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要的正式場合,伯爵會穿壹件帶有白色毛皮邊緣的深紅色天鵝絨外套,軟帽上縫著三只貂,以顯示頭銜的等級。冠上有壹個鍍金銀環,上緣有八個銀球。國王稱伯爵是他“真正值得信賴和可愛的夥伴”
男爵壹詞在盎格魯撒克遜時代就有,但沒有男爵的稱號,含義不確定。好像是“自由人”或者“國王的仆人”的意思,但是並沒有什麽高貴的含義。英國男爵出現在11世紀。到12世紀初,大部分國王的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封地較多的人也被稱為“大男爵”,地位介於伯爵和男爵之間。很快,大男爵被分了,突出的被提升為伯爵,其余的和普通男爵平起平坐。正因為男爵在當時的世俗貴族中占有很高的比例,所以“男爵”壹詞長期以來壹直作為貴族的集體名詞。11-14世紀,男爵的爵位和封地可以通過血緣和婚姻傳承,但不能隨意買賣或轉讓,歷代國王也不能隨意增加或剝奪貴族爵位。1387年,理查二世第壹次加了男爵的頭銜,生物康博。德。哈特被封為基德明斯特男爵。幾百年過去了,生活在五等貴族最底層的男爵壹直數量最多。
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和伯爵壹樣的外套,帽子上戴著兩只貂皮大衣,王冠上戴著壹枚飾有六個銀球的淺銀色戒指。
依次,公爵出現了。早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大陸的公爵稱號通常是授予那些保衛領土、取得突出軍事成就的高級指揮官,但由於重大政治變革而中斷。數百年後,公爵的頭銜在德國被發現。大約在公元970年,德國皇帝奧托壹世首先建立了公爵的頭銜。不久法國和歐洲大陸的其他部分也建立了公國(duchy;大公國,大公國)。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王子的最高貴族,不同於歐洲大陸作為壹國元首的“大公”。英格蘭公爵的頭銜出現得很晚。1337年,愛德華三世將康沃爾提升為壹個公國,並授予七歲的愛德華“黑太子愛德華”公爵頭銜。皇太子16歲參加百年戰爭,鋒芒畢露;1355年赴法國指揮作戰,戰功卓著。他的父親獎勵他很多頭銜,比如1343的威爾士親王,1362的阿基坦公爵。為了突出公爵的特殊地位,在以後的歲月裏,除了女王的配偶和王子,其他皇室親屬都不允許當國王,最高爵位可以是公爵。隨後,愛德華三世及其繼任者相繼建立了蘭開斯特公國(1351)、克拉倫斯公國(1362)、約克和格洛斯特公國(1385)、赫裏福德公國(1397)和貝特福德公國(65438)。這些公國的首領都是王室親戚。他們在獲得了很高的爵位後,在貴族中脫穎而出,擁有超乎尋常的權力,為以後爭奪王權埋下了隱患,擾亂了帝國平臺,制造了戰爭。自1483諾福克公國建立後,公爵的稱號開始授予王室以外的人,但公國很少建立。而且,能獲得這壹最高稱號的,多是戰功卓著的指揮官。即使行政領域的管理者任職多年,成績斐然,也很難獲此殊榮。在正式場合,公爵還穿著壹件深紅色天鵝絨外套,帽子裏有四只水貂。它的皇冠上有壹個用八片紅色金葉裝飾的金戒指。國王稱公爵為“我們真正信任和最敬愛的夥伴”
看侯爵(也叫侯爵)。就詞源而言,是德國人馬克格拉夫[保侯;邊境殖民地總督;進化了。侯爵原意與“方伯”相似,指治理壹個地方的政府官員。在英格蘭,拉丁語“侯爵”最初指的是威爾士邊境的領主。當時只是說明他們的領地靠近邊境,並不是說他們的地位比伯爵高。1385的意義變化,第九代牛津伯爵羅伯特。德。維爾被任命為都柏林侯爵。1397年,薩默塞特伯爵約翰被封為多塞特侯爵和薩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榮譽並不明確,大約在公爵和伯爵之間,而且他們在壹段時間內不受重視。在亨利六世統治時期,約翰。德。比奧福德被國王取消了侯爵頭銜,下議院向國王請願恢復比奧福德的頭銜。但他本人反對乞王,說:“侯爵是新的榮譽稱號,祖上完全不知道。所以要冷眼看待,不要認為接受是明智之舉。”在15世紀,這壹爵位是在穩定保持了貴族爵位第二的位置後才被貴族們看重的。與其他四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量壹直是最少的。
