培養和委托培養碩士生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和擬錄取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考生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錄取資格,需在錄取前自行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在入學前工作1至2年。

考生在報名和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由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者),壹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情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作弊考生的檔案記錄將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當年作弊考生不得在下壹年度報考;作弊嚴重的學生將受到懲罰,直至開除學籍;對作弊的在職考生,由其所在單位考試機構進行通報,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紀律或政治處分;對違法者,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回定向或委托單位。

非定向和自費研究生在畢業時采取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培養合同就業。招生單位和當地省級畢業生就業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X.其他人

(壹)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考生及其所在單位自行處理考生報考研究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如因上述問題導致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導致考生無法復試或錄取,招生單位概不負責。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研究生後,其培養經費和學習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或自費培養合同辦理。

(三)省級教育招生管理機構可根據本簡章,結合各地實際情況作出必要的補充規定。

(四)現役軍人申請碩士學位和軍隊系統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按照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附:

1.可招收教育碩士研究生的院校名單

2 .可招收法學碩士研究生的院校名單

3.可以招收MBA畢業生的大學名單

4.全國民族自治地方匯總表

5.自主確定復試分數線改革試點高校名單。

官方網站:/

  • 上一篇:學生每周日記
  • 下一篇:公司應該設置哪些部門?每個部門的職能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