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如何加強農村法制教育

如何加強農村法制教育

參考:

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始終關系到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全局。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們黨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戰略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胡錦濤同誌強調:“當前和今後壹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建立村務公開制度,開展法制教育,保證廣大農民依法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這為我們在農村開展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我們必須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審視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積極探索新方法、新途徑,增強工作的科學性和實效性,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法制保障。

壹、科學審視和認識我市農村法制工作。

經過20多年的法制教育,特別是五五首次把農民作為法制教育的重點以來,全市農村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深化,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基本形成;教育形式和工作載體不斷豐富;骨幹人員法律培訓和民主法治村建設進壹步規範,農村普法成效顯著。主要表現在:農民的法律意識和素質普遍提高,依靠法律維權的氛圍逐步形成;農村幹部依法管理和辦事的觀念開始確立,管理農村事務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得到加強,農民的參政和民主權利逐步得到落實;基層依法治理的深化和農村法制環境的逐步改善,有力地促進了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農村法制宣傳教育仍然面臨許多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A)工作發展不平衡

從法制宣傳教育的總體情況來看,城鄉之間不平衡,城市的普法工作好於農村。從農村法制宣傳教育來看,地區之間不平衡,經濟發達地區好於經濟欠發達地區。如賓縣農村普法工作投入大,平均每年專項經費5萬元;活動形式多樣。幾年來,“法制大篷車”、“牽手小手”、“法制電影下鄉”等活動相繼開展,促進了該縣農村普法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普法沒有針對性

農村普法的形式比較單壹,采取的方法主要停留在年初的規劃,年內組織幾次大型宣傳活動,舉辦幾次培訓班,年底總結。很多地方存在“為宣傳而宣傳”,宣傳法律條文,忽視農民的實際需求和法律精神的培養,與學法用法脫節。

(三)機構設置不適應需要

多年來,區縣(市)法制宣傳工作名義上是由區縣(市)法治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實際上工作職責落實在司法行政部門(我市也是如此)。各區縣(市)依法治區領導班子是個虛設機構,他的辦公室和司法行政部門法制宣傳教育科(股)實行兩塊牌子,壹套人馬。這種機構設置缺乏領導權威、領導力量和領導威信。鄉鎮壹級壹般只有壹名領導分管政法工作,具體工作由司法所負責。行政村只有壹個村委會主任或保健主任的組織。對於如此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顯然這個機構的設置和組織形式極不科學,難以勝任範圍廣、任重道遠的農村普法工作。

(四)工作機制不完善

近年來,為避免走過場,達到預期效果,各級普法部門采取抽查、年終檢查、問卷調查、考試等形式,對普法工作進行測試和監督。這只是壹個定性的評估。表面文章多,形式內容多,很難量化評估。缺乏強有力的、權威的法制宣傳法規。

(五)資金投入少。

全市10縣(市)普法專項經費182590元。以目前10個縣278萬農村人口計算,人均普法經費只有0.07元,遠遠不能滿足工作需要。即便是這些有限的經費,壹些地方也無法做到專款專用,影響了普法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當前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當前,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因素,也有客觀因素,既有傳統文化和觀念的制約,也有新形勢下經濟、政治、法律、社會等方面新情況、新問題的挑戰和影響。

(壹)經濟條件的制約

現代法治的基礎是市場經濟,農村法治的基礎是農村經濟。目前,中國農業正處於從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過程中。農村經濟相對薄弱,遠遠落後於市場經濟的需要。薄弱落後的經濟基礎決定了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存在先天需求不足和後天發展障礙。法制宣傳隊伍不強,設備差,宣傳手段落後,宣傳活動難以取得明顯成效。在壹些“老少邊窮”的偏遠地區,農民居住分散,過著相對封閉、自給自足的生活,對法律的需求不大,對運用法律規範社會生活和各種關系沒有迫切的願望,學習法律的積極性不高,難以有效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二)傳統觀念的制約

中國的傳統文化以儒家思想為基礎,強調人治而忽視法治,忽視法律的地位和作用,把治理國家的品質寄希望於“清官”、“聖賢”、“聖賢”,把法律視為統治工具。中國農村深受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長期以來,農村大量法律被“宗法制度”和“土地政策”所規避,輕視法律的觀念盛行。東西多不如東西少,這是中國人的傳統通病,尤其是農村。

(三)制約農民整體素質的因素

長期以來,城鄉二元結構導致農民很難享受到和城市人壹樣的公共資源,比如教育、文化等。從整體上看,農民受教育程度低,文化素質低,法制教育缺失,客觀上制約了農民整體素質的提高。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增強並沒有與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形成合理的正比關系。在壹些地區,農民的法律意識並沒有隨著經濟的增長和我國立法步伐的加快而明顯增強,表現為農民對權力的崇拜、權利義務的模糊、主體意識的淡漠和法律知識的匱乏。

