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遵守政治紀律不夠嚴格。對照黨章要求和黨的政治紀律,我發現自己在某些方面做得不夠或不夠好。比如,在朋友聚會、與同事或家人交流的過程中,發表有損黨的形象、抹黑黨的言行時,不敢正視鬥爭,有時還會附和;存在對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壹些政策評頭論足的現象。
二是有壹些違紀違規行為。在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黨委“十項規定”出臺之前,我也是隨波逐流,尤其是對壹些明顯不符合規定的行為。主要是黨性意識淡薄,頭腦麻痹,不能明辨是非。習慣了壹些不良傾向和不良作風,逐漸成為壹種工作方式。比如參加迎送的宴會。
第三,理想信念弱化。對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重大決策和重要部署,特別是民族宗教政策,有時不了解、不理解,有時妄加評論。主動發聲反對“三股勢力”和暴力恐怖犯罪。缺乏對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系統學習,導致缺乏政治敏銳性,在遇到突發或重大政治事件時手足無措,看不清事件的本質。對打擊“三股勢力”和新疆反分裂鬥爭的長期性、尖銳性、復雜性認識不夠,對“三股勢力”以各種方式從事滲透破壞活動警惕性不高,敵情意識不強。
第四,政治鑒別力不夠強。我對“四個身份”和“三個離不開”的本質沒有深刻的理解,所以我不能進入我的頭腦,並自覺地遵循它們。有時候對錯誤言行和負面言論缺乏基本的辨別能力。
第五,執行力不夠強。對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的重大戰略部署缺乏理解和貫徹。缺乏結合實際的創造性工作,缺乏對策和方法,缺乏開拓創新精神,缺乏解決難題的途徑和方法。
政治紀律中的問題(2)
1,形式主義。壹是滿足於壹般的學習。特別是政治理論學習多,業務學習少;學的多壹般,理解的少認真;多學少學。突出表現為:法律法規知識少,政策知識了解少,特別是對如何更好地服務的研究和探索不夠,理論聯系實際不夠,缺乏思路。二是工作安排多,檢查指導少。有壹種現象,會議接著會議,文件接著文件。我們不能在推進辦公廳工作中,耐心聽取領導和同事的意見或看法,以為別人不明白就是自己明白了。
2.官僚主義。壹是服務觀念不夠強,宗旨意識淡化。習慣了別人為自己服務,缺乏為別人服務的意識。公仆意識不強,個人立場不正。局機關的壹些安排沒有得到有效落實,工作中存在打折扣、搞變通、搞選擇,對局機關中的中梗阻現象缺乏擔當的勇氣。二是有“官本位”感。在工作中,自身負責的綜合部門更註重大局工作,缺乏大局意識和觀念。在辦公廳和業務處的相互配合方面,辦公廳的同誌對業務工作的理解很少脫節。三是工作方法簡單,領導藝術和水平有待提高。工作分工不合理,有些工作流於形式,造成下屬推諉感情,不僅影響工作的推進,也影響下屬的積極性。
3.享樂主義。壹是隨著年齡的增長,進取精神和鬥誌逐漸減弱,艱苦奮鬥的精神越來越少。二是覺得有分管領導在,自己負擔輕,壓力小。當我遇到壹些困難或問題時,我有時會向上推或向下推。我思考、發現、研究和解決問題的主動性比較少,習慣了局領導對工作的安排,比較被動。三是開拓創新意識不強,習慣於舊的套路和方法。有些工作能拖就拖,推不動就拖得慢,產生了被動守攤依賴的想法。四是公車私用的行為。
4.奢靡之風方面。第壹,隨著生活環境越來越好,我對工作和生活條件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同時,我也受到了社會上壹些奢靡之風的影響和侵蝕,不自覺地適應和接受了它們。二、出差、考察、調研在交通、住宿、調研方面有追求高標準、好條件、舒適的想法。看到別人發展好,攀比,在普通飯店吃飯不合適,也樂於接受高規格接待,參加壹些高規格宴請。三是接待客人喜歡在有檔次的酒店接待的現象。第四,拼搏精神越來越弱。我不反對也不制止壹些浪費現象。有時候辦公室的燈和電腦整夜關著,看到飯桌上剩下的東西被倒掉也不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