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農村果園的征收補償標準
1,土地補償:果園近三年平均收益乘以10倍;
2.附著物補償:果園種植的地表作物和果樹(如銀杏樹、葡萄藤等)的市場價值。)由專家評估確定;
3.預期收益貼現補償:通常根據授權單位的專家評估確定;
4.基礎設施補償:按照拆遷戶的實際損失進行補償。
2.被征收人有哪些權利?
1,補償安置權。
壹般來說,可獲得的房屋征收補償包括以下內容:
(1)房屋主體權屬補償以房屋所有權證書為依據,確認其是否擁有產權,是否應當補償。
(2)附屬物所有權補償,征收房屋附屬物是指屬於被征收房屋的財產及相關設施,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為了提高房屋使用效率而改造或增設的,不能異地使用或異地使用,會影響其使用功能的。但房屋結構及其中包含的門、窗、水電設施,屬於房屋主體的估算範圍,不屬於附屬物的評估範圍。
(3)庭院和空地補償。征收房屋也損害了房屋前後的庭院和空地的使用權,征收部門應對此進行補償。
作出征收決定的市、縣政府應當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1;2 .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3 .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2、有權選擇補償方式。
征收補償有兩種方式,壹種是貨幣補償,壹種是房屋產權調換。貨幣補償是指征收部門和被征收人通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評估確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征收部門支付貨幣取得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房屋產權調換是指市、縣人民政府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與被征收人計算結算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額。
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實際上是等價的,被征收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貨幣補償或者產權調換。
3.對市、縣級人民法院的房屋征收決定和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作為房屋征收當事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裁決結果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收到裁決結果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從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第三,國家可以征用農民的土地嗎?
1.國家為了公共利益和其他建設需要,可以依法征用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土地征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是否征收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3.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範圍內,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應當根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準。在批準的農用地轉用範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以上是《農村果園征收補償標準》的相關內容。由上可知,法律上,縣級人民政府出於公共利益和其他建設需要,負責土地征收,是否征收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