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就是我們俗稱的訴訟。很多人在遇到糾紛,不知道如何解決的時候,會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這也是解決糾紛比較有效的方法之壹。壹、如何請律師打官司?當事人在進行訴訟時,可以想聘請律師作為代理人或辯護人,使自己在訴訟中處於有利地位。但是,如何聘請律師呢?這裏也有學習。1,資格審查。根據《律師法》,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未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也不得以謀取經濟利益為目的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所以,當事人在要求律師的時候,壹定要考察律師的資質,是否有律師執業許可證。2.了解組織。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請律師到律師事務所了解律師所在的執業機構。因為《律師法》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應當承擔賠償責任。3.簽署協議。聘請律師時,應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是,我們不應該對聘請律師的費用掉以輕心。壹定要說清楚官司輸贏多少錢,壹審和二審的費用分別是多少。我們壹定要在協議裏寫清楚,付款的時候要收據。4.授權很明確。有些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填寫委托書,但授權範圍不明確。我認為只要我付錢給律師,壹切都由律師處理。所以有的當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進展,辦案結果也不清楚。誰知,由於授權不明確的法律後果,由授權方負責。5.謹慎支付。有些客戶對律師的話深信不疑。只要律師要錢,他根本不在乎。壹審官司輸了,律師上訴。他沒有考慮就壹個壹個做了,交了上訴費,然後交了律師費。他壹點也不苦惱。尤其是律師提出的請辦案人吃飯、找人疏通關系等社交活動的費用更是豐厚,往往都是壹次過。官司壹輸,方大的夢就醒了,被騙了,後悔了。所以,律師要求的除了按規定應該收取的正當費用之外的所謂活動費,必須拒絕。二、聘請律師註意事項1。律師費由用人單位和律師根據有關規定、案件難易程度、所需工作時間、責任大小等因素協商確定;2.委托人應向律師客觀介紹所有委托事項;3.充分信任和支持律師的工作,並與律師保持經常聯系;4.及時向律師索要委托業務的代理詞、辯護詞、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看了以上內容,相信大家都明確了,如果打算聘請律師幫妳打官司,具體怎麽聘請律師?在這個過程中也有壹些地方需要各方註意。
法律客觀性: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由設區的市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最高罰款3萬元: (壹)超出訴訟代理業務範圍和執業區域的;(二)以貶低他人、擡高自己、虛假承諾或者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的;(三)擔任過基層法官法律服務工作者或者原審法院訴訟代理人的;(四)以律師名義執業的;(五)同時在壹個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執業,或者同時在兩個以上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七)明知委托人的請求是非法的、欺詐性的,仍向其提供幫助;(八)在代理活動中超越代理權限或者濫用代理權,侵犯委托人合法權益的;(九)在同壹訴訟、仲裁或行政裁決中為雙方當事人或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代理;(十)不遵守與當事人訂立的委托合同,拒絕或者不履行法律服務義務,損害委托人合法權益的;(十壹)在調解、代理、法律顧問等職業活動中壓制、侮辱或者打擊報復當事人,造成不良影響的;(十二)不按照規定接受年度考核,或者在年度考核中弄虛作假的;(十三)泄露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十四)以影響案件審判、仲裁或者行政裁決結果為目的,違反規定會見有關司法、仲裁或者行政執法人員,或者以禮相待;(十五)擅自接受委托承辦法律事務,或者擅自收費,或者向委托人索取額外報酬的;(十六)在代理活動中收受對方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與其惡意串通,損害委托人合法權益的;(十七)違反司法、仲裁和行政執法工作的有關規定,幹擾或者妨礙司法、仲裁和行政執法工作正常進行的;(十八)泄露在執業中知悉的國家秘密的;(十九)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故意協助委托人偽造、隱匿、毀滅證據的;(二十)向有關司法人員、仲裁員或者行政執法人員行賄或者介紹賄賂,或者指使、誘導委托人向其行賄的;(二十壹)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行為。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同時責令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