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治安處罰從輕情節

治安處罰從輕情節

治安管理處罰從輕的情形

治安管理處罰是指我國公安機關對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侵害公私財產的違法行為,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政處罰。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精神病人,違反治安管理的盲人或者聾啞人,可以從輕處罰。

違反治安管理被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年齡是多少?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盲人或者聾啞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違反治安管理在什麽情況下應該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處罰。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盲人、聾啞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減輕處罰;

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或者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這些減輕處罰或不處罰行為人的情況是由行為人本人的年齡和生理特點決定的。

輕刑的適用規則

犯罪分子具有我國刑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減輕處罰,法院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這裏的“低於法定刑”是指法定的最低刑。對於單壹的量刑幅度,是幅度的最低刑;

對於幾個量刑幅度,是犯罪行為對應的法定最低刑。

從輕處罰和減輕處罰有什麽區別?

從輕處罰是指在量刑標準範圍內適用較輕的刑罰,不能低於量刑標準的最低限度。減輕處罰是指低於量刑標準的最低處罰。

兩者的區別本質上是:

是否在法定刑範圍內。從輕處罰不突破刑法分則約定的量刑幅度,不得低於法律規定的最輕量刑標準。比如壹個罪名的量刑幅度是三年到十年,最低不少於三年。

但減輕情節可以突破規定,低於法定最低量刑標準。比如壹個罪名的量刑幅度是三到十年,可以是三年以下。

違反治安管理怎麽處罰?

1,警告。指公安機關責令違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錯誤並保證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處罰中最輕的處罰,主要針對初犯、偶犯以及違法情節輕微、認錯態度較好的人。需要註意的是,治安管理處罰中的警告不同於行政處罰中的警告和民事強制措施中的告誡。

2.好吧。公安機關責令違反治安管理的人交納壹定數額的錢,以處罰其違法行為。罰款金額壹般在1元以上200元以下;

3、但為賣淫、嫖娼、嫖娼,以及介紹或者容留賣淫、嫖娼、嫖娼的,處5日以下拘留、警告、責令具結悔過,可以並處* * *罰款5000元;

4.違反規定種植罌粟的,處15日拘留,除鏟除原有罌粟植株外,可以單處或者並處3000元罰款;

5.非法運輸、買賣、使用罌粟殼的,除收繳、扣押外,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6.為賭博提供條件,制作、復制、傳播淫穢物品的,可以處15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

7.拘留1天以上15天以下。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較重處罰。這主要是針對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壹定危害後果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治安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民事拘留。治安拘留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是刑事犯罪嗎?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不屬於刑事犯罪。

(A)概念比較:

為了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範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制定《治安管理處罰法》。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執政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政治統治和各階級的經濟利益,按照自己的意誌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應當承擔哪些刑事責任,對犯罪嫌疑人給予哪些刑事處罰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2)行為的性質: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屬於壹般違法行為,壹般其情節達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但是刑事違法壹般都是嚴重的暴力犯罪,社會危害性很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二條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十三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違反治安管理的,應予處罰。

第十四條盲人或者聾啞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第十五條醉酒者違反治安管理的,應予處罰。

醉酒人處於醉酒狀態時,對自己有危險或者威脅他人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的,應當采取保護性措施,將其約束至清醒。

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並執行。合並行政拘留處罰的,最長不得超過二十日。

第十七條* * *具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根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在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中的作用,分別給予處罰。

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脅迫、誘騙的行為處罰。

第十八條單位違反治安管理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法的規定處罰。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對同壹行為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十九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壹)情節特別輕微;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取得被侵權人諒解的;

(三)受他人脅迫或者欺騙的;

(四)主動投案,如實向公安機關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

(五)有立功表現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壹條量刑壹般原則在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量刑。

第六十二條依照本法規定從重處罰或者從輕處罰的犯罪分子,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內判處刑罰。

第六十三條對於減輕處罰的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幾個量刑幅度的,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壹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雖然犯罪分子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判處法定刑以下的刑罰。

  • 上一篇:政府失靈的原因分析
  • 下一篇:中國社會制度的演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