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法律碩士專業研究生招生簡章
為培養應用型高層次法律人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司法部於1996開始設立並試點LLM學位,中國人民大學為第壹招生單位。2008年計劃招生200人。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專業代碼:030180)是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監督、經濟管理與社會管理等實踐部門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需要的高級復合型、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和管理人才。
壹、我校實行網上招生,招生信息在網上公布。
網上報名包括網上報名、網上下載筆試準考證(在京參加聯考的考生)、網上查詢初試成績、網上調劑錄取等。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在網上公布,考生須隨時登錄研究生院網站查詢相關通知。考生從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初試成績書面通知和復試書面通知。
二、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
(三)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並經過兩年及以上(從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至2008年9月1日)達到大學專科畢業同等學力水平,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
(1)報名時外語應達到國家四級;
(2)復試時增加兩門本科專業(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
(3)復試時提交壹篇相當於學士學位的論文(字數不少於1,000字)或在報刊上發表的相當於學士學位的文章3篇。
3.高校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以下13專業不得報考法學碩士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法);
4.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者,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行集資培養的碩士研究生;
5.不超過40周歲(1968年9月1日以後出生)。報考自費和委托培養的考生年齡不限。
三。註冊時間和程序
考生在教育部統壹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在北京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也必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網上報名程序和網上報名時間詳見教育部文件通知。
1.參加中國人民大學入學考試的考生。
(1)電子照相:網上報名和網上繳納報名費成功後,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截止2008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之日仍有效的身份證和軍官證)和學歷證書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本科畢業生需持學生證每學期報名)在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時間(2007年為165438)具體見研究生院網站上的通知
(2)下載書面準考證:請考生在考試前壹個月登錄研究生院網站下載書面準考證(具體時間見研究生院網站通知),初試時憑網上下載的書面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軍官證)進入考場。未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書面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2.在外地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
(1)辦理其他報名手續:網上報名成功後,考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時間(2007,11,650)攜帶有效身份證(截止2008年考研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證和軍官證)和學歷證書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本科畢業生每學期需持學生證報名)。
(2)準考證:在外地參加聯考的考生,準考證將於考試前20天由我法學院寄出。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準確填寫領取準考證的地址和郵編。
3.考生必須真實準確地提交報名信息,不得弄虛作假。壹旦發現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不實,將立即取消考生報名或錄取資格,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初試科目
1,全國統考:(1)101政治(二)201英語或203日語。
2.全國聯考:(3)398-法律碩士聯考專業基礎課(含刑法、民法)(4)498-法律碩士聯考綜合課(含法學基礎理論、憲法、中國法制史)。
具體考試科目以教育部今後公布為準。
五、初試時間
6月5438+2008年10月(具體考試時間以教育部規定時間為準)
六、初試場地
北京考區:中國人民大學。
外地考區:招收當地省市指定考點。
七、復試和體檢
復試筆試科目:專業綜合類課程(包括刑法、民法、法學基礎理論、憲法、中國法制史)。
2008年3月,我校在網上公布了復試成績和方法。考生在網上查詢是否在我校參加復試,並從網上下載了復試書面通知。應持復試通知書、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參加復試。復檢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大學課程學習成績報名表或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出具的印章);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復試期間,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體檢。體檢醫院是我們的校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八、網上調劑錄取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復試基本條件,但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聯系其他招收法律碩士的高校或招生單位進行調劑錄取。要求考生登錄我院研究生院網站,提交申請信息,包括轉校、轉專業。我校將根據考生申請轉發申請材料。
九、錄取
根據德智體全面測量,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原則上錄取第壹誌願的合格考生)。按照規定,被錄取的考生須與我校簽訂協議(委托培養的,還須與委托單位簽訂協議),學校按規定繳納培訓費後,發放錄取通知書。自費學生可以遷入我們的集體戶口。
該協議由我校委托的法學院向考生發放。
X.培養方法
1,全日制學習,學制3年,限180名學生,學校安排住宿,費用自理;
2、非全日制學習,學制3-4年,限20人。
Xi。培訓費
每位學員的培訓費共計48000元,考生須按約定支付培訓費。
十二。學位授予
按照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有關規定,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計劃規定內容並達到要求的,授予相應的學業證書和碩士學位。
十三、關於畢業生就業問題
受原單位委托的碩士畢業生必須回原單位,其他畢業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文獻學
全國法律碩士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寫了《法律碩士學位研究生全國聯考指南(第8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法學院電話:010-82509050
畢業院校網站:pgs.ruc.edu.cn法學院網站:law.r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