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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榮根的理論實踐活動和學術觀點。

主要學術研究、教學和實踐活動

1.1979以來,國內外學者率先從法律思想的角度系統研究孔子和儒家思想。1982年以《孔子法律思想探析》壹文獲得法學碩士學位。耿和他的導師楊先生於1983年* *完成了《孔子論》,並於1984年聯合出版了《孔子的法律思想》。從那以後,它繼續擴大和深化。1992年獨立完成《儒家法律思想通論》54萬余字,1998年修訂再版。1995年寫《以儒治天下》,1999年發表《道家法家》。

2.1985以來,我作為主要研究者之壹,參與了由李光燦、張國華兩位資深學者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中國法律思想史通史》的多卷工作,並擔任第二卷(《春秋戰國與秦代卷》)的副主編。該卷完成於1991,出版於1994。

3.1993-1995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馬克思主義法學在中國的傳播與發展》,並擔任主編將研究成果匯編成系列* * *四種《馬克思主義法學在中國》發表於1997,其中獨立撰寫了《艱難的發展——毛澤東的法學思想》。

4.1993以來,規劃並啟動了大型項目“西南少數民族習慣法研究”,得到了司法部、國家民委、四川省民委、雲南、貴州、四川相關高校的支持。1994,項目以羌族習慣法為試卷實施。司法部將“羌族習慣法研究”列為重點項目,西南政法大學在經費方面也給予了大力支持。同年夏天,由教師、研究生、本科生組成的“羌族習慣法”調查團,赴茂縣、汶川、理縣、北川進行為期壹個月的調查,收集資料近千萬字。經過反復修改,《羌族習慣法》壹書終於在2000年出版。

5.1983以來,壹直從事文化和法律文化的研究領域,多次在國內外高校和重慶舉辦的學術論壇上就文化問題進行學術講座。1987為研究生開設選修課《文化與法律文化》。2003年,結合該領域的研究經驗和學術成果,出版了《文化與法律文化》壹書。

6.1981起,為西南政法大學本科生講授《中國法律思想史》,為自考考生講授《中國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應邀到四川大學、汕頭大學等高校給本科生、研究生講授中國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中國刑法史等課程。

1985以來,為法制史、政治學專業碩士研究生講授中國法律思想史、中國政治思想史、中國法制史等相關專業課和選修課,為法學博士研究生講授法律前沿研究課題。

7.作為主要撰稿人參與編寫《中國法律思想史》(1986-1988),作為常務副主編協助楊教授編寫《中國法律思想史綱要》(1987-1988)。

8.策劃、組織、編輯了法律出版社的《法治之路》系列叢書,出版了《從法治到法治》(程燎原著)、《東亞法治的歷史與理念》(韓大元著)、《法治基礎上的憲法》(朱福輝著)、《具體法治》(賀衛方著)四本書。

9、1986,策劃“首都配套法律制度”研究項目。為支持和配合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編纂法院誌,該組織查閱了大量與“扶都法制”有關的檔案和文獻。後來,他借道臺灣省和日本從事學術活動,收集了壹批珍貴的資料。1989年2月5日,15向中國法制史國際研討會(北京)提交了本課程資料收集整理及研究建議的報告。9月1993日,10提交了<資本支持法律制度>大綱。該項目仍在進行中。

10、1995應邀到日本神戶大學國際合作部訪問講學。1997應邀到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訪問講學。1994、2001和2003年三次赴臺灣省參加學術會議。1998-2000年,作為中方項目主持人之壹,與日本關西地區專家合作,開展日本關西地區與重慶經濟合作研究。2000年至2001年,參與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與丹麥人權研究中心聯合組織的“21世紀人權保障與反酷刑”研究,主持完成子課題研究任務。

11,1997 11—2003年2月,我在重慶市社會科學院工作期間,提出並貫徹了“科研興院,服務重慶”的宗旨,策劃並組織了壹批與重慶經濟社會發展和西部大開發戰略密切相關的經濟、法律、社會問題。其中,作為主編和主要研究者,完成了《重慶藍皮書?經濟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1998,1999,2000,2001,2002,2003),《重慶藍皮書前沿研究系列?挑戰與應對——學者報告(1998,1999,2000,2001,2002);作為常務副總編,主持完成了2001和2002卷《重慶經濟年鑒》;作為重慶方主編,與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共同完成大型文獻《巴蜀文化地圖集》;主持並與主編出版《當代重慶簡史》;主持完成重慶市軟科學項目《重慶市區域創新能力評價開題研究報告》,與主編出版《重慶市區域創新能力評價》第壹冊。這些措施有力地服務了地方三個文明建設,有力地提升了重慶社科院的科研水平和地位。從而得到了重慶市主要領導同誌的認可,題詞勉勵:“為重慶市社科院的發展做出了值得稱道的貢獻”。

12、2003年當選重慶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後,認真研究立法理論和政策,堅持以提高立法質量為中心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控制數量,提高質量”的措施。在市人大常委會的領導下,圍繞提高立法質量的工作規則起草、法規草案委托起草的推進和完善、立法咨詢專家庫建設、常委會組成人員聘用立法助理等工作,在全國產生了壹定的積極影響。關於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的文件也引起了積極的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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