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新聞記者|劉發自廣東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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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壹封發給快遞公司廉政紀律檢查中心的舉報信中,廣東佛山順德鎮快遞的承包商嚴蝶稱,她受到了佛山江門地區總經理黃的騷擾。該郵件和其他司法材料描述,黃曾在微信上向嚴蝶發送其酒店地址,希望單獨見面,但嚴蝶拒絕了。此後不久,黃單方面將鎮網點進港派送費單價由約65,438+0.55元/張下調至約65,438+0.65,438+02元/張。閆蝶說,相關調整導致她入不敷出,最終被迫離開工作了13年的快遞行業。黃說,這些調整不是他的權限可以完成的,而是由總部的政策決定的。去年9月,以閆蝶為法定代表人的佛山市程濤物流有限公司,以YTO快遞利用特許人優勢,單方面降低寄遞文件到香港的派送費,導致原告經營成本“倍增”為由,將YTO快遞告上法庭。本案已於日前作出壹審判決,法院未支持原告的上述訴訟請求。對於閆蝶舉報該片區負責人黃壹事,快報回復紅星新聞稱,廉政紀檢中心已調查數月,目前仍在核實中。
↑閆蝶向YTO快遞董事長俞慧嬌的公共郵箱發了壹封舉報信。
童淵加盟商報告:
區總經理的“潛規則”
閆蝶從17歲開始接觸快遞行業,在這個領域工作了13年。她和丈夫從童淵客服和業務員做起,後來承包了全國各地的快遞網點。積累資金後,他們在廣東佛山劉樂鎮承接了YTO快遞業務。幾年後,他們發現兩人負債累累,“心死了”。
嚴蝶是浙江桐廬縣人。桐廬屬於浙江省杭州市。最近20年,她從“三通壹達”的四位創始人中脫穎而出。
在壹封發給快運廉政紀律檢查中心的舉報信中,嚴蝶稱受到快運江門分公司總經理黃的騷擾。郵件等材料顯示,黃於65438+2020年2月22日晚邀請燕蝶在佛山順德大連熊貓酒吧喝酒,期間她“不得不忍”。2020年6月5438+2月31,黃發給她佛山北鎮路2號帕爾曼酒店的地址,她不敢忽視。
在壹些司法材料中,閻蝶說,由於她拒絕了黃的壹些要求,黃“把總部給予的權力變成了對分支機構的壓迫”。閆蝶表示,黃制定的區域政策與她所承包的鎮區域的實際情況“嚴重不匹配”,導致物流嚴重虧損。她解釋說,YTO快遞對加盟商采取“壹家壹策”的合作模式,任何政策調整都是由大區領導發起,總部批準。
YTO快遞的總部在上海。由於疫情原因,直到去年7月,YTO快遞廉政紀檢中心才派人前往廣東佛山,對閆蝶的舉報信進行實地核查。
黃6月4日回復紅星新聞65438。他被YTO高速廉政紀檢中心調查談話很長時間,但他的職位目前沒有改變。“她說我對她應用了‘潛規則’,但是沒有證據。這純粹是誹謗。她想毀了我的個人名譽,我會找時間起訴她的。”黃解釋說,他只是該地區的負責人,沒有權力調整政策,所以“她最終起訴了快遞總部。”
YTO快遞廉政紀檢中心紀檢部主任曾海是其中壹名檢查人員。他回復紅星新聞,廉政檢查中心非常重視閆蝶的舉報,但相關證據薄弱,導致調查進展緩慢。“畢竟酒店的位置不能直接說明任何問題,所以目前我們還在核實。”
上個月,曾海在微信上回復燕蝶“還有幾個人要統壹處理”。曾海表示,YTO快遞誠信紀檢中心提出了全體員工的行為準則,並制定了相應的獎懲條例。“如果查實,將嚴肅處理。”
加盟商起訴童淵:
“單邊操作”導致成本“成倍增加”。
閆蝶經親戚介紹,於2018年6月前往佛山順德劉樂鎮,花費12萬元購買了該分公司在YTO快遞的運營權。2065438+2009年3月,燕蝶在YTO快遞與總公司簽訂了為期壹年的合同,隨後雙方重新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加盟合同,期限為2020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8日,客戶代碼為757083。
↑《特許經營授權書》
法定代表人閆蝶的程濤物流終於在去年9月將YTO快遞告上了法庭。程濤物流表示,自2018年6月與被告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以來,被告利用特許人的優勢,通過單方面增加或變更進港提交派送費、差額派送費、旺季單價等方式與原告結算業務費用,致使原告經營成本翻倍,造成經濟損失。
程濤物流請求法院判決解除原、被告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並返還進廠派送費、出庫派送費、旺季附加費共計約11542511元。