(四)基層幹部的觀念約束

由於地域和空間的限制,傳統觀念的影響,自身素質的束縛,對國家頒布的法律壹知半解,有著“務實”思維和做法的農村幹部不在少數。個別村幹部對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熱情不高。他們認為在提高農民法律素質後,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會增加他們的工作難度。甚至有些人非常懷念過去那種靠“人治”,靠行政手段,甚至簡單粗暴地管理農村事務的做法。壹些基層領導以經濟工作為借口,對普法工作持消極態度,給普法工作帶來壹定困難。

(五)普法隊伍的制約

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是壹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需要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具有默默奉獻的精神和強烈的責任感。我們覺得經濟條件發達與否對壹個地方的普法工作有影響,但不是決定性因素。實踐證明,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只要普法機構的領導和幹部能振奮精神,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以工作大局為重,積極開展普法工作,以“有為”促“有位”,農村普法工作還是能收到實實在在的成效。

三、進壹步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對策

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必須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突破原有的慣性思維模式,根據實際情況創新體制,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實現法制宣傳教育的良性循環。

(壹)在理念上,要堅持以人為本。

要始終把提高農民法律素質、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提高農村法治管理水平作為法制宣傳教育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針對農民人口多、文化水平參差不齊、法律素質參差不齊的實際,采取重點突破、分類教學的方法。當前,最重要的是抓好村“兩委”幹部、黨員和村民代表的宣傳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素質、依法決策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在內容上,要貼近實際。

鑒於建設新農村和“法治哈爾濱”的迫切需要和廣大農民的現實需要,要選擇與農民生產生活關系最密切的法律法規作為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壹是圍繞推進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要求,以憲法為核心,開展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法制宣傳教育,增強農民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相統壹的觀念,提高農民依法參與民主管理的意識和水平。二是要圍繞發展農村經濟的要求,開展農業生產和市場經濟的宣傳教育,培養農民契約自由、合法、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意識和習慣,適應發展農村經濟的要求。三是圍繞實現農村社會和諧的要求,開展維護穩定、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制宣傳教育,引導農民依法解決各類矛盾糾紛,依法表達合法利益,促進農村和諧穩定。

(三)在方法上,要加強針對性。

由於農民居住分散,人員流動性大,文化程度參差不齊,整體素質不高,農村法制宣傳教育人員很難集中精力,安排時間,組織活動。因此,我們必須針對農村的這些特點,創新宣傳教育的方式方法,努力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當前,要大力推進“法律進農村”工程和“法律集”活動,盡可能利用貼近農民生產生活的典型案例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包括新聞事件中的法律事務、典型案例、群眾生活中的法律事務、娛樂中的法律事務,進壹步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趣味性和導向性,真正使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在潛移默化中深入人心,使廣大農民積極參與法制宣傳教育。要善於把法制宣傳教育與創建“民主法治村”、“平安村”、“文明村”等活動結合起來,使法制教育與創建活動相得益彰。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現代大眾傳媒的作用,暢通大眾傳媒在農村的宣傳渠道。

(四)在實力上,要整合資源。

要重視農村法制宣傳教育人才資源的整合。充分發揮農村人民調解員、司法助理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了解農村、熟悉農村、深入農村的優勢,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應重視城市人才資源的整合。動員和組織廣大法律誌願者和相關社會力量在農村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形成城市引領農村、城鄉統籌發展的良好法制宣傳教育局面;註重整合農村法制教育資源,不斷加大法制宣傳教育投入,在鄉鎮設立法律咨詢站和法律圖書館;充分利用墻報、標語、橫幅、小報、夜校等農村傳統法制宣傳教育的積極作用;要註意整合網絡資源,將網絡法制教育向農村延伸。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利用法制宣傳教育網站、遠程教育、法律服務熱線等方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形成多形式、立體化、全覆蓋的法制教育網絡體系。

(5)在機制上,要加強領導。

要努力形成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各部門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確保農村幹部群眾的廣泛參與。要充分發揮農業部門和基層組織的作用,建立參與機制,引導社會力量支持農村法制宣傳教育;要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體系建設,落實包括領導機制、保障機制、考核機制、監督機制在內的各項措施;要努力開辟新的渠道,解決村級法制宣傳教育的經費問題。在新形勢下,農村法制教育應徹底改變“等米下鍋”的保守觀念,建立多元化的經費來源,尋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與經濟工作的同步發展。壹是抓住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利時機,提高黨委和政府領導對這項工作的認識,加大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財政投入。二是尋求企業贊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學會運用市場經濟規律為農村法制教育籌集資金,如利用宣傳網宣傳企業的產品和企業形象,收取壹定的廣告費,達到法制教育與企業的“雙贏”效果。三是走付費之路。對壹些產業化經營程度比較高、生活比較富裕、法制需求比較迫切的鄉鎮,法制教育要實行適當的有償,如收取法制宣傳資料、開展法制教育活動等。

總之,今後,我們在農村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與建設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緊密結合起來。要按照貼近農業生產實際、貼近農民生活、貼近農民切身利益的要求,針對不同對象,把握不同特點,不斷創新農民喜聞樂見的法制教育形式,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全方位、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

  • 上一篇:銀行信貸部有哪些崗位,每個崗位的職責是什麽?
  • 下一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