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家庭教育?
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素養、行為習慣等方面的培養、引導和影響,以促進其全面健康成長。
該條不僅規定了家庭教育的概念,還包括了家庭教育的範圍。對孩子的早期教育要全面發展,不能偏頗。
二、家庭教育怎麽教——明確了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
第十七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關註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和智力發展,尊重其參與有關家庭事務和發表意見的權利,合理運用下列方式:
(壹)個人育兒,加強親子陪伴;
(二)* * *配合參與,發揮雙方家長的作用;
(3)攝像教學,將教學融入日常生活;
(4)潛移默化,言傳身教與榜樣相結合;
(5)寬嚴相濟,關心和嚴格要求並重;
(六)尊重差異,根據年齡和個性特點進行科學引導;
(七)平等交流、尊重、理解和鼓勵;
(八)父母與子女相互促進,共同成長;
(九)其他有利於未成年人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的方式方法。
本段第壹項強調父母是孩子的第壹任老師,要自己照顧孩子,不提倡隔代教育。
第三項“相機教學,日常生活教學”,來源於古代“遇事相機教學”的教育方法,即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隨時隨地把握所見所聞,進行教育。
第四項規定了“潛移默化”的方法,“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強調家庭教育像春雨壹樣潤物細無聲。家庭教育要遵循循序漸進的規律,家長要給孩子創造壹個良好健康的生活環境。良好的生活環境無時無刻不在改變或影響著壹個孩子的成長和進步。
第五,父母對孩子的教育要嚴格,也要有恩、嚴、愛。
以上都是中國傳統家庭教育智慧的結晶,值得初為人父母者借鑒。
三、此次立法的亮點——家長不得無壹例外地增加孩子的學習負擔
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鍛煉的時間,避免增加未成年人的學習負擔,防止未成年人沈迷網絡。
如果孩子有余力學習,家長不受本條約束,如果家長給孩子布置作業,則違反本條。
四、家長不履行家庭教育責任,許多部門可以給予家長批評教育。
第四十八條規定,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工作的單位,中小學校、幼兒園等與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觸的單位,應當對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進行批評教育,或者非法阻礙其他監護人開展家庭教育,必要時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委托他人照顧未成年人,有關單位發現被委托人未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職責的,適用前款規定。
壹部家庭教育法,不僅體現了父母的關懷,更體現了社會的關懷,國家的關懷。每個孩子都有遠大的前程,我們每個人都有義務為他們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和社會環境,讓他們在陽光下茁壯成長。
(供稿:張發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