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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罪有哪些法律規定?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了綁架罪的法律條文,即以勒索財物為主要目的綁架他人的,在此處應當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當然,情節較輕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綁架罪有哪些法律規定?

1.《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或者綁架他人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3.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二、如何認定綁架罪

1,對象元素

本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健康權、生命權和公私財產的壹切權利。

2.客觀要素

客觀上講,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綁架他人的行為。

(1)“暴力”是指行為人直接對被害人實施捆綁、堵嘴、蒙眼、麻袋等行為,或者對被害人實施傷害、毆打等行為。

(2)“脅迫”是指對被害人施加精神脅迫或者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進行暴力威脅。

(3)“其他方法”是指暴力以外的方法,如使用藥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處於昏迷狀態。

這三種犯罪方式的共同特點是,被害人處於無法反抗或不敢反抗的境地,將被害人從其住所或所在地非法綁架,置於行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動自由。法律只要求行為人具有綁架他人的手段之壹,就構成本罪。

3、主要要素

壹般科目。

4.主觀因素

由直接意圖組成,目的是勒索財物或劫持人質。

3.綁架罪的認定標準是什麽?

1.在認定綁架罪時,要註意綁架罪的構成要件。

毫無疑問,年滿16周歲的人構成本罪。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參與綁架,沒有參與殺害、傷害被綁架人,沒有故意殺害、故意傷害他人的,未成年人不負此類綁架的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父母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綁架過程中造成被綁架人死亡、受傷(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為了更好地認定綁架罪,要註意區分此罪與彼罪。

(1)劃清綁架罪與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1主觀方面:

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後者以勒索債務為目的,以扣押“人質”作為償還債務的手段。

2客觀方面:

犯罪對象不同。前者認為被綁架者完全無辜,後者認為被綁架的“人質”大多存在過錯(如不還債),甚至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也有部分是純粹無辜的。因此,刑法明確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索取債務為目的拘禁他人的”,應當按照非法拘禁罪的規定處罰。

(2)搶劫與綁架的區別。

1主觀方面:

意向內容不完全壹樣。前者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後者以勒索財物、劫持人質為目的。

2客觀方面:

犯罪有不同的方式。前者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當場劫取財物;後者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劫持他人,然後向被綁架人的親屬勒索財物或向有關方面提出非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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