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協點名“扼殺大數據”問題。數據顯示,超過八成(82.44%)的受訪者表示在網購過程中遇到過“大數據殺熟”,但真正維權的人卻很少。北京市消協點名“扼殺”大數據問題。
北京市消協點名大數據“殺熟”問題1根據《北京市消協3月1日發布的互聯網消費大數據“殺熟”問題調查結果》,飛豬、餓了麽因存在“新老用戶同時購買同壹商品(服務)”的行為,涉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記者註意到,飛豬旅行曾多次因“大數據殺熟”被點名。
據悉,本次大數據“殺熟”調查主要采取網絡問卷和消費體驗兩種方式。調查結果顯示,6.91%的受訪者認為自己被大數據殺死了,82.37%的人認為互聯網消費大數據“殺死”的問題普遍存在,92.33%的人認為殺死大數據的原因是大數據技術的使用。
在16常用電商平臺上進行的32個模擬消費體驗樣本中,新老用戶賬號價格不壹致的樣本有14個。其中,大部分樣本因為折扣或優惠不同,最終成交價格也不同。然而,飛豬旅行和餓了麽的體驗樣本顯示,新老用戶同時購買相同商品(服務),價格不同,涉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
海報新聞記者發現,2018 10,飛豬旅行因“大數據殺熟”被新浪微博知名博主曝光;2065438+2009年3月27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發布報告稱,Qunar.com、朱非等網站新老用戶價格不壹致。2020年6月5438+10月65438+10月9日,浙江省消保委通報第三季度投訴分析,飛豬出行因涉及“大數據殺熟”而被點名。據黑貓投訴平臺顯示,飛豬旅行“大數據殺熟”投訴有36條。
3月1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公布了最新的互聯網消費大數據調查結果——86.91%的受訪者認為自己被大數據害死了,82.37%的受訪者認為互聯網消費大數據問題普遍。
網購、在線旅遊、外賣、在線租車是大數據“殺熟”最集中的四個領域。
數據顯示,超過八成(82.44%)的受訪者表示在網購過程中被大數據擊殺,超過七成(76.85%)的受訪者在網絡旅遊消費中被大數據擊殺,體現在網絡外賣(66.96%)和網絡打車(63.00%)上。此外,也有受訪者表示在電影消費和視頻消費過程中遇到了大數據“殺熟”的問題。
據了解,本次調查主要采取網絡問卷和消費體驗兩種方式。其中,問卷調查從2021年11月1年開始,至2021年1月1月1年結束,通過“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微信和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消費者體驗調查選取了16個消費者常用的電子商務平臺,* * *完成了32個模擬消費者體驗調查樣本。
消費者眼中的“殺熟”標簽
3月1日,國家網信辦等四部門聯合發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實施。《規定》雖然沒有直接定義大數據的“殺熟”行為,但定義了算法推薦管理的行為邊界: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設置誘導用戶沈迷、過度消費等違反法律法規或違背倫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征,利用算法對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等違法行為。
那麽,消費者眼中的大數據“殺熟”行為有什麽特點?