在重要場合,侯爵還穿著紅色天鵝絨外套,帽子上有三排半貂皮,王冠上有壹枚鑲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的銀戒指。國王稱他為公爵。
在上議院的貴族中,子爵的人數是最淺的。子爵起源於法國,最初是郡長,排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也可能是強大的封臣。在英國,生物山的約翰在1440年被封為子爵,等級高於所有男爵。子爵的帽子上有兩排半貂皮,王冠上加了壹個銀環,用六個銀球裝飾。
到此時,英國5級大貴族黨完全形成,成為相對固定的貴族等級制度。
在學術界,有壹種很流行的說法:英國五級貴族是上議院的當然議員。歷史事實並非如此簡單。在13-15世紀,雖然所有大貴族都有出席上院的資格,但在每壹屆議會召開之前,都必須獲得該國國王的聖旨,否則不允許出席會議。自14世紀以來,伯爵、子爵、男爵和公爵的兒子都被稱為“勛爵”,後來勛爵也可以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它的意思類似於“高貴”這個詞。另外,英國的“貴族”壹詞向來有廣義和狹義之分。貴族來自希臘語和拉丁語。在希臘語中,原意為“傑出”和“優秀”,可以用來指大貴族。但在含義更廣的拉丁語中,該詞不僅指大貴族,還包括地位較低的自由人,含有“愚蠢”、“平庸”等貶義。後來,它被轉化為壹個英語源,意思相同,意為服兵役的自由農民。從諾曼征服到現代,貴族用來稱呼貴族,包括騎士。5級貴族形成後,為了表示區別,將貴族、集體名詞貴族、貴族稱為上院大貴族。以後貴族指上院貴族,有時也指政治權貴。
與歐洲大陸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國等國的貴族相比,英國貴族群體的壹個特點就是人數少。長期以來,貴族的爵位以及相應的財產權和政治特權只歸爵位持有者本人所有。他的家庭成員雖然是貴族家庭成員,但政治地位接近普通自由民,不得作為無表決權的代表出席上院。貴族爵位和封地按照相當嚴格的長子繼承制傳承;如果長子早逝,則由長子、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員依次接替。如果壹個貴族沒有繼承人,他的近親可以根據他的遺囑或生活安排,並經國王和高等法院批準後,繼承他的頭銜和封地。但大多數情況下,爵位是被國王收回的。壹般來說,英國貴族的爵位和頭銜是不能隨意轉讓或出售的。為了維持貴族群體的規模以及其他原因,歷代國王大多會適度增加貴族。
重要人物壹旦獲得頭銜,就不是固定的了。如果妳獲得了傑出的軍事成就、突出的功績或特別受到國王的寵愛,妳可以晉升更高的軍銜或獲得新的頭銜。此外,貴族婚姻也是獲得、增加或提高爵位的好機會和途徑。因為爵位耀眼,令人欽佩,受到社會上很多人的推崇,所以那些擁有貴族身份和家族財產的人,以及他們的長期繼承人,總是能輕而易舉地得到崇拜者和追求者。比如蘭開斯特王朝的建立者亨利四世,在登基之前就有公爵的頭銜,是從他母親家通過橋梁帶來的。布裏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孫女。除了蘭卡斯特,她還擁有德比、林肯和萊斯特等伯爵領地。
英國五級貴族大致成型於13-15世紀。它不同於周初中國的五級貴族分封制。它不是在某壹個瞬間建立起來的,而是經過漫長的時間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制的。
14世紀初,5等以上的王室貴族中,還有壹個相當獨特的頭銜——“威爾士親王”,由王儲獨占。這個稱號最早是由曾經統壹全國的威爾士王子利佛蘭創造的。1282年,英國國王愛德華壹世率領軍隊和艦隊進攻威爾士,利弗隆被殺。兩年後,威爾士並入英格蘭,愛德華在1301年給英國王位繼承人加上了威爾士親王的頭銜。
