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中文名:質押mbth:質押術語分類:法律術語學科分類:法律適用領域:建築工程、公司財務公司、其他分類: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分類、市場分析、質押特征、抵押質押、權利質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預防措施、質押分類質押的財產稱為質押,提供財產的人稱為出質人,享有質押的人稱為質權人。質押擔保應簽訂書面合同,質押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不同於以往認為質押合同是實踐合同的觀點,新觀點認為質押合同也應是允諾合同),質押合同的內容與抵押合同基本相同。質押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動產質押是指以不損害其效力的可移動的物為質押;權利質押是指以可轉讓的權利為標的物的質押。出質動漫動產的質權人因保管不善造成動漫動產滅失或者毀損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在可能發生滅失或者毀損的情況下,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提存質押財產或者提前清償債務以返還質押財產,質權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能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變賣質物優先受償或者提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質權人質押權利的贖回日或者交付日早於債務履行期的,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贖回或者交付貨物,並與出質人約定以兌現的價款或者提取的貨物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或者商標、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和出質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後,向證券登記機構或者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出質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因為沒有具體的法律,所以大致解釋壹下。從法律上講,存續期間是指合同或權利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內合法有效或約定有效。不知情的第三者是相對於知情的第三者而言的。比如,明知第三人,就是明知購買的物品或權利在法律上有瑕疵,會損害相關人的權益。不知情的第三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實施了同樣的法律行為。所謂不知情的第三者,難辭其咎。在法律上,不知情的第三方不會受到處罰,而知情的第三方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等等。市場分析:質押物壹般是由典當行以典當的形式典當給典當行。近年來,不少擔保公司也涉足質押行業。找正規知名的擔保公司,不僅速度快(最快24小時內可以到款),而且相對安全。質押特征1。所有擔保權益都具有相同的特征——從屬、不可分割和代位。2.質押的標誌是動產和可轉讓的權利,不動產不能質押。質押因此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金錢也可以指定後質押: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金錢以專用賬戶、印章、存款等形式指定後。,是交給債權人占有,作為對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用這筆錢優先受償。3.質押是轉移質押財產占有權的擔保物權,質押是基於對標的物的占有。抵押質押與抵押的區別1。質押是壹種擔保權益。抵押和質押最大的區別是,抵押不轉移抵押物,質押必須轉移對質押物的占有,否則就不是質押而是抵押。第二大區別是質押不能質押不動產(如不動產),因為不動產的轉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記。2.抵押和質押是經濟活動中兩種常見的擔保方式。但在實踐中,人們往往會混淆兩者,比如這是質押,但在合同中卻寫成了抵押。要知道,抵押和質押是兩種不同的擔保方式,其法律後果是不同的。那麽,它們有什麽區別呢?抵押權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其特定財產的占有,並以該財產作為債權擔保的物權。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財產稱為抵押物,債務人或第三人稱為抵押人,債權人稱為抵押權人。抵押分法定和約定兩種。法定的,無論約定與否,都必須符合規定;法律允許當事人約定的,可以協商解決。抵押物必須是抵押人所有的可轉讓財產,法律禁止的或當事人不享有的任何物均不得作為抵押物。抵押擔保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合同內容還應當包括所擔保的主債務的種類和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稱、數量、所在地、所有權和抵押範圍。抵押擔保依法應當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記受理機關為房產管理機關,如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為土地管理機關,交通部門登記為船舶、車輛登記機關。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特定財產轉移給債權人占有作為債權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優先受償。質押合同在合同簽訂時生效,質押合同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的內容基本壹致。質權自標的物交付或登記時生效。質押質押和質押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質押是指創設質押的法律行為,質押是指質權人的權利。質押是質押的原因,質押是質押引起的法律後果。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交由債權人占有和實際控制的行為稱為質押,質權人因質押而取得的權利為質押,是壹種擔保物權。質押作為壹種擔保物權,具有從屬性、不可分離性、代位權和優先權的特征。1.質押的從屬性。質押的從屬性是指質押從屬於其所擔保的債權。因為質押的目的是擔保債權,所以質押從屬於被擔保的債權。當事人可以為未來債權設定質押,也可以在設定債權時設定質押,但實現質押時主債權必須存在。質押隨主債權的轉讓而轉讓,不能與主債權分開轉讓。質權隨著主債權的消失而消失。2.質押的必要性。質押的不可分性是指質押與抵押的不可分性,即質押的全部價值擔保全部債權。質押的效力涵蓋質押的全部標的物,即使債權得到清償。也就是說,即使債務人已經清償了大部分債務,只有少部分債務沒有清償,質權人也必須對所有未清償的債權行使質權。質押物部分滅失的,未滅失的部分仍擔保全部債權,質押擔保的範圍不能相應縮小。3.質押的代位權。質物代位是指質物的效力和質物的代位。如《擔保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質權因質物滅失而消滅。賠償損失應當作為質押財產。”質押因質押物滅失而消失。賠償損失應當作為質押財產。
質押的客體是質押物,質押物滅失後,質押物也就喪失了它所指向的客體。如果質押完全喪失,質押產生的質押將完全消滅;如果質押物部分滅失,就質押物滅失部分發生的質押將消滅,而動產質押仍存在於質押物的剩余部分。
因質權人保管不善造成質押財產滅失的,質權人應當向出質人承擔民事責任;質押財產的損失不能歸咎於質權人,而是由於質押財產本身的固有缺陷,質權人作為善意保管人未能發現並有效防止的,出質人應當向質權人支付壹定的賠償金;因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質押財產損失的,侵權人應當向質權人賠償損失。
