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年,英國頒布了《煙塵禁止法》,規定煙塵造成的公害可以被起訴,但法律將機車、鍋爐等高汙染源排除在外,對改善空氣質量貢獻不大。此後,英國出臺了壹系列地方性法案來規範煙塵排放,但由於內容模糊,效果不佳。
1853年,在帕麥斯頓的推動下,英國議會通過了《煙塵汙染控制法案》,要求在泰晤士河主河道行駛的工業窯爐和蒸汽船盡可能減少排放,並規定不得使用煤炭,否則將被罰款。然而,由於警察執法不力和極低的罰款,該法案沒有引起那些負責人的註意。
分別在1863和1874頒布的兩部制堿法的命運是相似的。法律要求企業采用最先進的技術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的排放,但排放限值要求往往被企業規避,檢查組懼怕強大的資本力量,懶於履行法定職責,導致規定形同虛設。
在輿論壓力下,英國於1875頒布了《公共衛生法》,很多條款都涉及空氣汙染。然而,由於遵守不嚴和執行不力,英國的空氣質量並沒有得到改善。到19世紀末,英國的各種環保技術越來越成熟。然而,由於企業單方面追求低成本,居民受到傳統生活習慣的限制,先進技術和替代能源無法普及。
進入20世紀後,兩次世界大戰和戰後重建降低了環境汙染治理的緊迫性。從65438到0944,燃料和電力部成立了壹個特別咨詢委員會,重新評估國內燃料政策。該委員會在1946發表研究報告,呼籲用無煙煤全面替代煙煤,敦促政府強力幹預。英國政府肯定了研究成果,並授權倫敦和曼徹斯特市政府建立無煙區。不幸的是,由於煤炭制造商和相關利益集團的破壞以及大量居民的反對,兩大市政府的努力無疾而終。
英國治理空氣汙染失敗的教訓是,由於利益集團的阻撓、官員的腐敗和保守人士的沈默,很多立法要麽過於嚴格無法實施,要麽過於寬松無法免除很多責任;政府忽視環境問題,長期不作為;罰款金額太少,企業寧願交費也不願違法排汙;居民排放未納入治理範圍。
1952倫敦霧霾事件發生後,舉國震驚,各行各業從中吸取教訓,以全社會的力量面對汙染挑戰。諸多因素起到了助推作用,主要包括民眾的廣泛動員、政府的嚴格監管、社會價值觀的改變、綠色生活方式的普及、能源技術的進步、企業和民眾節約資源意識的提高、重工業特別是重汙染產業向發展中國家的轉移等。
促進非政府力量
在與空氣汙染的長期鬥爭中,英國的誌願社會團體發揮了推動作用,喚起了人民和政府的環境意識。早在17世紀,包括英國作家伊夫林在內的壹些先知就註意到了空氣汙染問題,並猛烈抨擊了工業化的負面影響。1843-1850期間,以麥金利為代表的活動家領導的環保運動風起雲湧,催生了很多防止企業汙染空氣的立法。
1842年,羅克代爾牧師成立民間團體“曼徹斯特消煙聯合會”;1877年,希爾姐妹創立“凱爾俱樂部”,四處奔走,建設“人民美好家園”;1882年,倫敦“控煙委員會”在倫敦郊區舉辦了“減少煙霧展覽”,其轟動效應凸顯了環保先鋒們對改善空氣質量的渴望。
自20世紀初以來,人們的公民精神和環境意識在控制空氣汙染的運動中發揮了指導作用。1929,在查爾斯?在甘迪的領導下,成立了“英國減煙協會”。該協會呼籲在全國建立無煙區,倡導節能和隔熱建築設計,推廣使用無煙燃料。雖然由於煤炭生產商的阻撓,該協會的努力功虧壹簣,但其建議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註。這實際上是英國治理大氣汙染過程中的壹個轉折點,為1956的《清潔空氣法案》提供了具體措施。
如今,環保組織在英國如雨後春筍般湧現。除了國際保護組織、地球之友和綠色和平組織等國際組織之外,還有許多地方和社區環境保護組織。根據這壹現象,英國思想家吉登斯將環境保護的權利和責任列為公民的基本權利,他的主張已成為英國各界的知識。
政府的強力幹預
英國政府的不作為早就為人詬病,但在1952之後,唐寧街對利益集團展開了猛烈的攻勢,將法律條文變成了剛性約束。現在英國政府在治理空氣汙染方面實行鐵腕政策,各種空氣監測信息公開,給特殊利益集團造成很大壓力。英國公民可以援引《信息自由法》從政府機構獲取相關環境數據,從而對所在社區的企業進行嚴格監管。如果企業稍有疏忽,公民可以將其告上法庭,主流媒體也會配合政府支持選民。
20世紀80年代後,機動車尾氣取代煤煙成為英國空氣汙染的主要來源,英國政府堅決執行無鉛汽油政策。到了上世紀90年代初,研究表明機動車排放的氮氧化物、壹氧化碳、不穩定有機物等汙染物危害極大,於是從1993開始,政府強制要求所有在中國銷售的新車必須安裝催化轉化器。從65438年到0995年,英國通過了環境法,要求制定國家汙染控制戰略,要求企業界、交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減少8種常見汙染物的排放。今天,商界幾乎無力對抗政府、公眾和媒體在環保問題上的壓力。