中世紀後期,政局動蕩,戰亂不斷,歐洲的封建君主們,為了讓各級貴族在騎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業,為王效力,不僅利用貴族爵位來冊封臣子,還創造性地設立了分為不同等級和爵位的勛章來獎勵他們的戰功。
在英格蘭,最著名的榮譽是嘉德勛位,它成立於4世紀中葉。根據傳說,愛德華三世設立這個勛章是為了紀念壹個似乎無關緊要的事故。在慶祝攻克加萊的舞會上,優雅的索爾茲伯裏伯爵夫人留下了壹條藍色的吊襪帶,被愛德華三世撿起來纏在了腿上。圍觀者哄堂大笑,愛德華斥責他們說:“任何認為這是壞事的人都是可恥的”。後來這句話成了1449年國王建立嘉德騎士團並頒發勛章時的座右銘。它與藍色吊襪帶和聖喬治十字勛章壹起出現在獎牌上,鼓勵勇士們在以百年戰爭為主的戰爭中藐視死亡,勇敢戰鬥。愛德華本人是嘉德騎士會的成員。他和心愛的武士圍著圓桌討論,壹起用餐,多次主持武術大賽,讓日漸沒落的俠義精神復活。並使守護勛章成為未來英國最具吸引力的貴族勛章。
歐洲大陸貴族的起源大致如下:起初只有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應該是戴克裏先改革羅馬行省後的行省行政或軍事長官,後來被蠻族用來稱呼大領主。伯爵是克洛維斯軍隊的指揮官。但由於該領土經常被授予兵役,它成為壹個主。男爵是對宮廷顯貴的尊稱。子爵和侯爵分別被確立為副伯爵和副公爵。這些爵位在加洛林時代兼並封地的過程中也作為封地被繼承,並逐漸成為騎士爵位(就像萊茵-巴拉選擇自己為宮廷伯爵但仍是皇帝馬廄的管理者壹樣)。勃蘭登堡侯爵和欽差大臣壹樣成為封地,但成為騎士的人太少了。所以很多擁有領地但沒有官銜的貴族,都是以領地為爵位的。中間加中綴。翻譯過來,就是XXX的XXX先生。很多有名的家族,包括君臨的波旁家族,未來的半個歐洲,原來都屬於這些無名家族。
按照英國傳統,女王(或國王)可以根據內閣首相的提議授予某人壹定的貴族頭銜,但被封的人數有限,每年大約20人。
貴族可以分為五個等級: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原來貴族的爵位是世襲的,只能有壹個繼承人。長子是合法繼承人。只有當貴族沒有兒子時,他的爵位才能由最先達到繼承年齡的直系後代繼承。1958之後,允許授予某個人非繼承的“終身貴族爵位”。
稱呼公爵和公爵夫人為“格蕾絲”。直接稱呼時用“您的恩典”,間接稱呼時用“他(她)的恩典”。用在信封或信的開頭,可以寫“公爵夫人”......"(公爵夫人的恩典...)或“公爵夫人閣下……”(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都可以稱為“勛爵”。直接稱呼的時候,都可以稱之為“閣下”。間接指稱時可以用“領主+姓氏”或“領主+地名”。信封或信的開頭分別稱“侯爵大人”或“大人”(主要用於叔叔、兒子、男爵)。
公爵、侯爵或伯爵的長子在父親去世前,即繼承父親爵位前,可以稱為“領主”,但不是貴族。公爵或侯爵次子以下的兒子可以終身稱為“領主”;對於伯、子、男爵次子以下的兒子,可以稱之為“尊貴”。他們也不是貴族。
侯爵夫人(侯爵夫人)、伯爵夫人、子爵(子爵夫人)、男爵。
人(男爵夫人)可稱為“夫人”,即“夫人+夫姓或夫尊稱中的地名”。
每壹個公爵、侯爵、伯爵的女兒也可以稱為“夫人”,即“夫人+名+姓”。
如果她結婚了,她將使用丈夫的姓而不是自己的姓,但她仍將被稱為“女士”。即使她老公沒有頭銜,是個普通的“先生”,也可以叫“女士”。如果丈夫有頭銜,那麽她應該選擇相應的名聲。
除了貴族頭銜,還有其他頭銜,爵士被視為“爵士”。具體方法是“爵士+名+姓”或“爵士+名”,但作為騎士身份,永遠不能只在姓前使用爵士。
比如“詹姆斯·曼森爵士”也可以叫“詹姆斯爵士”,但絕對不能叫“曼森爵士”。騎士的妻子也可以被稱為“夫人”。
爵士頭銜是不能繼承的,爵士除了頭銜沒有任何特權。他的兒子也以平民的姓氏相稱,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