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爆發以來,各級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出臺了多項政策,支持工業領域企業應對疫情影響。這些政策有的更適合支持中小企業應對疫情沖擊,有的也適合各種所有制、各種規模的企業。
上海企業服務雲推出“保衛上海,抗擊疫情”(www.ssme.sh.gov.cn)專欄,進壹步動態匯總梳理相關惠企政策,並及時在上海企業服務雲“政策知識庫”專欄發布更新,幫助打通政策“最後壹公裏”。
2.如何幫助企業解決復工生產時原材料或零配件短缺、運輸倉儲服務缺失等問題?
未來,上海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進壹步深化支持復工復產企業的聯合聯動和鏈條保障,在行業和領域上進行拓展,包括物流、生產性服務業、產業鏈配套等企業。
3.如何保證長三角地區產業鏈供應鏈的安全暢通?
4月30日,長三角地區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5個直屬海關發布聯合通知,確保長三角地區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暢通,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通知》的具體措施包括五個方面。
壹是在海關總署的指導下,建立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海關參與的協調機制。二是加快貨物在上海口岸的報關和出境。三是建立重點企業重點物資通關綠色通道,協調長三角地區產業鏈供應鏈重點企業名單,實現“白名單”企業互認。四是加快長三角地區進出境貨物跨境流通。五是搭建長三角企業信息交流平臺,在5個海關“12360微信平臺”上設立長三角企業交流專欄。
4.除了單個企業復產,如何有效推動產業鏈協同復產?
上海不斷擴大復工復產企業範圍,滾動推進,以龍頭企業為牽引,以鏈點為鏈條,有序帶動全產業鏈復工復產。比如汽車行業以整車帶動關鍵零部件和倉儲物流企業恢復生產。
5.隨著疫情的緩解和企業復工復產的需要,有沒有考慮出臺壹些政策措施來緩解跨國跨省流動的問題?
上海將根據國家關於人才跨國跨省流動的標準,及時完善和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和規定,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實施。
6.哪些重點地區和企業將獲得信貸支持,以滿足復工復產的資金需求?
金融機構要加大信貸投放,滿足復工復產資金需求,鼓勵銀行機構單獨制定信貸計劃,積極滿足民生保障、防疫建設、醫藥醫療、物資生產等企業需求;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遊、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交通運輸、物流倉儲、文化娛樂、會展等行業,加強研判,做好對接工作。對有發展前景、信譽好但暫時流動資金困難的企業,不允許盲目放貸、斷貸、壓貸。
7.保險行業對復工復產有哪些扶持政策?保險產品有哪些創新?
鼓勵保險機構通過減費讓利、適當延遲交費時間、擴大新冠肺炎責任、贈送保單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和群眾渡過暫時困難。鼓勵旅遊、交通、工程建設、餐飲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加大保單傾斜力度。
鼓勵保險機構根據企業的具體保險需求,開發設計責任更廣、價格更低、保障更全面的責任保險、經營中斷保險和綜合防疫保險,不斷擴大政策性保險和商業保險的覆蓋面,幫助減輕企業和群眾的後顧之憂。加大企業財產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履約保證保險、健康保險、養老保險等業務拓展力度,為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和相關人群提供更多保障。鼓勵為司機、郵政快遞員、醫務人員、社區工作者、公益誌願者等定制保險方案。,並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普惠性的保險保障。
支持滬上保險公司進壹步豐富抗疫保險產品供給,擴大新冠肺炎保險責任,擴大疫情造成的經營中斷保險等風險保障覆蓋面,創新推出旅行社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履約保證保險。加強防疫保險保障服務,研究出臺適當延長保單期限、降低保險費率、延遲保費繳納時間等措施,建立保險理賠綠色通道,提高理賠效率。
8.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流動資金困難的企業有什麽樣的延期還款支持?