2000年後,倫敦市政府開始研究環保組織提出的空氣中PM2.5的問題。鑒於市區空氣汙染80%來自機動車尾氣排放,市政府於2003年啟動征收擁堵費,並逐年提高征收額度,限制私家車進城。由此獲得的收入全部用於改善公共交通系統。這大大提高了公交的可靠性,縮短了市民出行時間14%。所有政要和政府機構都必須嚴格遵守,即使是傲慢的美國大使館也不例外。盡管受到超級富豪階層的阻撓,但該措施迄今為止壹直有效,並受到普通公民的歡迎。
生活方式的改變
在19世紀,英國的工業排放壹直受到壹系列立法的寬松監管,但這些法案並不涵蓋居民的排放,因為政黨害怕失去人民的選票。1952倫敦霧霾事件後,公眾意識到空氣汙染的巨大危害,對居民排放的監管終於得到了輿論和民眾的支持。壹些遊說團體也借機影響議會,迫使政治家適應人們價值觀的變化。社會意識的變化最終導致了1956《清潔空氣法案》的頒布,這標誌著英國社會的公民、企業和機構都承擔了維護和改善空氣質量的責任。
英國環境保護的歷史數據顯示,少數地方城市沒有嚴格執行1956的《清潔空氣法案》,但空氣質量也有很大改善。比如切斯特根本不執行法案,但汙染程度也明顯下降;在約克市,無煙區的建立直到1970才開始,工作直到1990才完成。然而,20世紀60年代是約克空氣質量改善最多的時期。事實上,進壹步的研究表明,主要原因是當地居民選擇了更環保的生活方式。
英國家庭現在基本都擁有汽車,但大多數人通常使用發達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班,只有在周末休假或去超市購物時才會開車。在倫敦,由於汽油價格、擁堵費和停車費居高不下,開車進倫敦很貴,市民也逐漸喜歡上了公共交通的便捷和經濟。壹些倫敦人甚至在生活方式上表現出革命的跡象,提倡駕駛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或步行和騎自行車,甚至完全放棄購買私家車。
環保意識塑造了倫敦人的綠色生活方式。倫敦公共綠地面積接近2萬公頃,公園、私家花園等軟性材料占城市總面積的60%以上。嚴格的城建管理制度保護綠地,限制高層建築的擴張,將大量人口分散到郊區的衛星城,這樣倫敦市區就不會人滿為患,空氣質量的維護也更有保障。
產業結構轉型
1956年英國頒布的《清潔空氣法》是世界上公認的第壹部大氣汙染防治法,嚴格限制企業和居民的煙塵排放。是壹部全民治汙法案,對歐美環保立法影響深遠。但英國治理大氣汙染的諸多政策中,最具前瞻性的環節是經濟結構的升級,尤其是從重工業向輕工業、服務業和高科技產業的轉型。
工業革命後,隨著各國工業化和產業升級的快速發展,全球制造業和汙染排放中心從英國轉移到歐洲,再到美國,再到日本,最後到東亞新興經濟體。以重化工業為工業支柱之壹的經濟體面臨著高汙染密度的問題。從英美日單位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歷史數據可以看出,汙染的峰值趨勢與國際產業轉移的路徑是壹致的,依次出現在英美日。
19上世紀七九十年代是英國排放的高峰期,英國完成了工業革命,建立了以蒸汽機為動力的工業生產體系。蒸汽機的能源主要依靠煤炭,其開采和燃燒產生大量的煙塵、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汙染物。這時候英國的汙染排放達到峰值也就順理成章了。
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英國城市的空氣質量逐漸改善,工業耗煤量的減少、生產方式的轉變、煙塵控制區的建立,達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傳統觀點認為居民減排很重要,但新的研究表明企業減排起著基礎性作用。
英國空氣質量的改善與其制造業產出成反比。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英國的經濟發展經歷了劃時代的結構性變化。制造業尤其是重汙染企業走向海外,國內服務業迅速崛起。大量“兩高壹資”企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生產,然後他們的成品低價回流,立刻減輕了國內的生態壓力。從世界經濟史來看,這其實是壹條以鄰為壑的產業升級之路。
目前,英國政府大力推行綠色經濟政策,包括低碳、環保、新能源三大產業。根據商業創新技能部的信息,從2010年到2015年,英國增長最快的行業是碳金融、替代能源、替代燃料和新能源汽車。綠色產業將成為英國未來經濟增長的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