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超過八成(85.38%)的受訪者認為大數據的“殺傷力”主要體現在不同用戶在同壹時間購買的相同商品或服務價格不同。近八成(79.98%)的受訪者認為主要體現在多次瀏覽後自動漲價,超過七成(75.80%)的受訪者認為主要體現在不同用戶享受的優惠形式不同。近七成(69.37%)的受訪者認為主要體現在對老用戶隱瞞或不給優惠券,超過六成(62.26%)的受訪者認為主要體現在根據用戶特點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務,部分受訪者認為體現在手機價格不同、默認勾選之前購買的服務、不買時送優惠券,而買時不送。
消費者體驗調查發現,部分平臺新老用戶賬號同時購買相同商品或服務的實際交易價格不同。比如體驗者通過新老用戶兩個賬號分別在壹個平臺上點同壹家餐廳的同壹餐。老用戶賬號不僅比新用戶賬號少了7元“雙補貼”紅包,還比新用戶少了0.4元的優惠派送費。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表示,上述數據顯示,受訪者認為大數據的“殺傷力”主要體現在不同用戶同時以不同價格購買相同商品或服務、多次瀏覽後價格自動上漲、不同用戶享受不同折扣形式、對老用戶隱藏或不發優惠券、根據用戶特點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務等方面。
沈默的受害者
值得註意的是,雖然超過80%的受訪者認為自己被大數據“殺死”,但真正維權的人卻寥寥無幾。數據顯示,只有0.43%的受訪者選擇通過司法訴訟維權,超過壹半的受訪者選擇不去商家消費,超過三成的受訪者選擇忍氣吞聲,自認倒黴。
通過對調查結果的梳理,我們發現超八成(80.65%)的受訪者認為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受到侵害,超六成(66.13%)認為消費者的知情權受到侵害,超半數(51.51%)認為消費者的選擇權受到侵害。
在對侵權危害的認知方面,超過90%的受訪者認為大數據的“殺熟”會擾亂市場秩序,超過80%的受訪者認為會透支消費者的信任,近40% (37.70%)的受訪者認為大數據的“殺熟”也會降低用戶忠誠度。
自覺被“打死”的意識與為數不多的維權行動形成鮮明對比。對此,北京市消協表示,這說明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有待進壹步提高。
大數據“殺人”維權還有其他障礙嗎?
近九成(88.01%)的受訪者認為監管手段跟不上、隱蔽性太強(85.95%)、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82.32%)。此外,近八成(79.53%)的受訪者認為取證不容易。
對此,北京市消協提出四點建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個人信息保護力度,為規範和治理大數據“殺人”行為提供法律依據;創新監管方式方法,積極運用大數據監管技術,進壹步加大對違規經營者的監管和處罰力度;企業應當誠信守法經營,合理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主動接受監督,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企業應當誠信守法經營,合理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主動接受監督,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北京市消協命名大數據“殺人”問題3全面遏制大數據殺人,迎來新行動。隨著3月1在線信息服務算法備案系統正式上線運行,眾多在線平臺依靠“算法”對消費者實施價格差別待遇的土壤也將不復存在,這將帶動遏制大數據殺熟,正式進入約束“算法”的新階段。
3月1日,《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實施。根據《規定》要求,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自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系統填寫服務提供者名稱、服務形式、應用領域、算法類型、算法自評報告、擬公示內容等信息,並履行備案手續。
這意味著,之前被各大互聯網平臺視為“機密”的算法服務將變得透明。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制度將成為各平臺算法服務商向全社會公開展示其服務“算法”的“曝光平臺”,由此產生的影響將使各大平臺屢試不爽的大數據殺熟現象完全隱形。
很顯然,條例也將堅決貫徹2021年1年正式實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關於“應當保證決策的透明和結果的公平公正,不得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對個人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的要求,並進行精準甄別。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李順德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將個人信息的保護上升到法律層面,無疑給了行政部門更明確的監管法律依據,而該部門出臺的具體規定,將真正把壹系列監管要求落地。
“只有在監管和約束的前提下,利用大數據等手段,合理合法地利用好個人信息,才能服務於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李順德表示,在數字經濟時代,大數據殺熟的存在,背後是對整個市場商業環境的挑戰。因此,確保對個人信息和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也將對國家的經濟發展和良好的市場商業環境產生積極影響。
眾所周知,“殺熟”的本義是指為了盈利而向老客戶開出更高價格的行為,這種行為在傳統商業領域存在已久。然而,在大數據算法快速商業化的今天,數字技術正在成為壹把“雙刃劍”。原本受益於數字技術帶來的便利的消費者,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了商家或平臺的“待宰羔羊”。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王浩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大數據算法可以讓需求和供給更有效率,對市場發展形成天然的引導。這對元素的高效匹配有積極作用。而通過約束算法抑制大數據的殺戮,也將有助於約束資本的無序逐利行為。
王浩說,“不斷完善法律約束,準確監管和規範數字經濟中個人信息的使用,明確數字經濟發展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的基本關系和邊界,有助於推動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中國經濟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