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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流失的常見風險及解決方案

員工流失的常見風險及解決方案

1,改善員工關系,企業實行新員工座談會、老員工座談會、離職面談,但很多員工敷衍了事,提出的問題尖銳敏感,壹時無法解決。請問進行這樣的面試有什麽技巧,需要註意什麽?

解決方法:與員工溝通的形式有很多種,員工座談會只是其中壹種。做好溝通工作,關鍵是在日常生活中要時時溝通,結合日常管理的其他方面給予員工各種支持,在企業合理的範圍內有效解決他們的需求。

2.員工提前壹個月申請辭職未果,不辭而別,過段時間去勞動仲裁部門說公司拖欠工資怎麽辦?

解決辦法:員工未按規定離職,公司也應依法主動辦理離職手續,完成工資結算、社保、檔案材料轉移等手續。,而不是等待員工。

3.2008年以後簽訂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二份合同到期後,員工願意續簽,但企業要解除勞動合同。企業可以與之解除勞動合同嗎?賠償的標準是壹年壹個月,再加壹個月?

解決方案:目前對這壹點有壹定爭議,但上海方面是相當明確的,企業可以依法終止並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在上海,可以終止;如果是在外地,暫時沒有明文規定。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也是壹年工齡壹個月工資。

4.如果員工離職,給他開了兩份離職證明,會產生什麽法律風險?

解決辦法:公司要註意審核提交的材料,核實真實性,否則可能存在聘用未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人員的風險。

5.十年前在公司工作壹年多,簽了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會保險,可以提起勞動訴訟,要求公司繳納社會保險嗎?

解決方法:如果逾期未交不屬於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但是已經過期。

6.如果員工要求離職,公司拒絕批準,壹個月後員工強行離職,公司可以補發工資嗎?

解決方法:辭職不需要公司批準。通知公司後,30日後解除勞動關系,工資正常發放至最後壹個工作日。

7.辭退員工有哪些技巧?

解決辦法:制度合法,證據材料清楚,辦理程序正確,溝通做好。

8.員工自己交社保,公司報銷的費用。員工應該如何簽訂離職協議來降低公司的風險?

解決辦法:這種方式本身就是違法的,社保是國家強制的,涉及國家利益。這種做法是違法的,所以這個風險很難控制,基本上就看公司的運氣了。如果員工確實自己交了保險,公司被投訴的幾率比較小,風險也比較小;如果員工自己沒有繳納,那麽公司需要償還給員工,並承擔滯納金。

9.員工辭職已經批了,結果還沒辦完手續就出事了。現在需要支付保險賠償。單位開具工資證明有風險嗎?

解決辦法:雖然辭職,但是還沒到辭職日期,還是公司員工,開證明沒有大風險。

10.電子行業如何在訂單不穩定的情況下留住人?

解決方法:多做人文關懷,包括吃飯,住宿,基層主管對員工的關懷。公司成立之初,工資多為固定工資,這樣更能保證員工的安全感;公司穩定發展後,浮動工資占大多數,更好的激勵員工。

11.在投保過程中,當月5日至25日生效。員工月初離職,公司需要多交壹個月的保險。但是勞動法規定員工的錢不能壓。如果員工月初離職,工資沒有扣夠,如何更好的規避這種風險?

解決方法:只要按照當地規定辦理手續,如果存在多付的情況,公司不會認為其違規克扣員工工資。員工月初離職,工資扣得不夠。這種情況下,壹般建議公司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註意終止時間不要在月初,而是盡量安排到月底。如果出現了這種情況,我們只能和員工溝通,讓他們自己多交壹些錢。如果員工不願意,公司也只能忍。

12.員工只是口頭通知要離職,然後就消失了,聯系不上了怎麽辦?

解決辦法:曠工,然後按照妳公司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處理。

13.員工向公司請喪假,部門領導不批準,員工回家三天。公司按曠工三天處理,辭退該員工。合理嗎?

解決辦法:喪假是法定假,為什麽不批?是時候培養部門領導了。

14.員工離職後,需要出具離職證明。這個證書是公司要求的嗎?

解決辦法:可以,《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是公司的法定義務。

15.企業員工無故遲到,不辭而別,通知自己辦理離職相應手續,防止員工反咬壹口,比如?說妳被公司口頭解雇了等等。企業應該做什麽樣的預防工作?企業內部電子系統數據好像不能作為證據。首先把公司的處理信寄到員工的通訊地址,保留好郵寄收據。可以用電子郵件發給我嗎?還有別的辦法嗎?

解決方法:這種情況可以認為是曠工。然後按照曠工辭退流程辦理相應手續。電子郵件寄相應的信件,作為證據材料,證明力不是很高,建議用EMS快遞寄。

16.提起法律訴訟的期限是多久?

解決辦法:勞動爭議案件仲裁時效原則上為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壹年。

17.公司在招聘員工時,要求員工出具與原單位的離職證明,但員工無法提供。以後會有法律風險嗎?

解決方法: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原單位的電話號碼進行核實。

18.目前有些企業不會給試用期的員工上保險。員工想讓公司補離職後三個月試用期的保險,需要準備哪些材料比較有說服力?(簽訂的合同和離職證明的期限不包括3個月的試用期)

解決方法:這個比較難,除非公司有辦法證明員工在那三個月內沒有和公司建立勞動關系。但是員工手上壹般都有銀行備忘錄,公司在這壹點上要說服社保機關並不容易。根據法律規定,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應當依法繳納社保。

19.如果是試用期,應該是怎樣的補償?

解決方法:只要是違法解除,員工都可以請求恢復關系;不要求恢復的,支付雙倍賠償作為補償。試用期內,壹般以壹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但賠償的前提是勞動者不要求恢復勞動關系或者客觀上無法繼續履行合同。

20.如果員工離職了,但還想讓公司給他交社保(社保的錢都是他交的),對公司來說會有風險嗎?

解決方法:建議不同意。會給未來的企業帶來壹定的風險。容易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21.員工辭職已經壹個多月了,還沒來上班也不配合任何交接,而且電腦已經格式化,無法讓其他人接手他的工作。公司應該怎麽做?

解決方法:如果員工未能正常交接,公司利益受損,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要求其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22.我們公司沒有所謂的辭職程序。當天員工提出離職,直接領導批準了,填了個表,手續就結束了。我想改進它,但是我不知道怎麽做。剛開始讀大三,希望能得到幫助。

解決方法:建議制定離職管理制度或人事管理制度,先規範制度,再跟各部門領導和員工強調,離職手續要按流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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