對今年受疫情影響較大,但有還款意願、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和中小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支持銀行機構,雙方自主協商決定通過續貸、展期等方式解決問題。原則上,他們將能夠繼續和應該繼續,並盡力支持市場主體恢復工作和生產。
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可以通過延長還款期或活期、實施信用保護等方式減輕客戶的還款壓力。,並對因疫情無法及時還款或申請贖回或續保的客戶適當延遲催收,確保客戶不因疫情帶來的不便而增加額外融資利息費用,不盲目撤貸、斷貸或壓貸,不盲目辦理逾期貸款。
9.產業鏈復產有哪些資金支持措施?
支持核心企業以信貸、債券等方式融資後,以適當方式減少對上下遊企業的資金占用,幫助產業鏈上下遊中小企業解決流動資金短缺等問題。通過應收賬款融資、訂單融資、預付款融資、存貨和倉單質押融資等方式,加大對產業鏈上下遊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增加外貿信貸,提高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支持全球產業鏈協調發展。
10,疫情期間,部分生產許可證到期,企業該怎麽辦?
以某食品生產企業為例。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因疫情原因不能延續的,在本市疫情解除後,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長至1個月。
同時,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禁止安排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進口食品的工作。因疫情原因暫時無法復檢健康的食品從業人員,其健康證明在2022年3月1後到期的,視為繼續有效,相關從業人員應當在本市疫情解除後1個月內辦理健康證明。
11.環評如何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4月30日,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關於優化環評和排汙許可管理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從優化環評和排汙許可手續辦理方式、協調環評和排汙許可改革試點政策、轉變事中事後監管方式、強化政府服務和技術支撐等方面,出臺13項配套政策。
比如免除防疫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汙許可手續。醫療機構改擴建、集中隔離點或掩蔽醫院新建改擴建、防疫物資生產、研究實驗等臨時性防疫項目,免辦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汙許可手續。
適當延長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期限。原計劃於2022年上半年完成環保驗收的建設項目,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完成的,驗收工作可延期至本輪疫情社會控制後3個月內完成。延長排汙許可證的有效期。因疫情原因,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不能完成到期排汙許可證換證或換證的排汙單位,可在當前疫情解除控制後3個月內辦理手續,期間排汙許可證仍然有效。
全力保障重大項目和支柱產業發展。對列入市、區重大項目清單的建設項目和部分本市支柱產業建設項目,實施技術評估提前介入、專項跟蹤指導、定期調度等保障措施,確保項目早日開工投產。
12,疫情防控期間,如何實現信用修復?
為充分發揮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疫情防控中的積極作用,進壹步完善信用修復工作機制,幫助各類市場主體穩定發展,上海市發改委(市信用辦)制定了《關於進壹步完善信用修復工作機制,幫助疫情防控期間市場主體穩定發展的實施方案》。
目前,上海已建立疫情期間信用修復快速處理機制。企業通過“壹網通辦”提交的信用修復申請,將於當日轉送行業主管部門。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從事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經營的企業,可憑市經信委、市商務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通過上海法院網上訴訟平臺向執行法院申請修復,執行法院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經審查發現可以恢復信用的,市信用信息服務中心將在收到修復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撤回信息。建立稅務“快速通道”信用工作機制,1個工作日內完成重點防疫企業信用重評、信用重評、信用修復,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已完成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用修復的企業,因融資、投標等原因需要提供信用修復證明的。,執行法院應在收到申請後3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證明文件。進壹步優化信用修復標準,除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不予修復的信息外,涉及交通運輸、城管執法等行政處罰信息的信用修復申請,將在處罰後及時修復。
在“壹網通辦”、“有標”APP、“信用中國(上海)”等網站開設企業信用修復申請專欄。通過網上查詢、短信提示等多樣化方式讓企業了解處理進度,獲取維修憑證。優化信用修復申請流程,減少申請材料,加快在線電子簽名功能,不再要求企業提交身份證明、信用報告等可通過數據驗證的材料。
13.用人單位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勞動者工資可以緩發嗎?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恢復工作生產的意見》相關指導意見和《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十條規定 企業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可以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但延期支付壹般不超過壹個月。
14.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用人單位因停產或暫時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或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該如何處理?
對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導致停產或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用人單位特別是中小企業,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或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要註重和解調解,努力化解矛盾,促進雙方恢復勞動關系,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者堅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主張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應當堅持審慎處理的原則,壹般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