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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秉公執法,不徇私情的名人是誰?簡單介紹壹下

迪徐人傑、陳希亮、巴荒、海瑞、徐有功等。

迪徐人傑1

狄(630-700),生於,祖籍太原(今山西太原)。唐代、武周時期的政治家。

生於太原狄氏,早年歷任汴州刺史、並州刺史、大理寺刺史、欽差顧問、杜摯大夫、寧州刺史、東關侍郎、江南巡撫、文昌刺史、禹州刺史、福州刺史、螺洲司馬。他以不畏權貴而聞名。

在統治時期,左司大夫王依仗皇帝的寵信,驕橫跋扈。帝彈劾王,要求將他繩之以法。然而,唐高宗發出了壹封寬恕信。

迪徐人傑進諫說:“國家雖然缺人才,卻不缺人王力可李奔。陛下何必愛惜此人,虧本呢?如果陛下壹定要原諒王,請將大臣流放到荒無人煙的地方,以儆效尤,以儆效尤!”王為此被定罪。?

後來,帝彈劾司農卿,說他修建的宮殿,如粟裕、高山、等,都太宏偉了。唐高宗解除了吉煒的職務,從那以後,法院的紀律就令人敬畏了。

九十元年(700年),拜內侍令。同年9月,病逝,被追授文昌右相,謚號文慧。唐中宗回去後,追贈了司空和梁國公,賜與太師,所以他被封為中宗廟。

2.陳希亮

陳希亮(1014-1077)北宋梅州(今四川)青神人,祖籍京兆(今陜西Xi安)。

他做官30多年,從秀才開始。歷任知府、知府、知府、轉運使等地方官。他也曾在開封府和首都的朝廷任職。無論是在地方還是在首都做官,陳希亮都是嫉惡如仇,不顧個人安危,歌頌平民百姓,嚇唬王公貴族。後來,他因過度勞累去世,享年64歲。

著名文學家蘇軾自稱從不為別人立墓碑,但他很崇拜陳希亮,又擔心陳希亮的事跡流芳後世,所以破例寫了《陳公弼傳》。

從政30余年,忠於職守,樂於為民辦實事,如嚴懲貪官、打擊地痞流氓、搜捕盜賊、開倉濟民、在汴河架設飛橋、強迫男女巫師回鄉務農等。因為正直,因為真誠,所以路上有贊美,所以每次期末出境,父母都是含淚相送。

3.巴荒

巴荒(130-51年前),淮陽楊霞(今河南太康縣)人。西漢時,名臣是宰相的官員。

他誌向不多,學過法律,經歷過漢武帝、漢昭帝、漢宣帝三個朝代。漢武帝末年,封捐壹官為官職,授壹侍郎嘉獎,兼候補左鳳儀。搬到河東去,路漫漫其修遠兮,廉潔奉公。河南成被嘉獎,官民敬重。轉向廷尉政,嚴格執法。

調任揚州刺史,並做出了突出的成績。遷京趙胤,轉潁川太守,管理有方。拜丞相長史、太子太傅,升任禦醫。宣帝五鳳三年(前55年),代丙吉為丞相,封為侯監,掌管朝綱。

甘露三年(前51年)卒,謚號定。後人常以龔遂為“官”的代表,稱之為“公皇”。

4.(英、瑞)哈裏(人名)

海瑞(1514 65438+10月22日-1587 65438+10月13)出生於海南瓊山。明代名臣。哈裏經歷了鄭德、嘉靖、隆慶和萬歷王朝。

嘉靖二十八年(1549),海瑞參加鄉試,被任命為福建南平的甲骨文。後來又升任浙江淳安、江西興國縣。他推行清稅、平反冤假錯案、打擊貪官的政策,深得民心。

他打擊豪強,疏浚河道,興修水利,力勸嚴懲貪官,禁止以權謀私,實行鞭法,迫使貪官還政於民,因而有“晴空”之譽。

萬歷十五年(1587),海瑞病逝於南京官邸。贈太子太保,謚號忠。哈裏死後,關於他的故事在民間廣為流傳。

5.徐有功

徐有功(640-702),著名的洪敏,羅棠偃師(今偃師市茍鎮)人,是國子監博士徐的孫子。我年輕的時候引經據典。參軍後的司法,司城(大理)、閬中(秋官)、史、(大理)等。

長期司法任命是武則天時期反酷吏鬥爭的壹面旗幟,也是歷史上少有的遵紀守法、以死維護正義的法官和清官。《新唐史》稱贊他“千年無雙”。

關於徐有功的正直和守法有很多例子。在約15年的司法任期內,他三次被控死罪(其中壹次改為流放),但他都很冷靜,無動於衷。

吳映潔的忠誠和勇氣打動了澤天(她將被召回流放到徐有功的刑殿任職)。

他當法官前後,辦了六七百件大案,救了幾萬人。他既不自私,也不為君主的私欲所左右。他遵守世界的法則,無私地閱讀它。正是因為他是壹個清正廉明的官員,才能在各種誣告中傲然挺立,以至於那些經常彈劾、推他的狠心官員,都找不出他和罪犯有什麽特殊的關系。

正義、忠誠、無私、才華和勇氣是徐有功成為古代最好的法官的主要原因,因此他受到了歷代人們的支持和愛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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