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發生的意外傷害醫療費用可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1)無責任人的被保險人意外傷害;
(2)經有關部門認定被保險人承擔部分責任的意外傷害;
(三)被保險人因他人違法行為受到傷害的刑事、治安案件,經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後,責任人未全額賠償,或者自傷害發生之日起滿六個月未破案,無法確定責任人的;
(四)人民法院判決或裁定後,責任人未全額賠償的。
符合上述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意外傷害醫療費用不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1)隱瞞或欺騙,包括提供虛假外傷時間、地點、事故原因、治療過程、虛假證明材料、偽造外傷醫療文書;
(2)實施吸毒、使用管制藥品(醫生規定的除外)、打架鬥毆、酗酒等違法行為的;
(三)由責任人承擔,但本辦法第四條第(三)、(四)項規定的情形除外;
(四)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
(五)從工傷保險基金或者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6)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費用;
(7)境外發生的醫療費用。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支付標準: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按照社會醫療保險住院待遇標準支付。兒童、大學生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門診、急診醫療費用,社會醫療保險支付100元以上部分,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2000元。其中,享受獨生子女待遇的子女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比例提高了5個百分點。社會醫療保險意外傷害的定點醫療機構、藥品範圍、醫療服務範圍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按照當地社會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責任方除打架鬥毆、交通事故、自殺自殘、工傷、意外傷害外。新農合報銷比例在壹次性住院政策範圍內,對醫療費用超過5萬元的參合患者進行補償。在新農合報銷範圍內,新農合報銷比例在5萬元以內(含5萬元)的按相應級別醫療機構規定的比例進行補償,報銷比例在5萬至8萬元(含8萬元)的按比例補償,超過8萬元的按90%補償。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
此外,對於轉診到省外醫療機構住院且實際賠付比例過低的參合患者,將繼續堅持保障賠付政策。取消起付線後,按照新農合不低於30%的報銷比例給予保障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和急診、搶救醫療費用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