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行政監督的含義
所謂監督,就是監督和督促。行政監督是指依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活動進行的監督,包括國家行政機關內部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專業行政監督機構對其他行政機關和行政人員的監督、行政領導人對領導人的監督、行政機關以外的國家機關、政黨、社會團體、大眾傳播媒介和公民對行政活動的監督。
行政監督是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行政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監督行政管理的過程和結果,防止和糾正管理中的偏差和錯誤,約束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行為,保障行政管理的順利進行。
(二)行政監督的特點
1.行政監督的本質在於對行政權力使用的制約和對行政機構及人員的監督。
權力是壹種影響和支配。在行政關系中,行政權往往具有優先性和強制性。沒有監督,掌握和行使行政權力的機關和人員就可能濫用權力,做出損害公眾和公民利益的行為,甚至給社會帶來嚴重後果和損失。為了有效制約行政權力的使用,同時督促行政機構和人員按照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範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就必須對行政決策和行政執行進行監督。壹是行政決策是否按照公共利益的要求進行,是否合理,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現代社會的要求;其次,行政執行活動的實施是否充分有效地符合行政決策的要求,行政決策的既定目標任務能否完成,有無偏離目標,這些都是實際行政管理中的基本問題。這些問題的根源在於行政機關和人員掌握了行政權力。
2.行政監察的對象是行政機構、行政人員及其行政活動。
行政監督的對象是行政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更準確地說是行政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公務行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非公務行為純屬私事,不能行政監督。另外,行政監察的對象是行使行政權力的工作人員,而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不受監察。
3.行政監督的主體是廣泛的,既包括行政機關內部的監督主體,也包括外部的監督主體。
各級行政監察機關及其派出機構是行政系統內的監察主體。在中國,有監察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行政監察機關,是國務院直接領導的職能機構。此外,監察部還在國務院各部委設立監察局,負責對派駐部委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監督檢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監察局,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監察部門。地方行政監察機關是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監察的專門機構。
同時,行政組織之外的監督主體也可以對行政組織進行監督,包括權力機關、執政黨、司法機關、CPPCC、新聞媒體和公民的監督。因此,行政監督是壹個寬泛的概念,其主體是廣泛的。
4.行政監察是依法實施的法律行為。
行政監督不是壹種任意的活動,而是壹種可以依法遵循和實施的法律行為。首先,我國1993頒布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包含了對國家公務員監督管理的具體內容,以“考核制”為主要代表。為了加強監督工作,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根據憲法,我國於1997年制定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督法》,詳細規定了我國行政監督的主體、職責、權限、程序和法律責任,是我國行政監督的重要法律文件。1998年頒布了《監察機關審理行政紀律案件暫行辦法》等行政法規。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依法對行政監察對象進行監察活動,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環節和應有之舉。
(二)行政監督的意義
加強行政監督對於行政活動,尤其是當代中國行政具有重要意義。
壹方面,加強行政監督是防止行政權力濫用的非常有效的措施。行政權力是壹種公共權力,是公眾賦予行政人員的,為公眾利益服務的。但在實踐中,權力的使用可能會被扭曲。壹方面,失誤和粗心可能造成行政管理過程和行政行為的失誤,給行政工作和國家、社會、公民帶來損失和傷害;另壹方面,由於行政人員私欲的膨脹,行政權力可能被濫用,使權力演變為個人或小集團謀取私利的工具,滋生腐敗。杜絕這種情況的重要途徑是實行行政監督,對行政權力的範圍、程序和結果進行全過程的監督,防止行政權力異化的可能性。因此,發展行政監察有利於建設“廉潔、高效、勤政、務實、負責”的政府。
另壹方面,加強行政監督有利於提高行政效率。對於行政機構本身來說,行政監督可以減少行政行為可能出現的錯誤,減少違法性和合理性原則的貫徹,從而避免錯誤決策對行政機構和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行政決策效率和質量的提高,必然有助於整個行政系統效率的提高。再比如行政執行監督,可以及時發現行政執行中的錯誤和偏差,督促各部門及時采取相關措施加以改進和糾正,防止錯誤的蔓延。行政監察還可以用來考核和評價行政人員的工作和行為,以幫助行政機構總結經驗教訓,改進工作,督促行政人員發現自身問題,提高自身素質,更有效、更高效地完成行政任務。當然,行政監督也可以使行政權力的使用更加科學合理,更好地服務於公眾利益,有助於提高行政效率。紀律的現象。比如可以督促行政決策民主化、科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