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醫院抱錯孩子,我不禁想起了經典韓劇《藍色生死戀》。我用錯的人換來了我的生命,但關於病史的傳承,我不能錯。誤附在愛情上,寫了壹個震撼人心,至今仍迷惑我雙眼的悲情故事。
我之前看過壹部由韓雪主演的國產劇,片名是《錯愛壹生》。劇名也很有意思。布谷鳥把別的鳥巢裏的蛋踢出來,放上自己的蛋,然後飛走了。在劇中,保姆把她的孩子和主人家的孩子調換了。保姆的
關於在醫院抱錯孩子,我不禁想起了經典韓劇《藍色生死戀》。我用錯的人換來了我的生命,但關於病史的傳承,我不能錯。誤附在愛情上,寫了壹個震撼人心,至今仍迷惑我雙眼的悲情故事。
我之前看過壹部由韓雪主演的國產劇,片名是《錯愛壹生》。劇名也很有意思。布谷鳥把別的鳥巢裏的蛋踢出來,放上自己的蛋,然後飛走了。在劇中,保姆把她的孩子和主人家的孩子調換了。保姆的孩子被主人寵愛,長大後不守規矩任性。主人家的孩子跟著保姆走了,盡管生活艱辛曲折,他們依然養成了安靜溫柔的性格。劇情中的保姆,偷了別人的嬰兒自己撫養,已經觸犯了刑法。刑法中沒有專門的偷嬰罪名,壹般認定為拐賣兒童罪。
姚策的命和郭威的命被錯換是人為的還是錯誤的,沒有證據,也沒有定論。而且根據刑法第87條規定,最長追訴時效為20年。超過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現在已經28年了,那些年發生的事情,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從刑法的角度來說,基本上已經告壹段落了。除非有符合追訴時效或者中斷追訴的法定情形。
在沒有被依法認可的情況下,讀者心裏想想,福爾摩斯在線也好,自由評價也好,都不是罪,但自己想想,絕對不是罪。
再來說說錯誤的人生,兩個人兩個家庭的恩怨。法律怎麽看?
壹、如何認定姚策、郭為與各自養父母的法律關系?
姚策和郭為,以及他們的養父母,在法律上不形成收養關系。
根據《民法典》第1093條,被收養人(未成年人)的範圍是: (壹)失去父母的孤兒;(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收養必須依法登記。根據案發時的法律,《收養法》第四條規定,可以收養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壹)失去父母的孤兒;(二)棄嬰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兒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無論根據現有法律還是當時的法律,姚策、郭為及其養父母都不能形成收養與被收養的法律關系。根據收養的相關規定,未依法形成收養關系。
二、如何認定姚策名下房產的權屬?
據相關報道,姚策病史:自3歲確診大三陽後,壹直持續用藥,診療效果變小三陽,但因故惡化。事業上不願意工作,徐岷的家人集資支持他們創業發展,但打到水漂後,他們因病沒有工作。
綜合來看,姚策應該是已經買不起房了。但由於房屋登記在他名下,根據產權公示效力,房屋依法屬於他。如果姚策不同意退房,徐岷夫婦不能直接要求他退房。
但是,就購買價款而言,實質上是徐岷夫婦對兒子的贈與,是基於血緣關系的贈與關系。《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七條規定,行為人基於重大誤解,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民事法律行為。徐岷夫婦可以依法主張取消贈與並返還錢款。
三、涉事醫院的責任是什麽?
法律之外,講的是人情。除了法律,兩家的世仇呢?
俗話說,施之恩不如養之恩。姚策的壹生是悲劇的,也是極其幸運的。對比壹下兩家是怎麽對待姚策和郭為的。姚策:壹生壹世,他都被自己的心所愛。他收集了徐岷家族兩代人的數千份恩情,花了半輩子的時間支持他成長。最終,姚策積極為他求醫問藥,還資助他創業買房,雖然在事業上從未有所成就。郭為: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他們只完成了九年義務教育。在家裏,他們為家庭努力工作,照顧生病的妹妹。幸運的是,生活沒有被命運打敗,他們最終獲得了榮譽事業和幸福的小家庭。
郭為的童年如果沒有錯就不會留下陰影,姚策這輩子可能也沒有那麽多求醫的機會,至少沒有媽媽願意切他的肝來保命。
因為錯誤,姚策離開了親生父母,但生活並沒有虧待他。有太多的事情值得他感激,而沒有什麽比他的養母徐岷更值得他感激了。然而,似乎有壹個姚策和徐岷陷入困境的陰謀。如果是真的,那就真的要問自己錯了。
姚策的父母難道不應該感激自己的兒子被別人錯誤地抱著,愛了壹輩子快樂地成長嗎?為什麽妳仍然有“徐岷仍然給我壹個生病的孩子”的感覺?姚策的病什麽時候成了徐岷的罪?雙方的爭執不絕於耳,網上的爭論也不絕於耳。但是,如果我們是真誠的,並采取良好的意見,將有這麽多的幹擾。
天下壹片恐慌,難道都是為了破銀?為什麽只是為了碎銀?
因為這個領養的故事,我也想到了最近流行的另壹個故事:壹個女人刷Tik Tok,刷壹個和自己長得壹樣的人。據報道,她們是雙胞胎(DNA尚未鑒定),姐妹倆都是領養的。這兩個女孩,因為網上亂象太多,為了保護父母選擇不做DNA鑒定,同時也盡力安撫家人的情緒。他們認識彼此的姐妹,他們的家庭也尊重彼此的家庭。
相比之下,姐妹花的故事更有人情味和溫情。我也相信世界有自己的真情,也有春暖花開。
(圖片非商業用途,故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