程濤物流的“入口數據”顯示,2020年4月,YTO快遞“應付票據及平均配送費”單票價格從約1.55元/票突然降至約1.12元/票。此數據來自YTO快遞系統,是入境派送費的計算標準,並經過公證。據業內人員介紹,入站派送費是YTO快遞各地加盟商將托運貨物轉交給其他加盟商,由其他加盟商寄給收件人,由YTO快遞總部代收的費用。
↑合同終止前程濤物流的快遞
閆蝶表示,為了留住員工,程濤物流支付給快遞員的送貨價格仍然是之前的1.20元/票。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16個月內,程濤物流僅配送壹項費用就虧損290萬元。程濤物流在劉樂、上江、新城、福安設有分公司。客服、財務、司機、房租每月費用約40萬,其60名快遞員高峰期平均每天約654.38+0萬票收發貨物。
“劉樂鎮是有名的小家電鎮。發出去的貨物經常超重,公司也經常被罰款。我不得不借錢維持運營。”她說她現在的負債大概是800萬。程濤物流因拖欠快遞員工資被YTO快遞批評,導致快遞件大量積壓,雙方最終提前解除合同。
紅星新聞了解到,燕蝶現在正和其他許多聲稱“嚴重虧損”的加盟商壹起在YTO運通上海總部抗議。加盟商提到的虧損原因,大部分是YTO快遞總部的政策變化造成的。YTO快遞認為,這些特許經營商“管理不善”有其自身的原因。
業內人士表示,受網購紅利影響,YTO快遞經歷了野蠻生長期,但服務標準既不統壹也不規範,政策不斷變化,讓加盟商難以適應。近年來,由於市場競爭加劇,壹些快遞公司的罰款越來越多,壹些加盟商被淘汰。
法院壹審判決
不支持原告要求返還全部和解費用的訴訟請求。
上個月,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壹審判決。判決書顯示,被告YTO運通辯稱,被告於2021年8月4日通知原告解除合同,原告未提出異議;原告自2018、10以來壹直正常經營,不存在某項收費或收費標準的爭議。因此,原告要求返還相關費用沒有法律或合同依據。
↑燕蝶訴出示壹審判決書。
根據雙方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第九條第11項,被特許人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等國家標準和特許人現有及未來更新的童淵網管系統開展快遞業務,特許人有權在其認為必要時更新童淵網管系統的內容。在此基礎上,YTO運通認為原告有義務遵守和執行更新後的童淵網管系統、收費標準等規則,故不同意原告返還全部結算費用的訴訟請求。
法院表示,本案涉及快遞行業的特許經營,雙方的權利義務應當在現有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之外,結合行業慣例、履行形式和習慣,通過對合同條款的具體解釋來確定。快遞行業的運營體系龐大,加盟商眾多,交易內容具有高度的重復性和時效性,網點之間的互動是整個運營體系中的重要壹環,需要加盟商和加盟商雙方都以省時、便捷、統壹的方式來履行。因此,在快遞行業的加盟中,除了合同之外,加盟商制作、發放各種制度規範和規章手冊並不斷更新版本,或者在統壹平臺上進行公告、通知等作為合同的重要補充,以此來不斷完善統壹操作,這是很常見的。
法院認為,原告沒有充分證明被告多收了上述款項,也沒有證明其對被告提出的條款和收費標準不合理、不公平的異議,被告提出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收費標準根據市場變化、政策調整等因素及時更新的抗辯是合理的,故對原告要求返還各項結算費用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程濤物流的訴訟代理人胡小樂認為,本案中,YTO快遞在單方面降低進港派送費的計算標準之前,並沒有發出任何口頭或書面通知,只是針對程濤物流。這不是行業慣例,也不是YTO快遞對所有加盟商的省時、便捷、統壹的業績要求。相反,這是YTO快遞個別高管擅自更改陶暢物流合同的行為。
在提交的民事上訴狀中,物流接受並尊重原審對快運江門分公司總經理黃的騷擾行為,並認為快運將上訴人的進港派送費單價由1.55元/票降為1.12元。並非全國或華南區域業務計費系統的調整,故建議法院改判YTO快遞支付程濤物流21.5萬余元的進港派送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