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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命名中的植物名稱

從高到低,植物分類的等級體系如下:

-

植物王國(英文名)

門,門

班級,班級

秩序,秩序

Familia家庭

屬,屬

物種,物種

- .那麽妳可以有以下的名字:

糖槭沼澤。或糖槭沼澤。

在大多數苗圃和花園的文件中,命名者的名字通常不會與拉丁雙名同時出現,所以糖楓的名字通常寫成:

糖槭或糖槭

雖然建議所有特定的修飾語都應該小寫,但也有壹些例外。在下列情況下,單詞的第壹個字母可以大寫:1)特定的修飾詞來源於人名;2)源自以前的通用名;3)來自壹個普通的名字。由此,人們可以看出,大衛楓可以寫成珙桐,因為具體的尊稱是指阿爾芒大衛。

有時也有可能通過不同種類的植物雜交得到後代,比如兩種不同種類的槭。通常在這種雜交植物的學名前用壹個十字符號“×”。商品草莓是壹種雜種,是兩個草莓種,智利草莓和弗吉尼亞草莓偶然雜交的產物。商品草莓的學名是:

草莓×菠蘿

乘號“×”表示是混血兒。其實混血兒的名字應該寫成Fragaria ×ananassa(符號×)後面不留空格。但符號×通常被誤解為字母X,在特定的修飾詞中造成誤解,如xananassa。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混血兒的重名會用以下方式表示:

genus)×specific epithet specific epithet通常是壹個形容詞,用來修飾壹個物種的獨特但不壹定是唯壹的特征,如糖槭(Acer saccharum),其中saccharum是指這種樹的甜汁液。如果是形容詞,特定的修飾語的“性”通常與通稱的“性”壹致。因此,如果通用名有“陽性”後綴-us,那麽特定的修飾詞可能會拼寫為albus,但如果通用名是“陰性”,則會拼寫為alba。

櫟屬的後綴雖然是-us,但卻是“陰性”,所以對於植物拉丁語來說,東方白櫟的學名是Qurecus alba。原因是習慣上認為所有的樹都是“陰性的”,這是古典拉丁語中的通常約定。特定修飾語也可以是本身帶有“性”的名詞。當特定的修飾語以壹個人的名字命名時,當這個人的名字以元音或-er結尾時,加上-i。例如,如果這個名字是羅伯特·福瓊,它就變成了fortunei。如果壹個人的名字以輔音結尾,加上字母-ii,比如達爾文就變成了達爾文ii。如果提名者是女性,後綴是-iae或-ae。當特定的修飾語來源於地名時,通常以-ensis、-nus、-inus、-ianus或-icus結尾,如canadensis。其他因素也會影響特定修飾語的後綴。它可以被弱定義為由壹個或多個物種組成的某種密切相關且可確定的生物(植物)種群。

在同壹個“科”中,壹些物種可能比其他屬的物種有更多的共同特征。花和果實的相似性是最常用於比較的特征。壹個屬可以只包含壹個種,比如銀杏,也可以包含上百個種,比如薔薇。物種很難定義,它是壹個比絕對實體更廣泛的概念。有時被定義為基本相同的壹組單壹生物(植物)。

從理論上講,壹個物種在形態上應該與其他相似的物種有明顯的區別。這對於其他人可以采用的實際分類是必要的。在壹個給定的物種中,所有的個體並不完全相同。試想,在壹個群體中,任何特征都可能在每個個體中有不同程度的表現,呈鐘形曲線分布。人類被視為單壹物種智人,但我們確實知道他們在形態上並不完全相同。帶著這個想法,走進森林,檢查單個物種的個體植物。

物種縮寫為sp。(單數)或spp。(復數)。

Variety(變體as的拉丁詞,縮寫為var。):

在植物學意義上,品種是壹個物種的壹組植物,它們可以在特征上發展出明顯的差異,而這些差異可以通過種子傳播,即遺傳。

品種,縮寫為var。,是種下的壹個分類單位。品種名稱用小寫斜體(或下劃線)書寫,前面有縮寫var。比如常見的野生皂莢有刺,但也發現了無刺皂莢。這種皂莢(皂莢或美國皂莢)和那種無刺皂莢變種。美國皂莢。Tricanthose =三刺,inermis =徒手,也就是沒有刺。有時亞種與變種混合。它們的使用取決於作者所屬的不同分類“學校”。用於識別和描述偶然的變異,例如在通常開紫色花的植物種類中偶然的白化花。例如,山茱萸通常是白色的,但也可能出現桃紅色的花。他們可以寫:佛羅裏達山茱萸(紫檀)。

但可能有人會把它當成變體特征,所以它有如下表述:山茱萸佛羅裏達變種。深紅(玫瑰紫檀)。

目前,分類學家很少使用形式這壹術語,但在園藝文獻中仍有使用。L.H. Bailey給出的壹個相對現代的術語來源於術語栽培品種。可以定義為可以通過壹種或多種特征明確區分的栽培植物的集合,它們在繁殖(有性或無性)中能保持其獨特的特征。

壹個例子是挪威楓樹被稱為紫色葉子的“深紅色之王”。這種植物的名字寫為槭屬植物‘深紅之王’。註意栽培品種名稱兩邊的單引號。“栽培品種”縮寫為cv。那麽,這種植物也可以命名為(單引號刪除):槭。深紅之王。

專利和商標。

專利為發明者提供了制造發明、使用發明和出售發明的專有權。進口植物可以申請專利。自專利標記之日起17年(最近延長至20年),只有專業持有人可以商業取消或出售專利植物(商業飼養或出售專利植物)。其他人可以通過許可或與專利持有人達成協議支付使用費來實現這壹點。

商標(?)提供了另壹種更簡單的保護形式。植物的名稱可以註冊為商標。reg),而且這樣的名稱不能用於任何其他植物名稱或產品。註冊植物的名稱標有商標使用標誌。此類名稱的使用受法律控制,並且可以無限期延長。然而,在美國,它們的用法可能因州而異。

栽培品種名稱被認為是對植物的描述,可以根據國際命名條例進行註冊。商標名稱不適用於命名法。因此,除了栽培品種名稱外,還需要壹個獨特的或新穎的名稱才能申請商標。商標名稱被視為“品牌名稱”,類似於Air Jordan的運動鞋品牌,不具有分類效力。此外,如果商標名稱作為栽培品種名稱用於國際註冊或印刷品,則該名稱成為通用名稱,並失去發明人(育種者)的保護地位。

因此,註冊商標植物通常有商標名和栽培品種名。在這種情況下,栽培品種的名稱通常被認為是“無意義”的名稱,在商業上很少使用。商標的註冊名稱是用於商業審查的名稱。但是,所謂無意義的栽培品種名稱,就是適用命名法的名稱。

苗圃目錄(和簡介)有時很少註意植物的正確栽培品種名稱和品牌名稱。這些名稱變得混亂和誤用,品牌名稱往往被視為栽培品種名稱。名稱混淆的壹個例子是俄勒岡州Boring的Frank J. Schmidt苗圃中種植的壹種受歡迎的紅楓。它的商標名是紅日,它的栽培品種被稱為‘弗蘭克斯雷德’,但它有時會被錯誤地標記為‘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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