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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022

法律主觀性:

醫療事故十級傷殘賠償標準為1,醫療費用,交通事故造成的治療費用,不可避免的治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住院費用等收據,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根據醫學證明或者鑒定結論,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壹並賠償。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六條2。傷殘賠償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0%×20年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3 .精神損害賠償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造成的後果、賠償金額等情況判給。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4。誤工費×誤工費天數,其中誤工費的時間根據受害人就診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如果受害人因受傷和殘疾而繼續缺勤,缺勤時間可以計算到殘疾日期的前壹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被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如果受害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參考上壹年度上訴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七條。5.護理費日護理費(護理人員日工資或當地護理人員從事同等級別勞動的報酬)×護理人員人數。其中,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聘用護理人員的,參照當地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護理人員勞動報酬標準計算。原則上有1名護理人員,但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參照確定護理人員數量。護理期應當計算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八條6。地方國家機關壹般工作人員住院夥食補助標準×住院天數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條7、營養費參照醫療機構關於加強營養的意見×需要加強營養的天數確定。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壹條8, 被扶養人被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支出×撫養年限×撫養人數× 10%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註釋1。 傷殘賠償金的計算,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壹年減少壹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2.對於住院夥食補助費的計算,被害人確需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的。被害人本人及其隨行人員實際發生的食宿費用的合理部分,應當予以補償。3.對於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按18周歲計算;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應當計算為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贍養人有幾個的,每年補償總額不得超過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由以上分析可知,醫療事故十級傷殘賠償標準包括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失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詳見上文。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前來咨詢在線專業律師。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醫療費用應當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處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用的賠償數額,按照壹審法院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賠償權利人可以在扣除必要的康復費用、適當的整容費用和器官功能恢復訓練的其他後續治療費用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學證明或鑒定結論,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壹並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傷殘賠償金按照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自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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