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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可以轉賣給他人嗎?

法律主觀性:

1.宅基地可以和村民壹起轉賣嗎?

中國農村宅基地買賣是允許的,但是有很多限制。

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轉讓方擁有兩套及以上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二)同壹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的轉移;

(三)受讓人無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的;

(四)經集體組織同意的轉讓行為;

(五)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土地隨房屋壹並轉讓。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方未經集體組織批準;

4.轉讓給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

5.受讓人現有房屋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的。

二、如何買賣宅基地

宅基地是可以買賣的,但是只能是集體裏的人買賣,其他人不可以。而且,他們的戶籍轉移後,不能繼承,也不能購買。

1.宅基地只能在村集體內部流轉。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不是不動產,而是使用權,所有權屬於村集體。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村集體內部流轉,由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審批,頒發證書。

2.由於中國的城鄉二元體制,越來越多的人在城市化的浪潮中“城市化”。不管什麽原因,壹旦戶口被轉移走,就失去了繼承舊宅基地的權利,而且是買不回來的。它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祖屋”成為村集體的資產。

3.因為農村戶口和土地的對應關系,有些人不願意“農轉非”,甚至有些公務員想盡辦法“農轉非”,但這些畢竟是少數,“進城”是大勢所趨。所以,從具體家庭的角度來看,如果相關法律法規不變,宅基地勢必會流失。

4.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規定,宅基地權利人依法享有對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占有和使用的權利,依法享有使用該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農民用於建造房屋和小庭院以保證其生活需要的土地。用於建造房屋、輔助用房(廚房、倉庫、廁所)、庭院、沼氣池、畜舍、柴火堆放等。農民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或非法轉讓。農民享有宅基地上的附著物所有權,有買賣和出租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售或出租後,宅基地使用權轉移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歸集體所有。出售或出租房屋後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農民建房和小庭院用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三、如何辦理宅基地手續

(壹)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壹是農村居民必須年滿18周歲,符合人戶分離條件;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城鎮建設規劃;三是農村居民建房定額標準。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町村土地的定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定額面積為140平方米;第四,農村居民必須“壹戶壹宅”;五是農村村民出租或出售原有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六是禁止非農民及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宅基地建房。能利用劣質地的不得占用良田,能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

1、農村村民建住宅,先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建房戶在醒目位置張榜公示(15以上工作日);

3、國土資源管理辦公室和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考察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

4.公告期滿無異議後,符合“壹戶壹基地”條件的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再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占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審批後,國土所和鎮社會事務辦到實地進行宅基地審批,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壹書兩證”)。

6、村民建房完成後,國土資源要實地檢查是否按批準的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和規劃許可證申請房屋所有權證。

宅基地可以在同村的人之間買賣,但也需要征得集體組織的同意,並提交相應的手續。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條

城市裏的土地屬於國家。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是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轉讓。

壹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合理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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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鎮安全工作總結1

    根據安鄉市委安委會下發的《全縣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安委會20xx)文件精神,我鄉迅速啟動並組織開展了全鄉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大檢查。按照“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我們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嚴格按照“政府統壹領導、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企業負總責、社會廣泛支持、全民參與監管”的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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