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收養
收養是指把別人的孩子收養為自己的孩子。
二、收養壹個孩子需要什麽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收養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沒有孩子。
所謂“無子女”,是指收養人既無親生子女,也無養子女、繼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來源於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身體、智力、經濟、道德素質和子女教育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的義務。
(3)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收養子女的疾病。
所謂“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收養兒童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病和傳染病。
(4)年滿30周歲。
所謂“30歲以上”包括30歲這個數。如果丈夫和妻子壹起收養,他們都必須年滿30歲。
2.養寶寶有什麽註意事項?
1,十月無鹽。
2、壹歲以內不喝蜂蜜。3、只吃三月奶(純母乳四個月無果汁)。
4、牛奶最好2歲後喝,酸奶2歲前可以吃。脫脂牛奶比全脂牛奶對兒童更健康。
5.三歲前,兒童的鹽攝入量是成人的1/5-1/3。多吃鹽會導致鈣流失。6.喝可樂等碳酸飲料會影響鈣的吸收。
7.爸爸的壞心情會給寶寶的哭聲增加兩層。8.爸爸遺傳身高,媽媽遺傳體型。
9.爸爸帶孩子,孩子智商高;媽媽帶孩子,孩子學習成績好。智商低的孩子要想學習好,還得付出更多的努力。
10,最好不要晚於壹歲半結束褲襠褲,尿路感染也會發燒,不及時治療還會往上走導致感染性腎炎。11,純母乳在4月份不需要刻意喝水,喝奶後給壹些就可以了,漱口的時候。
6個月內不要多喝水,因為母乳和奶粉都含有大量水分,多喝水會加重孩子肝腎的負擔。12,壹歲以內忌久坐(1小時)。研究表明,壹歲以內久坐超過1小時的兒童會增加猝死率。
13,孩子在沙發上的死亡率是在床上的4倍。14,晚上開燈會降低孩子的免疫力。
15,拍孩子胸口會誘發猝死。16、太陽照在腳底和母親的微笑會提高孩子的免疫力。
17.小兒四時若安,常須分饑寒(《黃帝內經》)。18和10兩個月的孩子禁止搖晃,會損傷大腦,有可能引起顱內出血和輕微腦震蕩。
19,打孩子* * *會影響孩子成年後的性健康。20歲或2歲以下禁止看電視。
21,嬰兒餐桌椅——媽媽的好幫手,培養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最好買二手的)。22、當室內溫度>時;24度,地面鋪的泡沫墊防止降溫會釋放甲醛。
23、不要用浴霸,因為孩子的臉會傷眼睛。妳可以選擇加熱器來提高溫度。
24.家裏最好不要給孩子用空調和地毯。據國外統計,有空調和地毯的家庭,孩子患過敏性哮喘的幾率是沒有空調和地毯的孩子的2-3倍(罪魁禍首是塵蟎)。25、如果孩子有過敏性哮喘,那就每天睡前給孩子喝壹碗蜂蜜水,這種飲食需要長期吃才能見效。
3.撫養孩子必須知道的法律知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第十九條規定,父母不得因子女改姓而拒絕支付子女撫養費。
父母擅自將子女姓氏變更為繼母、繼父姓氏引起糾紛的,責令恢復原姓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第十五條規定,離婚後,壹方請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請求增加子女撫養費的,應當另行起訴。
第十八條規定,子女請求增加保育費,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支持:(1)原保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孩子生病、上學等原因,實際需求已經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第六條明確規定:“在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可以約定輪流撫養子女。
司法實踐中,雙方約定輪流撫養子女的,應當向法院申請認定。因為這種雙方協商達成的協議,壹般來自於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只要贍養協議發生法律效力,壹般都能自覺履行;如果壹方或雙方反悔,不履行協議,法院壹般會受理當事人的強制執行申請,並告知其另行起訴子女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不得虐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與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據此,繼父母離婚後,當然對與其形成撫養教育關系的繼子女擁有撫養權;當然,繼子女也可以選擇自己的生父或生母撫養。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幹意見》第十三條規定:“生身父親與繼母離婚或者生身母親與繼父離婚,繼父或者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經其教育的繼子女的,仍應由生身父母撫養。”
根據這壹規定,可以明確繼父母離婚時,繼子女可以由生父或生母撫養,也可以由繼父或繼母撫養。只有在繼父或繼母不同意撫養的情況下,才應該由生父或生母撫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有經濟能力的祖父母對父母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和秩序是第壹位的,排在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之前。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在父母雙亡、父母壹方死亡、父母另壹方確實無力撫養或者父母雙方喪失撫養能力的情況下,對未成年的孫子女負有撫養義務,即祖父母與孫子女的關系是有條件的,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發生,具有補充親子關系的性質。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的子女,以哺乳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議達不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第壹條規定,不滿兩歲的子女壹般隨父母居住,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父母可以隨父親居住:(1)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長期不能治愈,子女不宜隨其居住的;(2)有撫養子女的條件,但父母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由於其他原因,子女確實不能與父母同住的。
第二條規定,父母雙方同意不滿兩歲的子女隨父母生活,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可以準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第三條規定,對於兩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雙方要求隨其生活的。其中有下列情形之壹者,可優先考慮:(1)已絕育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者;(2)子女居住時間較長,改變居住環境明顯不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3)沒有其他子女,且對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有利於其成長,而另壹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長期不能治愈,或有其他不利於其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適合隨子女生活的。
第四條規定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隨父母生活。但如果子女已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的,可考慮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第五條規定,父母對父母隨父或隨母生活有爭議的,應當考慮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見。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對於由壹方撫養的子女,另壹方應當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壹部分或者全部,費用的數額和期限由雙方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第七條確定,有固定收入的,壹般可以按照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