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對專業貸款人的法律監管
所謂“專業貸款人”,是指“未經批準,以經營為目的,從事正規貸款業務,通過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資金,賺取高額利息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梳理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對職業貸款人的相關規定,職業貸款人被認定後會產生壹系列負面評價後果。
(A)專業貸款人的金融非法性
規範專業借貸違法行為的金融法律可以追溯到2007年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該法第19條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在法律出臺初期,對於專業借貸是否屬於“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還存在不同的意見。2017 12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要求金融機構設立和金融活動必須依法實行準入管理。未依法取得貸款業務資格,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從事貸款業務。從而可以明確專業借貸行為的金融違法性。2065438+2008年4月,中國銀行保監會、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規範民間借貸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的通知》指出,“未經依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借貸業務的機構,不得以借貸為日常經營活動”。通知強調,要嚴厲打擊利用非法集資資金發放民間貸款、套取金融機構資金高息放貸、違規向在校學生發放貸款、發放無特定用途貸款、實際收取高額利息(費用)以提供服務或銷售商品為名變相發放貸款等違法行為。總之,自2018以來,金融主管部門“要求嚴厲打擊非法民間借貸,包括職業放貸人”。
專業貸款人的刑事違法性
自2018年6月我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涉黑涉惡犯罪中非法放貸的因素日益突出。為依法懲治非法借貸犯罪活動,切實維護全國金融市場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有效防範因非法借貸引發的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19發布的《關於辦理非法借貸刑事案件的意見》第1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準,或者超出業務範圍,以營利為目的,定期向不特定的社會對象提供貸款,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此後,專業借貸受刑法規範。本意見第八條規定,本意見施行前的非法借貸,依照最高法《關於準確理解和適用刑法“國家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辦理。即《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的“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司法解釋沒有明確規定,應當作為法律適用問題,逐級請示最高法院後決定。基於罪刑法定和從輕處罰的原則,本解釋實施前的職業放貸人原則上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3)專業出借人的出借行為應當認定無效。
最高法《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無效)第10條規定,當事人超出經營範圍訂立合同的,法院不予認定合同無效。但是,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除外。2017年,最高法在大連金高投資有限公司與大連德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企業貸款糾紛案中,首次確認《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19條為有效的強制性條款,理由是“銀行業準入規定直接關系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會資金安全,關系社會公眾利益”。2019最高法《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紀要》(以下簡稱《九人紀要》)將上述判決規則上升為司法指導。其中,第五十三條規定,未依法取得借貸資格的法人,以及非法人組織或者自然人從事民間借貸的,依法認定為無效。2020年8月18日,最高法對民間借貸司法解釋進行了修訂,將前述司法政策的效力層級進壹步提升為司法解釋。修改後的解釋增加了第14條規定的民間借貸合同的壹種無效:“未依法取得借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不特定的社會對象提供借貸的”,即專業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應當認定無效。自此,針對“職業貸款人”的行政、刑事和民事法律規制體系正式形成。在上述法律法規和司法政策的指導下,近年來,壹些省市高院也出臺或即將簽署壹些關於打擊職業放貸人的司法文件。
第二,專業貸款人的識別標準
《百姓九分鐘》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同壹出借人在壹定期限內多次從事有償民間借貸的,壹般可以認定為職業出借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規定,職業放貸人至少應具備三個基本特征:非法性、商業性和盈利性。
(壹)關於“違法”的判斷
所謂違法,是指職業貸款人必須是未依法取得貸款資格的貸款人(包括法人、非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因未依法取得借貸資格,而從事商業借貸活動,屬於非法從事金融業務活動。另壹方面,如果依法取得放貸資格,即使在壹定時間內反復從事民間借貸行為,也不能被認定為職業放貸人。2020年6月9日,165438+最高法在回復中指出,“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金融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七類地方金融組織,經征求金融監管部門意見後,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監管,屬於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因此,上述七類地方金融機構如果經過審批取得放貸資格,就不是專業放貸人。
(二)關於“商業”的判斷
“業務”的判斷標準可以通過某段時間、多次重復、對象不特定等關鍵詞來把握。
