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11條。
無權處分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收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受讓人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受讓人在接受不動產或動產時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依法應當登記的被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已經登記,並且不需要登記的被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已經交付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權處分人請求損害賠償。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準用前兩款的規定。
壹是急需人才企業自行設定落戶條件
為了吸引和聚集大量人才到天津發展,天津改革了人才落戶制度,放寬落戶條件,降低門檻。
根據方案,天津市落戶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學歷:
1,本科壹般不超過40歲,碩士壹般不超過45歲,博士可以直接落戶,沒有年齡限制;
2.取得副高級職稱及以上以及國內外精算師、律師等資格的合格人才可直接落戶;
3.高職高專畢業並工作1年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工作3年,具有高級職業資格,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具有技師職業資格,年齡不超過40周歲,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不超過50周歲的技能人才可直接落戶;
4.創辦符合天津產業政策、企業穩定經營1年以上、繳納所得稅1萬元以上的創業人才,可不受年齡限制直接落戶。
第二,買房異地遷戶口的流程
按以下步驟辦理公民遷入(準遷)戶口手續:
1,要區分不同類型,準備不同的材料單獨列出,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2、當事人可持《居住證》(第二聯)和被拆遷人的《戶口簿》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3、當事人持居住證(第三聯)和《居住證》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凡在市區購買住房,本人或因其他原因擁有住房,同時有穩定生活來源,要求遷移戶籍的,憑房產證、被遷移人員戶籍證明、房屋所在社區證明、生活來源證明(含營業執照、單位簽署的工資表等)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並經派出所調查核實後,由分局審批後發放戶籍證。
三、天津市住房政策規定
1.對擁有1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單身人士,暫停在本市再次購買新房和二手房(濱海新區除外);
2.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需提供3年內在本市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證明。已繳納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不得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
3.為保障在天津等地工作人員的住房需求,打擊利用金融杠桿進行住房投機行為,進壹步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具體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會同天津銀監局頒布實施。有關部門應為貸款銀行提供查詢借款人戶籍、住房、婚姻狀況等信息的便利;
4.發揮土地供應對房地產市場的源頭調節作用,增加住宅開發用地供應,督促房企盡快上市,平衡市場供求。對市場預期較高、可能導致價格偏高的新出讓住宅用地,采取勸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自持租賃房”、“限地價競棚改安置房”等措施,控制地價,穩定房價市場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