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堅持把學習宣傳憲法作為第壹要務,宣傳我國的國家制度、政權、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由憲法確立,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落實憲法宣誓制度,深入開展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壹切組織和個人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宣傳憲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和非訴訟程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基礎知識,結合學習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 * *發展理念,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培育法治理念,樹立法治信仰,推進法治實踐。二、學習宣傳重點領域和重點工作的法律法規。大力學習宣傳我省相關地方性法規,特別是圍繞壹個時期浙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工作和重點領域,深入宣傳“三改壹拆”、“五水* * *治理”以及環境保護、創新驅動、小微企業成長等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全社會善於運用法律手段、遵循法律程序, 從而使推進重點工作的過程成為深化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民法治觀念的過程,以法治思維和方式推進。 加大防範金融風險、電信網絡詐騙、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關系民生的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引導公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第三,堅持普法普法。凡是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應當接受法治宣傳教育。法治宣傳教育的對象要全覆蓋,包括本地居民和外來人口在內的全體公民都要加強與其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引導公民努力學習、自覺守法、想辦法解決問題、依靠法律。第四,突出重點對象的尊法守法用法。在堅持普法普法的基礎上,突出對重點對象的法治宣傳教育。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模範守法,嚴格執法,發揮示範效應和帶頭作用。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增強法治意識,把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作為檢驗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重要標準。堅持法治教育從青少年抓起,將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中小學開設法治知識課程,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壹體”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培養青少年的規則意識和法治習慣。教育引導企業經營者進壹步學法用法,正確認識企業經營的市場風險和法律風險,提高誠實守信、依法經營和風險防範的理念和能力。五、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創新。要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設全過程。堅持深入群眾、服務群眾,根據不同群體的不同需求,開展菜單式、訂單式普法模式,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深化法律法規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軍營等活動,深入推進地方、行業、基層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設,通過生動的依法治理實踐,體現法治宣傳教育的效果。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制度。以案釋法,使司法、執法、法律服務的過程成為向群眾進行法治宣傳教育的過程。在堅持鞏固傳統媒體的基礎上,更加重視和充分發揮新媒體的作用,推進“互聯網加法治宣傳行動”,實施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充分利用文化禮堂等基層文化宣傳陣地,加強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六、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在宣傳法律知識和法律規範的同時,要更加註重弘揚法治理念和精神,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大力發展法治文化創意產業,繁榮法治文化作品創作,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促進法律與道德教育的規範作用相得益彰,使法治理念成為公民道德素養的有機組成部分,法治方式成為公民的行動自覺。七、完善工作機制。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落實、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參與的法治宣傳教育體制機制。全省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要按照“誰執法普法、誰主管普法”的要求,把法治宣傳教育列入議事日程,認真落實重點單位法治宣傳教育責任清單制度,加強績效考核。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七五”法治宣傳教育,加強工作力量和經費保障,建立科學的評估機制,做好中期檢查和終期評估,並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充分利用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執法檢查、代表視察、專題調研等形式,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的監督檢查,確保本決議的貫徹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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