首先,職業放貸人在壹定時期內多次從事放貸行為。至於具體的時期和次數,九人會議紀要和相關司法解釋都沒有詳細規定。因為刑事定罪的標準是“兩年內以借款或其他名義向不特定人數(包括單位和個人)出借資金10次以上”,所以在理財和民事司法中對職業出借人的認定不應嚴於刑事認定標準。《九人紀要》中明確指出,民間借貸活躍的地方的高院或其授權的中級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認定標準。比如江蘇省公布的認定標準是“壹年內在全省各級法院起訴民間借貸案件5起以上”,天津公布的認定標準是“兩年內在本市法院立案民間借貸案件5起以上,或者兩年內向社會不特定人出借資金3次以上”。在余某與李某、侯某民間借貸糾紛壹案中,法院查明,余某作為原告,2065,438+07年提起民間借貸訴訟1起,2065,438+08年提起民間借貸訴訟4起,確認人民調解協議2份,2065,438+09年提起民間借貸訴訟2起。基於此,法院認定余某的借貸行為具有商業性質。
其次,職業放貸人必須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放貸。僅向親友、單位內部人員等特定對象出借資金的,壹般不能認定為職業出借人。但通過親友、單位職工等特定對象向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並向社會公示,同時向親友、單位職工等特定對象發放貸款的,可以認定為職業放貸人。
再次,職業出借人的認定不要求行為人沒有其他職業。《百姓九分鐘》指出職業放貸人“以民間借貸為業”,應理解為職業放貸人以放貸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並不要求職業放貸人只能以放貸為業,不能有正常職業。也就是說,壹個有其他職業的自然人,在壹定時間內重復實施民間借貸行為,也可以認定為職業出借人。
(三)關於“營利性”的判斷
根據九人會議紀要,職業放貸人重復從事的民間借貸活動需要“付費”。首先,民間借貸資金是無償借款,不符合專業出借人的營利特征,不能認定。實踐中要註意沒有正式約定就實際收取利息的情況。
其次,專業貸款人的盈利能力並不需要很高的利息。職業放貸人不能完全等同於高息放貸人,也不壹定是“套路放貸人”。即使雙方約定了利率保護上限內的法定利息,只要符合其他標準,也可以判定為專業出借人。
三、涉及專業貸款人的民事檢察監督案件審查要點
職業放貸人非法從事經營性放貸活動,其行為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損害了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屬於檢察機關依職權進行的監督。民事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對涉嫌職業放貸人的線索,必須依法嚴格審查。
(1)貸款數量審核
單個案件無法認定職業出借人,所以要審核職業出借人案件線索,首先要審核借款筆數。因為民間借貸行為不需要登記,具有壹定的隱蔽性,所以審核借款數量最便捷的方式就是搜索相關案例。只要發現同壹當事人在壹定時間內提起過多次民間借貸訴訟,就初步達到了檢索目的,同時解決了頻率審查和證據收集兩個問題。相關案件的檢索可以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進行,也可以通過法新、威科先賢等信息平臺進行,但由於司法文書收集不全,在這些數據庫中的查詢結果可能不完整。最規範的檢索方式應該是帶著查詢程序去法院,以法院審判管理系統上的查詢結果為準。法院查詢的案件數量應包括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和涉及民間借貸申請執行的訴前調解案件。但在出借人進行經營性借款但未通過訴訟方式追債的情況下,無法通過相關案件檢索實現對借款筆數的審查,只能通過其他方式,如調查走訪、詢問知情人、查詢是否有在仲裁委仲裁、查詢是否有在公安機關報案記錄等。如果出借人涉及刑事犯罪,也可以從刑事案件的證據中進行審查。
(二)對關聯方的審查
關聯方審查包括貸款人審查和借款人審查。對於出借人而言,雖然在九人會議紀要中使用了“同壹出借人”的概念,但實際操作中可能存在規避認定的現象,即職業出借人通過債權轉讓主張權利,或者職業出借人隱藏在幕後,以其近親屬作為出借人,因此有必要進行關聯方審查。如江蘇省高院規定的查詢對象為“同壹出借人及其實際控制的關聯方”;河南省高院的規定更為詳細,要求審查是否是“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東、同壹單位的工作人員,或者有其他關聯關系;有親屬、朋友或者其他密切關系的;出借資金來自同壹個人或單位,等等。”對於不是由同壹出借人起訴的案件,出借人與其他出借人存在關聯關系,且符合上述行為特征的,也應當認定為職業出借人。“對於借款人,主要考察是否屬於不特定對象,排除只向親友、單位內部人員等特定對象出借資金的情況。例如,如果壹個公司向員工提供貸款壹般是為了幫助他們購買交通工具,並且約定的利率很低,那麽該公司就不能被視為專業貸款人。
(3)借貸行為的審查
進行借貸行為的審查,首先要審查借款合同是否為格式合同。因為職業放貸人以放貸為常規業務,為了經營管理方便,壹般會使用格式化的借款合同和借條。打印出來的合同和借據中,除了借款人姓名、金額、日期、利率需要填寫外,其余內容都打印好了。借款合同格式是判斷職業貸款人的重要依據。根據浙江省出臺的規定,如果是統壹格式的貸款,只要貸款筆數達到認定標準的壹半,就可以認定為專業貸款人。
第二,審查貸款資金的來源。專業放貸人的放貸資金壹般是自有資金,如果其資金來源是金融機構,可能涉嫌高息放貸;如果其資金來源是其生活圈或社會公眾,則可能涉嫌非法集資犯罪。如發現其他犯罪線索,要及時移送主管部門。
再次,審查是否存在虛假債權轉讓。有些出借人為了避免被認定為職業出借人,會通過債權轉讓的方式掩蓋自己是同壹出借人的事實。如有債權轉讓,應通過調查核實進行甄別。
(4)貸款利息審查
在貸款利息的審核中,首先要通過審核確認借貸雙方約定了利息並實際支付。專業放貸人約定並收取高額利息是有利可圖的,這無疑是壹個重要證據。實踐中要特別註意以轉賬方式放貸卻以現金方式收取利息、形式上沒有約定利息就變相收取利息等規避法律的行為。例如,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規定:“借款合同約定利息、服務費、咨詢費、管理費、違約金等相關費用,或者借款人已實際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認定為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出借資金。”
其次,通過審查,將低息甚至無息貸款人排除在專業貸款人範圍之外,避免打擊範圍不當擴大。無息貸款人,當然不能認定為盈利;利率極低的貸款人在確定時也要謹慎。有觀點認為,年利率低於6%的低息借貸不僅是金融機構不願吃的“蛋糕”,甚至被國家定性為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這部分借貸類似於普惠金融,對社會有明顯的積極作用,應該免除。這個意見值得參考。此外,還應註意考察法院對專業貸款人案件的利息處理是否正確。認定專業出借人後,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然後返還雙方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物。借款人應歸還貸款本金和占用資金期間的利息損失。利息損失壹般要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有的法院還按照年利率6%確定資金占用損失。總之不能按照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利息標準計算。法院判息錯誤的,檢察機關應當及時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