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異性經常發微信紅包或轉賬進行壹些經濟往來,特別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微信紅包或轉賬是借款,那麽520、1314、999等特殊號碼,否則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為贈與。
壹般來說,異性在戀愛或者交往的時候是不會在意的。經常會有微信紅包或者轉賬,但是關系破裂後,往往會因為這些資金的性質產生糾紛甚至訴訟到法院。
?今天早上,朱曉打電話向我咨詢,說:“小玲律師,我去年認識了壹個人。當時因為和老公感情問題想離婚,所以聯系了這個男的。這個男的經常找我借錢,我也會時不時在微信上給他轉賬,有時候520元,有時候1314元,還有999元。因為當時我和他是戀人關系,所以發紅包,轉賬的時候都用這些號碼。當時覺得很浪漫。但是後來我發現這個男的總是以各種理由向我借錢。我覺得有點不對勁,想和他分手。
?就在昨天,他說有事需要錢,向我借了5200塊錢,說是因為在520這個特殊的日子裏需要壹個特殊的回憶...我本來就對他老是找我借錢的行為很反感,而且我老公最近對我很好,讓我復合,所以我就和這個男的分手了,讓他還我這壹年來借給他的錢。但是沒想到這個男的說我把錢給他了,他不能還給我,完全暴露了他的醜惡嘴臉。於是我們吵了起來,他甚至罵我,說我不要臉...我氣得要把借給他的錢要回來,就算起訴到法院也要讓他還我借給他的錢。求小玲律師幫幫我,幫我打贏這場官司,不然我太委屈了,真的不甘心。"
我想對朱曉這樣的政黨說,法庭可能不會判妳勝訴。原因是這些金額比較特殊,比如999.99元、1314元、520元、999元,壹般認為有特殊含義,也就是我們認為是戀人之間的饋贈。因為這些金額在壹般的借款習慣中並不是整數,所以根據生活經驗和借款習慣可以推斷,微信紅包或轉賬的真正意義是表達祝福或親情或饋贈,而不是普通朋友之間的借款。
而且微信紅包或轉賬記錄不能單獨認定借貸關系的事實。
壹般來說,朋友借錢壹般都是通過微信紅包或者轉賬的方式給對方匯錢。那麽,微信紅包或者轉賬的記錄是否可以直接認定為借貸關系呢?微信紅包或轉賬主要有兩個問題:
第壹,微信紅包賬戶並非都是實名,微信網名無法表明收款人是借款人本人;
第二,微信紅包或轉賬記錄只能說明雙方存在金錢往來,不能直接認定為借貸關系。
如果微信紅包或轉賬借款發生糾紛,出借人往往需要壹些其他證據來證明,如微信運營方出具的相關身份信息、借款人真實頭像照片、聊天記錄、錄音等。,而且必要的話還需要公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才能證明借款的事實。這也給證明帶來了很多困難。
?律師提醒:
?1.如果妳想借錢給別人,尤其是異性,不管妳們是什麽關系,請盡量使用傳統的借條和銀行轉賬交易。
?2.如果壹定要通過微信轉賬,也要當面寫借條。不要因為怕麻煩或者愛面子而寫借條。
3.貸款最好附上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
因為附有身份證復印件,如果事後發生糾紛,有明確的身份信息會好很多。否則借條上只有借款人的名字,沒有其他信息,起訴時甚至很難立案。
4.尤其是在情人節或者520這樣的特殊日子,520、1314、9999這樣的特殊款項可能會被認為是贈與,情侶分手時不能主張返還。請給異性發100,1000,10000等普通金額,這樣可以認定為借款,分手時可以主張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