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黃埔區聯合街道發布垃圾分類主管招聘啟事,擬錄用的兩人分別為研究生和本科生。有人說大材小用,有人說可以鍛煉自己。直系親屬是否有犯罪記錄影響考公的話題也引發了討論。
每個考公務員的人都逃不開政審的過程。政審不僅考察妳個人在德、能、勤、績方面的表現,還考察妳的直系親屬是否有犯罪記錄。如果直系親屬有犯罪記錄,就會開始擔心。我可以繼續參加考試嗎?政審還能過嗎?確實有些考生成績非常好,面試也很滿意,但是卻卡在了政審階段。
其實有沒有影響,要看妳直系親屬的情況,以及妳想報考什麽崗位。如果妳的直系親屬有過刑事處罰,對報考普通公務員崗位影響很小或者沒有影響,比如教師。我們先簡單看壹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壹)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這些規定中沒有提到直系親屬的任何違法行為都會對公務員的考核產生影響。單從這幾點來看,報考普通公務員的影響並不大,具體要求要根據官網實際報名要求和報考人員的要求而定。每個地方的政策要求和衡量標準都不壹樣。
當然,這裏說的只是普通公務員。如果想報考公檢法相關崗位,比如警察、法院、檢察院、國家安全部等。,不能。這些重要單位的政治審查非常嚴格。不僅妳的直系親屬會被調查,連旁系親屬也會被調查清楚。可以參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中的規定,會更嚴格壹些。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者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明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對我有較大影響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在國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這裏已經明確規定了,直系親屬或者旁系親屬犯罪的話是過不了政審的。另外,如果妳能確定妳的配偶、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有以下三種情況,那麽妳可以盡早放棄考試,因為這是不會通過政審的。
參加過民族宗教、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動,被判刑或者勞動教養的。
被判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涉嫌被政法機關調查控制,或者其他非法組織成員。
有人認為直系親屬是否有犯罪記錄不應該影響到子女,這是不公平的。也有人認為這是壹種好的做法,應該讓犯罪分子付出相應的代價,也可以降低壹些潛在的人犯罪的可能性。事實上,今年3月,網上就有壹場關於“壹人犯罪影響子女親屬考公職”話題的爭吵。起初,有代表建議取消罪犯子女考公務員的限制。後來,羅翔先生也參加了。羅老師當然同意取消。無論他說得多麽“合理”,壹些網民認為他是在為罪犯辯護。
個人認為不能廢除。雖然犯罪沒有遺傳性,但是據說罪犯的教育和思想可能會影響下壹代,犯罪的概率可能會比沒有犯罪的家庭高。
所以,為了不影響妳的下壹代甚至三代,妳壹定要嚴格要求自己,不要做違法犯罪的事情,否則妳後悔就來不及了。犯罪記錄不僅會跟著妳壹輩子,還會考察妳孩子以後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