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在職業病防治方面,我們采取切實措施,全面推進勞動者權益保護,減少職業危害,取得了明顯成效,為保障勞動者身心健康、促進勞動者權益保護發揮了突出作用。
(壹)建立健全工作機構,為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勞動者權益提供組織保障。
壹是成立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陳奕夫同誌為組長的控制、消除職業危害和促進勞動者權益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著力營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強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從人、財、物上為勞動者權益保護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二是將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實施列為“五五”計劃的重要內容,在全市大力推進職業病防治等勞動者權益保護工作,切實保障勞動者權益。
(二)廣泛宣傳,努力營造依法防治職業病、維護勞動者權益的良好法制環境。
《勞動合同法》和《工傷保險條例》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據。自頒布實施以來,我們采取多種形式認真宣傳貫徹,始終把宣傳普及作為推動職業病防治和勞動者權益保護的重中之重。壹是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廣泛宣傳。利用中心學習小組、職工學習日和會議,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勞動合同法,不斷提高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的能力;二是抓好《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知識培訓班。2007年9月至6月,安排專項資金2萬余元舉辦第二期培訓班,縣級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職工代表等600余人參加了《勞動合同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培訓,並組織了1000余人次的培訓。20638.666666666617 加強勞動合同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日常宣傳,充分結合工作特點,組織勞動保障全系統工作人員開展宣傳,通過定點宣傳咨詢、巡回檢查講解、免費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將法律政策送到基層、企業、社區、工地和職工中,* * *發放相關宣傳資料6.8萬余份,接待群眾來電和現場咨詢。 同時,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信息導向作用,在大巴山傳媒網、萬源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開設專欄,在萬源黨政網站開設勞動保障網頁,宣傳報道《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職業病防治和勞動者權益保護政策法規,利用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在萬源門戶網站公開相關信息130余條。通過這些活動,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在群眾中進壹步普及,廣大勞動者的法律素質和維權意識明顯提高,對保護勞動者、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三)切實推進職業病防治和勞動者權益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
壹是以規範勞動合同簽訂和鑒證為主線,切實加強勞動關系調整,以合同條款規範職業病和勞動保護。為切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規範用工行為,我們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集體勞動合同,依法建立勞動關系,並對職業病防治和勞動保護作出專門約定。同時,審查勞動合同特別是相關約定事項,堅決糾正違反勞動合同法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從源頭上防止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發生。2065438+2007年6月以來,新簽訂勞動合同6200余份,簽訂標準化勞動合同13600余份,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1%。
以推進工傷保險為重點,切實提高企業抗風能力,促進勞動者生命安全健康等權益保護。《工傷保險法》頒布以來,我在組織宣傳實施的同時,盡量結合萬源實際。提請市人民政府印發《萬源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築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的批復》(萬福函[2017]487號)、《萬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煤礦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萬福函[2017]32號)、《萬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職工參加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機構、規範性文件截至目前,工傷保險已全面覆蓋采礦、建材、金屬礦山等高危行業和全市職業病高發行業,參保職工人數已接近6000人。
以加強日常勞動監察為龍頭,以查處舉報投訴和專項執法檢查為重點,紮實推進職業病防治和勞動者權益保護工作。壹、加強勞動保障監察日常檢查。註意核對對比,就是查員工花名冊,核實出生日期,看有沒有使用童工;查看勞動關系構成,查看用人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收據;檢查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看是否有違法用工行為;查規章制度建立情況,查有無違法規定,及時發現和糾正各類違法行為,引導其依法辦事,切實規範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二是每年開展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和職工權益保障專項檢查,切實加強職業病防治和勞動保護工作,這是壹項制度安排。近年來,* * *共派出監督員468人,檢查525余戶,涉及勞動者4680人,查處違法案件98起,簽訂勞動合同2600余份,責令補繳社會保險費1.38萬元,受理各類舉報投訴,受理勞動保障投訴153件,立案65438+。
鎮安全工作總結1
根據安鄉市委安委會下發的《全縣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安委會20xx)文件精神,我鄉迅速啟動並組織開展了全鄉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大檢查。按照“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我們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嚴格按照“政府統壹領導、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企業負總責、社會廣泛支持、全民參與監管”的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