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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反腐敗宣言全文。

我們亞太經合組織成員經濟體壹致認識到,腐敗破壞社會公平正義,損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阻礙經濟健康發展,是必須治理的社會“毒瘤”。我們重申《聖地亞哥反腐敗和透明度承諾》、《亞太經合組織聖地亞哥反腐敗和透明度行動計劃》和《符拉迪沃斯托克反腐敗和透明度宣言》,這表明了我們在亞太地區所有領域打擊腐敗的決心。我們贊賞反腐敗工作組所做的努力:多年來,它與亞太經合組織框架下的其他機制密切合作,與亞太經合組織工商咨詢理事會和其他重要的國際和區域夥伴合作,帶領我們在反腐敗領域堅定決心,銳意進取。

我們高度贊賞亞太經合組織成員經濟體在維護地區誠信、提高透明度和鼓勵社會參與方面所做的貢獻。鑒於全球互聯互通趨勢日益增強,積極加強國際合作以有效打擊跨國(境)腐敗日益緊迫。我們呼籲各成員在亞太經合組織框架下加強合作,不斷探索新的合作領域,進壹步打擊腐敗。

秉承這壹願景,我們在此呼籲各成員經濟體齊心協力,遵循該經濟體的法律和政策,加強亞太地區的反腐敗合作:

-重申我們承諾通過引渡、司法協助和追回腐敗所得來消除腐敗庇護所;考慮在本國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通過更靈活的手段追回腐敗所得;我們將盡壹切努力促進旨在預防、調查、起訴和懲治腐敗犯罪的國際合作。

-根據各自的法律,加強與腐敗官員跨境活動及其非法所得有關的信息共享,以最大限度地打擊腐敗、賄賂和非法資本流動;根據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的定義,提高受益所有權的透明度,以便更有效地預防和發現腐敗。

-進壹步探索適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和《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等國際法律文書以及《亞太經合組織反腐敗和透明度聖地亞哥行動計劃》等現有國際合作倡議的潛力,以促進雙邊反腐敗合作;鼓勵成員經濟體在適當情況下簽署和締結雙邊引渡條約和司法協助協定,並遵循成功範例促進雙邊反腐敗執法合作。

-建立亞太經合組織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並設立秘書處負責該網絡的日常運作,期待該網絡早日建成,成為亞太地區反腐敗和執法機構之間分享信息、交流經驗和技術的非正式合作機制,從而為偵查、調查和起訴腐敗、賄賂、洗錢和非法貿易提供便利。

——積極支持和參與亞太經合組織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等多邊網絡,加強國際反腐敗合作;鑒於旨在促進執法、檢察、監管和金融情報單位之間有效的雙邊、區域或國際合作的現有機制,如《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和亞太反洗錢組織,我們將酌情探討這些機制的潛在價值;開發和推廣各管轄區反腐敗操作手冊等新的反腐敗工具或舉措,為成員經濟體反腐敗機構和執法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齊心協力營造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鼓勵成員經濟體發起、制定和實施旨在打擊賄賂的相關法律法規,並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訂和完善;認識到加強跨經濟體聯合行動以預防、調查和起訴賄賂犯罪的重要性;鼓勵成員經濟體加強政府和商界在反賄賂領域的對話;歡迎成員經濟體創建的打擊賄賂的工具和指南。

——在成員經濟體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通過壹切可行的手段開展反腐敗案件合作,為從事跨境反腐敗合作的官員提供行政安排和其他便利。

-根據各經濟體的基本法律原則,采取壹切必要措施實施和提高透明度,包括加強預防腐敗機構、制定反腐敗政策和鼓勵社會參與;建立保護舉報人的措施和制度;高度重視反腐敗機構和執法部門的能力建設;將努力促進成員經濟體之間的經驗交流、人員培訓和技術援助。

在以往反腐承諾的基礎上,繼續以身作則,相互配合,嚴厲打擊本地區的各種腐敗行為。我們將以全新的活力和姿態,采取紮實的行動和其他必要有效的措施,維護我們在維護地區安全、市場完整、社會法治和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共同利益。

包括《亞太經合組織預防賄賂和反賄賂執法指南》、《亞太經合組織高效企業合規項目基本要素》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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