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著作權人認為自己的著作權受到了侵犯,可以提起著作權訴訟。但是侵犯著作權不需要向任何法院提起訴訟,著作權訴訟有他管轄法院的規定。
壹、關於著作權侵權訴訟管轄的規定
1,屬地管轄權
著作權訴訟案件的地域管轄應註意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因侵犯著作權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存放地、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其中,存放侵權復制品的場所是指存放或者隱藏大量侵權復制品的場所;查封地點是指海關、著作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制品的地點。
二是對於多個被告在異地提起的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壹個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侵權行為地人民法院只管轄對被告之壹提起的訴訟。
三是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訴訟案件的屬地管轄,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侵權地和被告住所地難以確定或者在境外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地。
2.級別管轄權
根據《著作權法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法院管轄。但高院根據各自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部分基層法院對壹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有管轄權。需要註意的是,已設立的上海、廣州、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管轄的規定進行管轄。
第二,著作權侵權訴訟的時效
根據著作權法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著作權侵權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提起訴訟超過兩年的,起訴時侵權行為仍在繼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告在著作權保護期內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額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日起兩年計算。
第三,侵犯著作權的構成
1直接侵權
著作權人享有獨占權,每種權利控制壹種特定的行為。比如,復制權控制復制行為,當他人不符合合理使用和法律許可的條件時,受著作權控制的行為構成著作權侵權。這是直接侵權。其組成要素是:
第壹,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或者許可。
第二,實施受專有權控制的行為。如受復制權控制的復制權;發行權控制的發行行為等。
第三,沒有合理使用和法律許可的條件。
第四,是否存在主觀過錯不是認定侵權的條件。行為人是否存在主觀過錯,只影響損害賠償數額或救濟方式,並不是直接侵權的認定因素。行為人沒有主觀過錯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間接侵權
當行為人沒有直接實施著作權控制,但其行為與直接侵權行為有特定關系,如為他人侵權行為提供幫助,且存在主觀故意時,此時稱為間接侵權。我國著作權法對此沒有明確規定,但可以使用《侵權責任法》規定的侵權責任構成。教唆、引誘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權行為而為其提供幫助的,最終與損害結果有因果關系,行為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需要註意的是,間接侵權必須基於主觀過錯。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二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確定部分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著作權民事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因侵犯著作權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存放地、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款所稱侵權復制品的存放場所,是指經常存放或者隱藏大量侵權復制品的場所;
查封地點是指海關、著作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制品的地點。
1.我國《安全生產法》有哪些規定?
1,安全生產管理政策
《安全生產法》第3條規定,“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第壹,預防為主”是安全生產的基本方針,是《安全生產法》的靈魂。《安全生產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規範始終突出“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原則。安全生產重在預防。學習、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必須把預防事故作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