質權人因質押財產損失而獲得的賠償,視為質押財產。由於質權人因質押財產的損失而獲得的賠償也是質押財產的壹種形式,因此質權人對該賠償仍享有動產質權。這就是動產質押的代位權。4.質押的優先權。質押優先權是指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質權人可以就質押物的價值優先受償其所擔保的債權。動產質押的成立(1)書面合同的成立(2)標的物的交付1。交付是質押成立的前提,但標的物質押不成立,出質人應承擔過錯責任。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未按照質押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質押財產,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按照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2.交付包括實際交付、指示交付和簡單交付,但不包括占有。出質人代表質權人占有質押財產的,質押合同不發生效力;質權人將質押財產返還出質人後,質權人以其質權對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交付的標的物與合同約定不壹致的,以交付的標的物為準。三。動產質押的效力(壹)有擔保債權約定的,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二)標的物的有效性1。擔保物的有效性對擔保物有效,但擔保物未交付的,對擔保物無效。2.孳息質權人有權收取孳息以清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利息和主債權。(三)對質權人的效力1。在債權未清償前,質權人有權占有質物。質權存續期間,質權人經出質人同意,為第三人設定質權以擔保其債務的,應當在原質權所擔保的債權範圍內,超過部分不具有優先受償的效力。質權的效力優於原始質權。質押存續期間,質權人未經出質人同意,為擔保其債務而為第三人設定質押無效。質權人應當對質押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請查明質權人支付保管標的物費用的權利。質權人享有權利的,質權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能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押財產,並與出質人約定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2.質權人義務的標的。出質人的效力-出質人的權利1。因保管不善造成質權人毀損、滅失的,出質人有權要求質權人承擔民事責任。2.質權人不能妥善保管質押財產,可能導致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提存質押財產,或者請求提前清償債權,返還質押財產。質押物存放的,存放質押物的費用由質權人承擔;出質人提前清償債權的,應當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3.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出質人有權要求質權人返還質押財產。可質押的權利種類為1。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單、倉單和提單。2.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和股票。3.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4.依法可以轉讓的債權。5.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或公路輪渡等不動產收入。權利質押的要件1。票據和公司債權的交付是成立要件,背書是對抗要件。出質人和質權人未以背書方式記載“質押”字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公司債券出質的,出質人和質權人未背書“質押”字樣,將債券質押給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登記為成立的前提條件《擔保法》規定:上市公司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至證券登記機構辦理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質押合同自股份質押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其管理部門辦理質押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物權法》規定:以基金份額或者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份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按照新法優於舊法的適用原則,物權法優先適用於擔保法。在法律規定不壹致的情況下,應優先適用物權法的規定,以保證法律適用的正確和統壹。3.關於權利質押的特別規定倉單、提單質押的,質權人的再轉讓或質押無效。倉單或提單出質的,其贖回或交付日晚於債務履行期的,質權人只能在贖回或交付日到期時兌現款項或提取貨物。出質人未經質權人同意轉讓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質押權利的,應當認定無效。給質權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第壹個預防措施是考慮應收賬款雙方的信譽,尤其是在金融機構有沒有不良還款記錄。結合貸款五級分類中企業非財務分析的要領,預測企業的經營前景。要保留企業的銷售合同原件、賣方企業的發票、買方企業的收據和貨物的驗收入庫憑證,以驗證交易的真實性。二是認真審核企業財務報表。除企業的資產負債率等基本指標外,重點關註五項指標。看應收賬款在企業資產中的比重,這個比重反映了企業對應收賬款的管理。如果比例過高,就要分析企業應收賬款的管理。第二,看應收賬款周轉率。反映企業應收賬款的流動性。第三,看應收賬款的平均回收期限。這個指標會影響我們對貸款期限的決定。應收賬款的到期日早於合同規定的還款日。第四,看應收賬款的比例,是否集中在壹個客戶。這個比例反映了企業貸款回收的風險。第五,看付款方是否為貸款申請企業的關聯企業,是否存在關聯交易。第三,要求付款方提供承諾函,確認應收賬款的具體金額,並承諾在貸款銀行的指定賬戶只向賣方付款。同時,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付款人應當簽署承諾書,確認到期未付款的違約責任,在未告知質權人的情況下付款給銀行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四是辦理質押登記。《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八條明確規定,“應收賬款質押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征信機構辦理質押登記時,質押成立”。質押登記後,對抗善意第三人的訴訟生效。應收賬款質押後,不能再次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出質人應以應收賬款轉讓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對質權人的債務,銀行將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五是確定合理的質押比例。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質押率控制在50%-70%左右。第六,做好貸中管理和貸後管理。強化貸款風險預警機制。如果付款人發生重大變化;應收賬款到期,付款人未按時付款,銷售企業怠於行使到期權利;貸款未按用途使用的預警。信貸人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對拖欠應收賬款企業的應收賬款余額的核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